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平:民营企业的曙光及发展走向
众所周知,农村改革造就了一批新型集体化村,如:河南的刘庄村、南街村,河北的周家庄,山西的贾家庄,黑龙江的兴十四,江苏的华西村,浙江的航民村,湖北的洪林村,江西的进顺村,深圳的南岭村,四川的宝山村。这些村不仅不存在三农问题,而且实现就地发展壮大的同时,实行了教育免费、住房免费、医疗免费、养老免费、日常所需多项免费的分配制度,这的确是个了不起的奇迹。
这些新型集体化村之所以创造这样的奇迹,不仅在于坚持集体所有制,还在于乡村治理模式由以往的政府管治走向乡村自治---乡村管理不再是以往人民公社政社合一的管理体制,而是村社一体化的管理体制。这无疑标志着新型集体经济的确立,即新型集体经济不再是以往政府管治下的集体经济,而是乡村自治下的集体经济。
乡村自治不同于家庭自治,乡村自治强调农村集体组织的自主权,家庭自治强调农户的自主权。家庭承包制实质上就是家庭自治。虽然家庭自治当时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但这一积极性仅仅体现在承包的土地上,却未能体现在集体的事业上,势必导致集体经济不断瓦解,出现各自为政、一盘散沙的问题。乡村自治既能克服政府管治固有的官僚主义,又能避免家庭自治各自为政的困扰。时代楷模代村、战旗村能在短期内摆脱困境,并且迅速发展壮大,就是由家庭自治下的集体所有制走向乡村自治下的集体所有制。显然,从所有权的角度讲,集体优越于个体,从经营权的角度讲,民营优越于官营。
今天,同样值得我们关注的是,民营企业也出现了类似新型集体化村这样的案例,即:董明珠引领的格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提到民营企业,人们往往误认为民营企业就是私有经济,实际并非如此。其一,民营强调的是经营权,并非所有权。其二,民营针对的是官营,并非集体经济或私有经济。从经营权的角度讲,家庭农场是民营经济,周家庄乡合作社也是民营经济,二者都是农民经营,非政府经营。从所有权的角度讲,前者属于个体经济,后者属于集体经济。可见,民营企业不等于集体经济,也不等于私有经济。民营企业依据所有权的不同,可划分为民营集体经济和民营私有经济。不可否认,当下的民营企业大都属于民营私有经济。而董明珠引领的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明显具有民营集体经济的性质。
首先,从经营权的角度看,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不是政府经营,公司所有领导成员都是内部民主推荐,非政府委派,分明是民营。再从所有权的角度看,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是公众公司。公司的前十大股东,格力集团18.2%,为第一大股东,另外还有两家国有企业,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央汇金,分别是第三和第五大股东。其他股东多为外资,以及自然人包括董明珠本人,为第十大股东。之所以认为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具有民营集体经济的性质,不仅在于公司的所有制构成既不是完全的国有经济,也不是完全的私有经济,包括第一大股东格力集团只是其中的一个成员,而且在于公司的管理明显体现了所有员工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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