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比媒体对易中天骂人的态度,孔和尚无话说

2014-06-02
作者: 刘畅 来源: 中国青年报

看看中国青年报对易中天骂人的态度:

  自从登上《百家讲坛》,易中天就成为一个“文化名人”。这位来自厦门大学的老师,仿佛娱乐明星一样“一夜走红”。然而,作为历史文化学者,面对泛娱乐化浪潮,他又显得这样不合时宜。近年来,性格率真、口无遮拦的易中天屡屡掀起“与媒体作战”的舆论风波。

  一家地方台制作采访易中天的专题节目,充满娱乐精神但却有些“无知浅薄”的提问激怒了他,他对主持人说:“不要以为什么事都是策划的,媒体很弱智,总喜欢问动机,我就不问你们为什么要问愚蠢的问题啊。”在主持人急于开脱、辩白之后,易中天说:“你们完不成任务了吧?不怪你们,主要怪你们的领导是弱智。”主持人眼泪汪汪地解释:“我们领导不弱智。”易中天反驳说:“这年头,不弱智也当不上领导。”

   可以想见,这样的节目播出之后,心直口快的易中天会受到怎样的“舆论围剿”。“易中天对记者不厚道”、“易中天发飙,欺负媒体人”,各种议论纷至沓来。最近,一档新节目《开讲啦》中,一位“青年代表”质疑易中天“不务正业”。有记者这样描述,“现场易中天愣了三秒”,随即作出了充满“易中天语言风格”的反击:“什么叫不务正业?请问什么叫‘正业’?你说你去讲一个不是你专业的课,这就叫不务正业?这叫‘不务专业’!难道所谓‘不务专业’这个词是罪名吗?”

   对此,提问者“哑口无言”。易中天随后说出了这样一段话:“我由衷地感谢在我上《百家讲坛》以来,批评我、围剿我的那些网友和媒体,如果他们没有这么严格的要求,我也许就膨胀了、完蛋了,今天就不会站在这里。”这些话,也许出自真心,而曾经批评过他的媒体可能“不以为然”。因为,这中间夹杂着公众人物与媒体之间的微妙关系。

   作为文化名人,易中天的一言一行都受到媒体和舆论的格外关注。具有鲜明个性的他,并不愿意委曲求全地迎合媒体的炒作兴奋点和娱乐口味,在“娱记”云集的媒体娱乐圈里,易中天的率真言行被视为“砸场子”,上娱乐节目却不遵守“娱乐规则”,这是很多明星想都不敢想的事情,而易中天敢,只因为,他是一个拒绝娱乐精神的文化学者。

   曾经有人把于丹称为“学术超女”,易中天被叫做“学术快男”,他们能够走红的本身,就得益于媒体的娱乐探索和发掘精神。所谓“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作为普及者,不管多么庞杂高深的历史文化课题,在他们眼里、嘴里,已然进行了浅显化、通俗化的重新解读,被所谓“正统”学界人士“笑话”不可避免。而易中天、于丹的意义本就不在“学术”,而在“普及”。在各种批评、议论中,有一种意见认为:“可以不喜欢易中天的性格,但尊重其存在,只有这样才能做到百家争鸣。”

  一般而言,一个人成名之后,众所瞩目,光环众多,容易“飘飘然”甚至“失去自我”。个性鲜明被一些媒体视为“毒舌”的易中天,感谢批评和围剿过他的网友和媒体,是一种真实的自我提醒,说出了很多公众人物都应该重视的道理,那就是如果真的“没有这么严格的要求”,缺少了媒体和舆论无所不在的监督,没有了不绝于耳的议论和批评,那么,顶着社会光环的公众人物“也许就膨胀了”甚至“完蛋了”。从这一点上说,这是一句清醒的心里话,值得更多名人借鉴。

 

再看看中国青年报对孔庆东骂人的态度:

  “教授骂人”——别把粗鲁当个性

  连日来,北京大学教授孔庆东用三句粗话拒绝记者采访、并通过微博炫耀粗话的事件,引起舆论哗然。北大宣传部回应称已经找孔庆东了解情况,事件正在调查中。如此把粗鲁当个性的公共舆论事件,值得关注。

  拒绝采访,不是任意谩骂记者的借口。在我国,依法采访是国家赋予新闻记者的权利。作为一名教授,用粗话骂记者、通过微博向公众炫耀,缺乏对公德的基本尊重,缺乏学者基本的表达理性,不仅有辱作为教授的节操和尊严,而且缺失起码的公民素质,令人汗颜。

  “兼容并包,思想自由”,是北大吸引一代代学子的独特传统。但是,“并包”的是文明而不是粗鲁、是进步而不是恶俗,“自由”的是学术而不是谩骂、是建设而不是破坏。

  顶着教授的光环,孔庆东借骂人挑起舆论事件,已经不止一次。他多次出口成“脏”,用“雷人”话语挑动公众的神经。北大即便能够包容“骂人教授”,也决不应纵容无视公德的“教授骂人”现象。

  作为人民教师,所作所为应坚守法律和道德底线。《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教师应当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应当履行“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的义务。我国实行教师资格制度,教师有“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情形的,应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一些所谓的“文化名人”借“语不惊人死不休”自我炒作,一些公共舆论平台却甘愿为其“搭梯子”,这其中不乏商业炒作之嫌。个别媒体在报道“教授骂人”的同时,还制作“雷人”标题,以“审丑”吸引“眼球”。

  作为教授,理应“为人师表”,传播先进文化;作为公众人物,也有责任遵守公德,维护公序良俗;作为媒体,是非、善恶、美丑的界限绝对不能混淆,坚持什么、反对什么,倡导什么、抵制什么,必须旗帜鲜明。否则,刻意炒作将有悖媒体应承担的社会责任,有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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