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建平:“莫式文化”何以强国
莫言之流所宣扬的文化,绝对不能强国,相反会害国。人们从他们的作品中,看到不到什么叫高尚,什么叫文明,什么叫追求进步。这种东西,充其量就是精神鸦片。
(一)毛星火对莫言的起诉,本质上是新文化与旧文化的斗争,是大众的、民主的文化对“精英”的、贵族文化的斗争。社会主义文化的本质是大众的文化,是为人民服务的文化。从现行《宪法》到中国共产党的《党章》,规定的都是社会主义文化而不是资产阶级文化,更不是封建的腐朽文化。毛星火对莫言的起诉,起诉的就是莫言之流借助他们的名望和作品,用以毒害中国人民的精神鸦片,表达的是中国人民“横扫六朝香艳气,呼唤当今陈子昂”的强烈愿望,这难道不是很好吗,怎么成了“扣帽子”,成了“闹剧”?
(二)中国作家协会的《章程》写得很明白:“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方向”“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人民抒写、为人民抒情、为人民抒怀”“弘扬中国精神、传播中国价值、凝聚中国力量”。那么,身为中国作协的一员,甚至钻进作协领导层的莫言扪心自问:第一、你们的创作是不是符合中国作协的章程要求,你们是否享有不遵守这个《章程》的特权?第二、莫言之流的作品是否坚持了“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方向”?是否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否坚持为人民而创作?是否能够起到弘扬中国精神、凝聚中国力量的作用?如果这些都做不到,违背了中国作协的《章程》,那么,莫言们又凭什么呆在中国作协这个圈子里,又有什么资格继续担任中国作协副主席的职务?
(三)莫言之流有一个偏见,他们自己格调低下、思想龌龊、狭隘自私、心理阴暗,就以为中国人民会跟他们一样。他们没有张思德那样为人民“奉献金子般的心”的情怀,没有雷锋那样大公无私的品格,没有焦裕禄那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就看不得中国人民对自己的伟大领袖发自内心的敬仰和爱戴,非要捏造实施往老人家身上泼点脏水不可;看不得中国人民的同仇敌忾、众志成城,非要把中国人描写的丑陋、猥琐不可;看不得中国人民的冲天干劲,非要昧着良心说15岁之前没穿过裤子,吃煤块长大;看不得有着崇高品德的雷锋等英雄人物,非要把他们自己裤裆里的那点东西拿出来抖搂抖搂。相反,中国人民痛恨刘文彩,他们就为刘文彩翻案,中国人民痛恨周扒皮,他们就为“半夜鸡叫”喊冤。总而言之,对前三十年,凡是雷锋、焦裕禄、王进喜等英雄人物,凡是中国人民所展现的意气风发,斗志昂扬,拾金不昧、助人为乐蔚然成风等一切反映人类文明进步的东西,他们都带着“偏见”统统抹杀,非要把他们从下水道里看到的东西当做一个时代的全部,只有把它描写成愚昧、无知和黑暗的时代才不算有“偏见”;非要昧着历史事实和自己的良心,按照自己捏造的东西去描写并美其名曰“说真话”才不算有“偏见”。这种超过大多数中国人正常思维和认知的偏见,难道不值得怀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