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懋仁:实现共同富裕的主要途径
自党的十六大以来,连续几届党代会的政治报告中,都有这样两句话:“必须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这是原则性的方针,但是在具体做法上,每个地方都应该根据本地区的具体情况,制定具体的政策,来落实这两句原则性的方针。
既然连续几届党代会都有这样两句话,其实从一个方面表明,在连续十多年来,我们在这个方面所做的工作还是有很大的改进空间的。否则,也没有必要这样反复要讲这样两句话了。或者可以这样说,一些地方上的担负一定责任的领导同志,或者地方官员,并没有把这两个方针的精神完全吃透,因而在他们的具体工作中,除了喊上这两句口号外,在具体措施方面并没有很强有力的措施。有些地方,把公有制经济仅仅理解为国有经济,或者国有企业方面的工作。而在非公有制经济方面,有些地方似乎认为,只要放任非公有制经济能够靠自己的力量在发展,他们的企业在盈利,这就是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了。
这就是说,一些地方或者部门的领导同志,并没有在落实这两项原则方针上下更大的功夫,或许他们自己也未必很清楚,到底要怎样在这方面的工作上下大功夫。在这样一个较长的时期内,我们在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方面,在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方面,这些工作都表现出某些不够到位的情况。
中央提出要实现共同富裕,有些地方或者部门只把眼光放在分配领域里。他们没有认识到,要实现共同富裕,特别需要在前面两个“必须毫不动摇”方面要做一篇很大的文章。我们甚至可以说,如果这篇很大的文章没有做好,那么要实现共同富裕是非常困难的,甚至是不可能的。
从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来看,生产决定分配,生产决定消费,生产决定交换。虽然,其他三个方面对于生产也有一定的反作用,但决定作用的只能是生产。共同富裕的确涉及到分配问题,而对分配问题的解决,特别是要实现共同富裕,我们不能不把精力放在加强生产方面。
因此,要实现共同富裕,一个重要而且必须的措施就是要大力发展公有制经济。公有制经济的分配形式是按劳分配。这种社会主义的分配原则是实现共同富裕的最根本的措施。没有按劳分配,没有更大规模的公有制经济,要实现共同富裕如同缘木求鱼。总书记同志也说过,国有经济要做大做强做优。只有达到这个要求,实现共同富裕才有更大的可能。国有企业的做大做强做优,具有一些很重大的意义。其中一个重要的意义,就是在解决共同富裕的问题上。当然,在实现共同富裕的方面,除了要依靠国有企业以及国有经济之外,集体经济与合作经济同样也能够发挥巨大的作用。贵州省毕节市在实现脱贫攻坚的过程中,由地方党支部领办集体合作社,社员都是这个合作社的股东,掌握一定的股份。因此在他们的分配因素中,除了付出劳动得到必要的工资薪酬之外,也包括按股份分红的那一部分。这些社员,不是合作社雇佣的劳动力,而是既参加生产,又参与管理的成员,还是合作社的股东。这是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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