中国的文艺事业不能过度依赖文字及其衍生工具去承载
中国的文艺(包括文化)事业不能过度依赖文字及其衍生工具去承载
――与左翼诸同志探讨
一篇小说他当然用文字去表现的,一篇报告文学当然是用文字去表现的,一部歌剧他是用喉咙、乐器、动作和表情去表现的,但是他得有个脚本,该脚本当然也得用文字,因此歌剧可以称为用“文字的衍生工具”去表现,电影应该也属其类;而音乐、舞蹈、绘画等则不能归属其类。
直接用文字工具去表达的可一一列数,可是用“文字的衍生工具”去表达的作品类型究竟包含哪些?肯定多得去,我估计很少有人去研究过;事实上究竟哪些是?哪些不是?实在是界定困难,比如一首歌曲,他得有曲和词,你把他看作“文字的衍生工具”所作吗?可在一般人心目中,歌曲的表现力截然不同于文字工具所表现,歌曲的署名上往往也是曲作者排前词作者排后(我以前好像看到一篇专利局小青年写的文章讨论歌曲的署名权问题,应该曲作者在前呢还是词作者在前,非常有趣,那时不懂,不记得说些啥了);象歌曲之类两难界分的多得去了,事实上“诗歌”谁是谁还会演变呢,在中国上古是专门用来吟唱的,可是今天完全属于文字工具的产品了。好在今天咱不讨论这个,有点专业味,事实上我也把意思说清楚了。
进入中国文化发觉一个颇为有趣现象:上古中国对“律”非常重视,那时的文字可能还未诞生或者刚刚启蒙。这里的“律”是个专门范畴,涵盖的内容非常广,比如有声、音、乐等等好多,当然还有各种“器”(乐器、礼器),上古时代对声、音、乐、律的看重程度显然远远高于后世,“律”本来就是阴阳调和和五行运行的一个专门范畴,《尚书》等上古史书明确记载,黄帝、尧、舜时期有专门的律官或乐官,比如《吕氏春秋·古乐篇》中有这样一段话:
――【昔黄帝令伶伦作为律。伶伦自夏之西,乃之阮隃之阴,取竹于嶰溪之谷,以生空窍厚均者,断两节间,其长三寸九分,而吹之,以为黄钟之宫,吹曰含少。次制十二筒,以之阮隃之下,听凤凰之鸣,以别十二律。其雄鸣为六,雌鸣亦六,以比黄钟之宫,适合。黄钟之宫皆可生之。故曰:黄钟之宫,律吕之本。黄帝又令伶伦与荣将铸十二钟,以和五音。】――
正史二十四史对“律”这个范畴是专门独立设置记录的,这种重视程度直到春秋战国时代仍可窥见一斑,孔子本人被称“音乐家”并非浪得虚名,他可以因为一首好听的歌而“三月不知肉味”,中国文明一向称“礼乐文明”――何以一个文明竟与“乐”关联并命名。
我们后世无法弄明白的,事实上到了后世,他的重视程度似乎在降低,在递降――我们可以读历史读出来的么,以至我们后世对声、音、乐、律等范畴的理解,已几乎把他归到唱歌跳舞大类中去了,比如有个词就叫“娱乐”嘛,他当然不是上古至孔丘时代的那个,虽然名词术语还是同一个。
显然,这是文明和文化演化的内禀原因造成的,声、音、乐、律是民族意志的重要载体,极其重要的载体,他在国家生活中重要性的递降,很可以看作民族意志的消退消减,是一种标志性的东西;与“礼·乐”文明相关联的那个“乐”最后被归类到“唱歌跳舞”大类,显然已分属两个不同的认知主体――他们血缘基因生命体还是同一个,但在文化上已是截然不同的两个民族(这个说法有点冒犯,没恶意,请谅解)。
民族意志的消退消减同时还伴生一些现象,比如智力的退化。比如我们还注意到一个现象,上古到春秋时期华夏人非常重视“逻辑”以及“形而上”纯思辨的东西,没有“形而上”纯思辨就不可能产生“道”这个概念,这个大家都懂。同时人们注意到,到了春秋时期中国人独立发展出了“形式逻辑”叫做“墨辩”,他在当时的智力程度与古希腊和古印度在同一个水平,是当时世界三大逻辑体系之一,古希腊曰“逻辑”,古印度曰“因明”。现代“形式逻辑”中的重要概念和术语在“墨辩”都已出现和对应,比如“概念”(名)、“判断”(辞、言、尽、或、假、必、且)、“推理”(故、理、类、辟、援、推、或、假、效、侔)等,通过“辩”这个术语的一级统筹基本形成一个架构和体系,基本与现代形式逻辑形成完整对应,是当时三大逻辑体系中最具形式化的完备体系。
同样离奇的事情是,与声、音、乐、律的消退一样,春秋时代达到顶峰后“墨辩”也逐渐消退消亡,作为一种死亡的遗骸存留在《墨子》一书中,直到近代恢复,这就是史称的“墨辩的沉沦”。“道”也只是个死名词被保存在语言和文本中,其真正意义实已难考。
以上诸种,反映出华人民族意志的消退和种族智力的退化,原因当然非常多也很复杂,非三言两语可说,对音律的消亡,我的一个解释是“功能遮蔽”说,经常在网络空间与朋友们探讨。
一个先天瞎子,他的听力及辨音辨声能力往往高于平常人,一个先天聋子,他的视觉和察言观色能力往往高于平常人;这种事情多得去,科学上就有个普遍法则和信条:一组关联功能,其中某种功能的进化和发展,很可能抑制其他相关功能的生长发育,这是从人的进化过程得出的:人从猿类进化而来,他的智力飞速发展而肌肉能力逐渐退化――这就是我说的“功能遮蔽”说。
古代中国汉字功能非常发达和强大,竟导致非汉语民族也能使用他与汉语或其他非汉语民族相互交流,这是其他文字系统见不到的;过于发达的汉字系统很可能压抑了其他交流表达工具和功能,比如所说“声、音、乐、律的消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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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我经常表达的观点。
近来与左翼诸同志讨论,对一个现象感到担忧,现在的文艺界越来越偏离“延安文艺座谈会”指明的方向,这已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了,事实上越来越不堪;于是想起以上话题,恰昨天发表了《“和统”不能没有武备,“武统”不能没有文攻,二选一承诺不实际》(请编辑加个链接),其中提到民族意志的消退对两岸统一的消极影响。这两个话题八竿子打不着,但我想了想还是有点意思,于是拟就文稿。
文艺界越来越偏离“延安文艺座谈会”指明的方向,这是看问题的一个维度,也可有其他维度。文艺界(扩展一点包括文化界)过多偏重文字及其衍生工具来表达,这很可能造成“功能遮蔽”,这是堪忧的,这在中国久有传统,前面已有阐述,这个传统反过来又遮蔽了人们的认识,人们看不到他对文化传承发展的消极不利面。
时人怪疑汉族人为何没有自己的民族史诗,而围绕汉民族四周的少数民族都有他们本民族的民族史诗,蒙古、维吾尔。哈萨克、藏族、吉尔吉斯等他们都有的;我说别研究了,把经费给我吧,都是汉字惹的“祸”,事实上一部《封神榜》小说,没有汉字的话,用说唱形式六天六夜也唱不完。
民族意志和民族精神需要通过多种工具和形式去表达,文字及衍生工具、诗词歌赋、电影、话剧、舞台影视、短视频、音乐、舞蹈、绘画、建筑等万般诸种缺一不可,古代我们看不清这一点,今天或许可能看到,今天我们也有条件做到。
引领文艺界,重回“延安文艺座谈会”指明的方向,这是我们左翼当仁不让的义务,多一层思考更是我们的理性召唤。
【文/道一人,本文为作者向红歌会网原创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