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贵生:“公社的原则是永存的”——纪念巴黎公社150周年
1871年3月18日,法国巴黎无产阶级和人民群众举行武装起义,推翻了资产阶级反动政府,建立了无产阶级的新政权和国家机构即巴黎公社,最后在国内外反动势力的联合围剿和镇压之下,最终失败了。马克思在谈到这一点时说:“公社被搞垮了,斗争也只是延期而已,公社的原则是永存的,是消灭不了的。在工人阶级得到彻底解放以前,这些原则将一再表现出来。”(《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7卷,人民出版社,1963年版677页)那么马克思主义这里所说的“公社的原则”究竟是指什么?这一原则与《共产党宣言》究竟什么关系?“公社原则”在公社期间的具体表现是什么?“公社原则”的理论和历史意义是什么?“公社原则”对于十月革命和中国革命的影响是什么,当今国际国内阶级斗争仍然十分尖锐激烈的新的形势下,中国共产党人究竟如何学习和继承巴黎“公社的原则”?笔者紧密围绕上述几个问题简要谈谈几点肤浅的认识,以纪念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运动巴黎公社150周年。
一、什么是巴黎“公社的原则”?
巴黎公社是人类历史上一次伟大的武装起义。中外历史上爆发过无数次的武装起义。如古罗马时期的斯巴达克斯起义、1640年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和1789年法国的资产阶级革命。中国历史上的农民起义更是层出不穷。如果把巴黎公社与历史上的所有武装起义做一比较,其共同点都是革命,都是推翻一个阶级推翻另一个阶级夺取政权的革命。不同点就是革命的主体不同、目标不同。以前的起义也是革命,或者是奴隶起义、农民起义、资产阶级反对封建统治阶级的资产阶级的革命。而巴黎公社与历史的的起义最大的不同点是无产阶级性质的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推翻资产阶级及其国家政权的革命。所以认识“公社的原则”实际就是巴黎公社武装起义的实质和根本问题。或者说这个根本性问题和实质就是“公社的原则”。那么这个根本性问题和实质是什么呢?笔者认为包含五点内容:
第一,巴黎公社本身就是一场社会革命,就是坚持用暴力的阶级斗争的方式推翻旧政权,是消灭阶级的极其重要的一个步骤。
马克思认为,巴黎公社就是巴黎的无产阶级一场极其伟大的社会革命,是在武装的革命同武装的反革命激烈搏斗中诞生的。巴黎公社的七十二天,是武装起义、武装斗争、武装自卫的七十二天。最使资产阶级反动派闻风丧胆的,正是巴黎无产阶级掌握了枪杆子的斗争精神。“这些巴黎人,具有何等的灵活性,何等的历史主动性,何等的自我牺牲精神!……他们起义了,在普军的刺刀下起义了,好像法国和德国之间不曾发生战争似的,好像敌人并没有站在巴黎的大门前似的!历史上还没有过这种英勇奋斗的范例!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599—600页)“英勇的三月十八日运动就是把人类从阶级社会中永远解放出来的伟大的社会革命的曙光。”(《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8卷,第61页)革命就是阶级斗争,“公社并不取消阶级斗争,工人阶级正是通过阶级斗争致力与消灭一切阶级,从而消灭一切阶级统治。”(《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9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