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十条发布,做“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你准备好了吗?
继二十条之后,今天中午新十条来了。这是实质上的重大调整,某种程度而言,在很大程度上恢复到了2020年之前的状态。
个人理解这些具体条款,其实是实质性的变化:
高风险区域最大到楼栋、最小到户,关键是不得随意扩大,不得采取各种形式的临时封控——这就意味着各地此前惯行的超范围超时间的封控没有了政策依据。
关于核酸检测,一是不按行政区域开展全员检测,除特殊场所不再要求核酸检测证明,不查验健康码——这意味着健康码快要退出日常生活了;
二是不再对跨区域流动人员查验核酸阴性证明和健康码,不再开展落地检——年关在即,那些担心带来新的传染,提出“非必要不返乡”的地方官员,至少从权责上可以放下了。
具体到隔离和解封,有条件的无症状和轻症患者均可居家隔离(密接自然也可),连续5天没新增可以及时解封——的确,按照最近进程比较快的地方,诸如保定等地的经验,当方舱收不过来且传染持续发生的时候,居家已经是一个不得不的选择。
还有,非高风险区不得限制人员流动,不得停工、停产、停业。
以上,其实都是在传染持续发生的情形下,将影响降到最小,力图最大程度的保证流动性。
和国际接轨的一条是加快老年人疫苗的接种,并且分了60-79,80岁以上两档——前不久的发布会上,其实已经提到了这一条,和以往不同,不再强调知情同意自愿,而是只要没有特殊的禁忌症和重病快要去世的,能打的都尽可能动员打了,可以组建小分队上门“服务”。
关于健康的,除了老年人的疫苗接种,还有两条:
一是对重点人群进行健康摸底及分类管理,主要是指有各种慢性病的老年人及其疫苗接种情况;二是保障群众的基本购药需求,不得限制群众线上线下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治感冒等非处方药物。
个人理解老年人接种和健康摸底相当于做兜底,想办法减少尤其老年人的死亡率,以尽力避免社会恐慌;四类药品的放开,其实意味着某种意义上的“权责同步下放”,即以后发热乃至确诊第一步只能靠自己,所以,家庭小药箱还不备起来吗?
此外还有两条群众尤为关心的:
一是严禁以各种形式封堵消防通道、单元门、小区门,确保群众看病就医,紧急避险等外出通道的畅通;二是没有疫情的学校要开展正常的线下教学,超市食堂图书馆等要正常开放,有疫情的地方风险区外也要保证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
综上,这表明,我们从今进入了新形态,“每个人都是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我们每一个人身上的担子更重了。
评论功能已恢复开放,请理性发表高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