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建民:如何认识社会生产力?与迎春商榷
今日在红歌会网上读到了《认真学习马克思有关生产力的理论——评<谈谈两种社会生产力的区别所在——资本与工本>》(2022-07-13 10:32:56来源: 红歌会网作者:迎春 )一文。在文章中,作者对本人在《谈谈两种社会生产力的区别所在一一资本与工本》的不同观点。
一
文章第一段即提出如下观点:
“生产力是物质生产的一种潜在力量。整个生产可以分成为生产力、生产过程和生产品。生产力是一种潜在的能力,主要的要素是劳动者与劳动资料;当劳动者运用劳动资料对劳动对象进行加工时,就是生产过程;生产的结果是产品。所以说产品是物化劳动,是‘死劳动’,而劳动者劳动则称之为‘活劳动’。
说生产力是人类一切社会所共有的,是生产‘一般’,没有阶级性,既没有封建的、资本主义性质的生产力,也没有社会主义性质的生产力。生产力是人与自然物质变换的一种潜在力量。
《谈谈》指出:‘既然是社会生产力,那么,现实的生产力总是可以区分为封建社会生产力、资本主义生产力和社会主义生产力的。’生产力既可以是单个企业的生产力,也可以是社会的生产力。封建、资本主义、社会主义则是生产关系,把生产关系与生产力混同,抹杀生产‘一般’与‘特殊’的界限,不符合实际,也不是马克思主义。”
在这里,涉及到了两个基本问题,一个是关于生产力基本涵义的认识问题;一个是关于生产力的一般与个别的关系问题。
1,现在我们先来讨论生产力的涵义问题。
作者认为“生产力是物质生产的一种潜在力量”
这一说法显然是不正确的。
如果我们要在状态上来区分生产力的话,那么,生产力可以有三个状态:
第一潜在形态的生产力,这是一种可能的生产力;
第二进行中的生产力,这是现实中的生产力;
第三物化形态的生产力,这是由生产结果状态表现出来的生产力状态。
与此相对应的是,整个生产可以分为生产的准备状态,生产的进行状态和生产的结果状态。
另外,“所以说产品是物化劳动,是‘死劳动’,而劳动者劳动则称之为‘活劳动’。”这个说法是不准确的。劳动者的正在进行的劳动状态,称为活劳动,产品则是已经积累起来的劳动的劳动。在生产过程中,把劳动分为“活劳动”和“死劳动”是指生产劳动和生产资料两个两个方面的区别。这是用劳动价值论的基本观点来看问题。
2,现在我们再来讨论生产力一般与个别的问题。
生产力的确有一般与个别的区别。但是,“个别一定与一般相联而存在。一般只能在个别中存在,只能通过个别而存在。任何个别(不论怎样)都是一般。任何一般都是个别的(一部分,或一方面,或本质)。任何一般只是大致地包括一切个别事物。任何个别都不能完全地包括在一般之中,如此等等”(列宁,《哲学笔记》第40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