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贵生:从哲学高度认识“学习”本质
从哲学高度认识“学习”本质
笔者在长期的教学实践和与大学生的接触过程中,常常询问大学生究竟什么是学习?开始他们感到很奇怪,认为自己上了十几年学了,难道对什么是学习都不知道吗?但当他们真正认真坐下来思考学习的含义时,就茫然了。或者他们就说,学习就是上学,学习就是记知识,学习就是拿文凭,学习就是从不懂到懂,学习就是提高自己的技能……
德国哲学家黑格尔说过:“熟知的东西并非就是真知的东西”。“学习”在现实生活中是人们再熟悉不过的现象了,然而正是熟悉,人们却很少去追问究竟什么是“学习”?或者说“学习”的本质是什么?辩证唯物主义认为,人们的任何社会活动都是在一定的意识和观念支配下进行的,观念和认识正确与否,深浅程度如何?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着学习的过程和结果。现实生活中人们包括大学生在学习方面付出的时间和精力相当大,然而大多却事倍功半。究其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对“学习”并不真知,并不懂得。那么究竟什么是学习呢?
我国《现代汉语词典》中写到,学习是“从阅读、听讲、研究、实践中获得知识或技能”。《辞海》中更是把“学习”直接看作是“求得知识技能”的过程。这种认识基本上代表我国现实生活中大多数人对“学习”的认识或理解。其有合理之处,但较为肤浅和片面。我们是马克思主义学院的学生,重要的一门专业课就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应该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高度揭示“学习”的本质特征。
马克思主义哲学有几个基本原则和方法论。一是实践的原则和方法。二是发展的原则和方法。三是对立统一的原则和方法。四是系统全面的原则和方法。从上述基本原则出发,笔者认为,“学习”的实质是人们在实践过程中自觉地、不断地通过多种途径、手段、方法获取知识并内化为自身素质和能力的人的自我发展、提高、完善和改造的过程,是逐渐使人自身成为主体并不断增强主体性的过程。这个定义中包含这样三层含义:
第一、学习是人类实践活动中自觉地改造自己、发展自己、提高自己、完善自己,使自身成为主体并不断增强自身主体性的过程。
我们知道,实践是人类有目的有意识地改造世界的物质性活动。它的基本特点是主体性、物质性和社会历史性。马克思说:“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实践是社会生活的基本内容,是人类全部活动中最终起决定作用的物质性因素。但实践决不单纯只是对外部世界的改造,而是也包含着对主体自身世界的改造。因此,实践就其内容和任务来讲包括对外部世界的改造和对主体世界的改造;就其过程而言,区别为相对独立的对自身的改造过程和对外部世界的改造过程;就其发展而言,区别为主体自身的发展和外部世界的发展;就作用方向而言,是实践的主客体之间的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过程。主体自身的改造离不开对外部世界的改造,同时主体自身的改造发展及主体性的不断增强又会极大地促进对外部世界的改造。把实践单纯地归结为对外部世界的改造和外部世界的发展不是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观点。从这种意义上认识学习活动,学习活动就不是独立于人类实践活动之外的与实践活动并列的人类又一种活动形式,而是从属于实践活动,是实践活动中相对独立的以自觉改造自己,发展、提高、完善自身为主要内容的活动过程。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观体现着人的自主性、能动性、独立性、为我性、创造性等主体性特征。但现实生活中的人不一定都扮演主体性的角色。人在现实生活中,要成为主体,要不断提高和增强主体性,其主要或根本途径就是在实践中提高和发展自己。学习正是这样的一个过程,是使人自身在同外部世界的关系中成为主体并不断提高增强自由程度和主体性的过程。它是实践活动中的基本内容之一和不可缺少的主要组成部分。从这种意义上认识学习活动就能够科学地给予“学习”活动在人类整个社会生活中特别是人类实践活动的大坐标中以准确地定性和定位。同时从“发展”的意义上界定“学习”的本质,就把“学习”同“模仿”活动区别开来。学习包含着“模仿”的含义,但不是任何“模仿”而引起的人的变化都是学习,如某些人“模仿”他人而走向犯罪道路,虽然也是经验的获得,虽然也是心理和行为的变化,但这种堕落的变化决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学习。学习中包含着分辨和选择。只有分辨和选择出积极的因素而使自身发展提高的“模仿”活动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学习。所以孔子说:“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见贤思齐焉,见不贤而内自省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