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雪峰:用形式主义应对官僚主义,乡村干部能不忙吗?
一
众所周知,乡村干部十分繁忙,有所谓“5+2”、“白加黑”之说。
2023年底我们到湖北B镇调研,发现乡村干部的确很忙,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乡村干部在体制内的弱势地位,导致上级各个部门都将任务压到乡村两级。
不仅是“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而且是“上面千把刀”,刀刀都可以砍向乡村,乡村干部自然就会忙乱不堪了。
具体而言,乡村两级责任大,权力小;事情多,人员少;上级要求高,治理资源少。当前国家也试图通过将地方治理资源向基层下沉来缓解当前基层治理的困境,比如执法权下沉乡镇,编制和干部向乡镇倾斜,以及增加乡村工作经费。不过,如果当前体制中存在的深层机制性问题不解决,即使治理资源下沉,基层治理的困境也是无解的。
当前影响基层治理的深层次机制性问题是,上级部门普遍存在推卸责任和扩大权力的本能,将本来应当由部门完成的工作安排到了基层,且为了卸责,往往以最严要求、最高标准和最广范围甚至十分任性地向基层下达任务,并且动辄通报问责,而基层既没有话语权,更没有谈判权,只能按上级部门要求开展工作,结果当然是忙乱不堪。
因为上级要求太严任务太多,基层治理资源不够且上级很多要求与基层实际并不相符,基层只能用形式主义去应付上级部门的官僚主义。
二
有一个形容当前基层治理悖论的说法看起来特别有道理,就是“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意思是,基层治理中,乡镇距离治理现场近,了解基层情况,却没有执法权,县里(包括各个业务部门)有执法权,却往往远离基层,对基层情况不了解,由此造成了基层治理中的执法困境,因此就普遍出现了执法权下沉的诉求。
执法权下沉实际上有两种不同的模式。
一种是北京平谷区首创的“街乡吹哨、部门报到”,即街乡在治理工作中遇到需要执法的事务,就可以通过与区县部门联动,由区县部门执法力量介入执法,从而保一方平安。
“街乡吹哨、部门报到”较好地解决了基层治理执法力量不足的难题,特别是北京郊区往往有巨大利益,各种带有黑灰性质的势力掺杂其中,就尤其需要有区县部门执法力量介入,以彻底清除黑灰势力的利益链。
不过,当前全国正在推进的执法权下沉采取了与北京平谷相当不同的另外一种模式,即在乡镇建立综合执法大队,由县级部门将部分执法人员和执法权下沉到乡镇。
从理论上讲,执法权下沉乡镇,乡镇在治理中遇到难题,不必与县级部门联动,乡镇自己就可以动用执法力量来清理各种不合法不合规问题。手中有权好办事,这是几乎所有乡镇党委书记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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