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雪峰:未来十五年乡村振兴的时空维度、社会条件及预测
文/贺雪峰(武汉大学社会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
根据中央部署,未来十五年是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的时期。各地应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不急躁冒进,不是要建设一个比城市更好的乡村,而是要建设一个过得去的、能保持农村基本生产生活秩序的、可以为绝大多数农民提供退路和保底的乡村。城乡关系重组是惠农投入和乡村建设必须考量的社会条件,条件不成熟,时机把握不当,往往会失败。
一、因时因地制宜:从脱贫攻坚到乡村振兴
2020 年是脱贫攻坚收官之年,我们由此而进入后脱贫攻坚时代。经过坚苦卓越的努力,中国终于有望消灭绝对贫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后脱贫攻坚时代,脱贫攻坚如何对接乡村振兴战略,全国农村工作重点如何由精准扶贫转向乡村振兴,成为当前及未来一个时期不得不考虑的重大问题。
从乡村振兴战略来讲,按 2018 年年初中央农村工作会议部署,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将分三步走:到 2020 年,乡村振兴取得重要进展,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到 2035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到 2050 年,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换句话说,即使从现在开始经过三个五年计划,到 2035年,农业农村现代化也才只是基本实现;再经过三个五年计划,只有到了 2050 年,乡村才能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强富美”乡村才能全面到来。
按三步走的安排,2020 年开始进入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第二步。也就是说,从 2020 年由脱贫攻坚所对接的是乡村振兴战略的第二步,即对接到再经过十五年奋斗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而不是直接对接到第三步即建设“强富美”的乡村。尤其脱贫攻坚重点所在的中国中西部农村地区,经济欠发达,基础设施比较差,虽然农民脱贫了,地方经济基础却普遍比较落后。这些地区农村工作重点转换时,就尤其要注意对接到经过十五年奋斗才能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乡村振兴第二步的战略上,就尤其要防止错误对接到乡村振兴第三步即“强富美”的乡村建设上。
遗憾的是,当前全国各级地方政府在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时,不仅发达的东部地区普遍将乡村振兴战略等同于美丽乡村建设,试图短期内即实现“强富美”的目标,而且中西部地区也普遍存在急于求成思想,试图通过集中资源、重点突破、打造亮点的形式建设美丽乡村,从而将有限的资源重点用在了脱离地方实际的乡村振兴形式上,没有做基于保底的乡村建设工作,其实,新中国农村发展史上,我们在这方面是吃过急躁冒进的大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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