阶级社会是否包括社会主义社会?
阶级社会是否包括社会主义社会?换句话说,社会主义社会是否属于阶级社会?对于这一关乎社会主义国家基本国情的不同回答,决定着社会主义国家的基本路线选择,从而决定着社会主义国家的兴衰存亡。
社会主义诞生以来,主流观念认为:阶级社会包括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不包括社会主义社会。也就是说,社会主义社会不属于阶级社会。但问题的关键是,这一观念是否符合客观现实?
下面,我们只来分析已经推翻了私有制、建立了公有制的社会主义国家(不包括官僚资产阶级和产业资产阶级已经强势崛起、私有制已经占据主体、但尚延续着社会主义政治框架的国家)的客观现实。
(一)社会主义国家处于国际“阶级社会场”的包围之中。
任何社会主义国家,都不可能摆脱国际“阶级社会场”的包围侵袭,就像地球不能摆脱太阳系的引力场一样。在国际经济政治军事文化的综合“阶级社会场”的包围侵袭下,社会主义国家内部自觉不自觉产生的异化势力(包括“第五纵队”萌芽势力),会获得外因的强大催化作用。
(二)社会主义国家处于国内“阶级社会场”的渗透之中。
社会主义国家存在着“特殊形态的资产阶级”。
第一,社会主义国家存在着“分散经济形态的资产阶级”。
首先,唯物史观告诉我们:能够为人类生存提供剩余产品、但尚不能提供“(正当)按需分配”产品的生产力水平,是阶级社会必然存在的生产力物质基础。也就是说,虽然社会主义社会以公有制为基础,但并没有超出阶级社会存在的生产力物质基础。
其次,社会主义国家所谓的“生产资料公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实际上只是推翻了“完整经济形态的资产阶级”,并没有推翻“分散经济形态的资产阶级”——其主要表现为:①雇佣劳动小生产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资产阶级法权更是广泛渗透于社会主义社会。这说明,资本主义雇佣劳动生产方式,还在某种程度上存在。这些因素,既有在一定限度内存在的合理性或必要性,又有突破合理界限对社会主义星火燎原的毁灭性。②干部队伍中的以权谋私、贪污腐败现象,社会上的投机倒把、盗窃诈骗等现象,也都在某种程度上存在,并且具有自发扩张的顽强趋势。③“分散经济形态的资产阶级”在社会主义国家的存在,就像人体所携带着的细菌病毒一样,只可能被有效遏制,不可能被彻底消灭;且其顽强的自发扩张性决定了——只要无产阶级专政对其的限制或遏制不力,则其蜕变出“完整经济形态的资产阶级”,从而社会主义和平演变和资本主义复辟,就会如同水往低处流那样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