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任正非持股1%却能控制华为?
据华为公布的股权结构,任正非占股深圳市华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不到1%。很多人很好奇,任正非占股这么少,他是怎样确保他对华为的控制权?让我们从一张图开始了解华为的员工持股计划!
创业期的华为一方面由于市场拓展和规模扩大需要大量资金,另一方面为了打压竞争者需要大量科研投入,加上当时民营企业的性质,出现了融资困难。因此,华为优先选择内部融资。内部融资不需要支付利息,存在较低的财务困境风险,不需要向外部股东支付较高的回报率,同时可以激发员工努力工作。
1990年,华为第一次提出内部融资、员工持股的概念。当时参股的价格为每股10元,以税后利润的15%作为股权分红。那时,华为员工的薪酬由工资、奖金和股票分红组成,这三部分数量几乎相当。其中股票是在员工进入公司一年以后,依据员工的职位、季度绩效、任职资格状况等因素进行派发,一般用员工的年度奖金购买。如果新员工的年度奖金不够派发的股票额,公司帮助员工获得银行贷款购买股权。
华为采取这种方式融资,一方面减少了公司现金流风险,另一方面增强了员工的归属感,稳住了创业团队。也就是在这个阶段,华为完成了“农村包围城市”的战略任务,1995年销售收益达到15亿人民币,1998年将市场拓展到中国主要城市,2000年在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设立研发中心,海外市场销售额达到1亿美元。
01第一阶段:(1990-1996年)
以解决资金困难为主要目的,实行内部集资
1990年华为开始尝试员工持股制度。华为公司员工开始以每股1元的价格购入公司股票,此外,华为与各地电信、行业客户成立的合资公司员工,也享有认购资格。当时每个持股员工手中都有华为新发的股权证书,并盖有华为公司资金计划部的红色印章。
每股1元的价格相当诱人,1993年,华为公司每股净资产为5.83元,1994年每股净资产为4.59元。1995年每股每股净资产为3.91元。但每股1元的认购价格一直延续到2001年。在获取银行融资较为困难的初期,华为公司依靠这种内部融资的方式渡过了难关。
02第二阶段:(1997-2001年)
以激励为主要目的
至1994年,为了规范各公司各种形式的员工持股计划,深圳市出台《深圳市国有企业内部员工持股试点暂行规定》。但由于一些地方出现了内部职工股权证的非法交易,1993年、1994年国务院和原国家体改委两次发文,要求“立即停止内部职工股的审批和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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