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建民: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功能和意义是什么?
什么是社会主义公有制?
这个问题我已经有过多次论述。本来觉得没有必要再说。但今日浏览昆仑策网,看到了梁军的《为什么建议人大常委会代表全民行使国有资本所有权?》一文,忽然觉得对于社会主义公有制这个基本涵义,有反复讲解的必要。探讨社会主义的人不计其数,但真正理解社会主义公有制的意义的人却少之又少,很有普及的必要。
从题目看,梁军同志的建议是以国有资产作为资本形式存在为前提来讨论问题的。这就涉及到了对社会主义公有制的性质和特点的认识问题。
国有资产是不是需要以资本的形式出现,社会主义要不要追求资本所有权呢?这些问题需要我们对社会主义公有制有一个明确的认识。
一,什么是社会主义公有制?
什么是社会主义公有制?
首先,当我们说到生产资料公有制时,它只是一个抽象的词。事实上,从人类社会产生以来,每个社会都可以存在有公有制。因此,在我们讨论公有制之前,第一要明白的是,我们所讨论的公有制,是社会主义公有制,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公有制,是社会主义革命过程中产生的生产资料公有制。
社会主义公有制是在社会主义革命过程中,通过没收官僚资本、对民族资本、工商业改造、及农业合作化道路等途径形成的生产资料公有制。它主要包括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两种基本形式。
社会主义公有制就是对资本主义私有制的否定。因此,社会主义公有制首先是区别于资本主义私有制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这是人所共知的常识。
那么,社会主义公有制与历史上各个社会的公有制的区别又是什么呢?例如,原始社会就是公有制,之后的奴隶社会、封建社会也存在有公有制,包括目前的资本主义社会,也可以存在有公有制(譬如西方国家也存在国有企业),社会主义公有制与这些社会的公有制有什么样的区别呢?
最主要的区别,就在于社会主义公有制是以劳动所有者为主体的公有制。原始社会的公有制,它是以全体社会成员所有的公有制,它的产品实行的是按需分配;奴隶社会的公有制的主体是奴隶主,而封建社会公有制的主体则是地主阶级的代表;在资本主义社会,国有企业的产生是为了弥补市场经济的不足,它的主体是作为资产阶级的共同事务委员会的政府。社会主义公有制与以上各个社会公有制的区别在于,它的主体是劳动者,是劳动所有者。社会主义革命的结果是消灭了资产阶级,从而使劳动者成为社会生产唯一的主体。因此,社会主义公有制是以劳动者为主体的公有制。这是社会主义公有制最基本的特征。正因为如此,社会主义公有制不仅与资本主义私有制具有性质的区别,而且与西方国家的公有制也有本质的区别。
认识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基本特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毛泽东在《矛盾论》中说过:“对于物质的每一种运动形式,必须注意它和其它各种运动形式的共同点。但是,尤其重要的,成为我们认识事物的基础的东西,则是必须注意它的特殊点,就是说,注意它和其他运动形式的质的区别。只有注意了这一点,才有可能区别事物。任何运动形式,其内部包含着本身特殊的矛盾。这种特殊矛盾,就构成一事物区别于他事物的特殊的本质。这就是世界上诸种事物所以有千差万别的内在的原因,或者叫根据”(《毛泽东选集》第一卷第308-309页);人民出版社1991年6月出版)。我们只有认识了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基本特征,我们才能真正弄懂社会主义的的基本涵义,才能真正懂得社会主义公有制的性质。
为什么在十月革命胜利之后,苏联人会在公有制企业建立产权制度呢?从根源上来说,就因为苏联人没有弄懂,社会主义公有制区别于资本主义私有制的基本特征,没有了解社会主义公有制是以劳动者为主体的基本特征。西方国家的公有制,仍然是以资产阶级为主体的,因此,西方的国有企业,从资产所有者的利益要求一一产权出发,建立“谁所有谁经营”的产权制度,是理所当然;在社会主义国家的国有企业的主体是劳动者,从劳动所有者的利益要求一一劳权出发,就应该建立“谁劳动谁经营”的公有劳权制度。很显然,因为苏联人未能认识社会主义公有制区别于资本主义公有制的基本特征,不了解社会主义公有制是以劳动者为主体的公有制,结果是建立了与社会主义公有制性质不相适应的产权制度,形成了产权制度与公有制相结合的错误模式。
为什么我国的国有企业,在经过40多年个年头的改革还没有完成?为什么改革中的国有企业会陷入困境,甚至出现大面积的亏损?为什么改革使大多数国有企业走向灭亡?从根本上来说,就因为我国的主流经济学家不懂得社会主义公有制区别于资本主义私有制的基本特点,不懂得社会主义公有制区别于西方国有企业的的基本特征,结果是他们不仅没有能够清晰地识别苏联模式的错误,反而走上了以错纠错和错上加错的道路,使我国国有企业改革走上削足适履的道路,即按照产权制度要求来剪裁国有企业,结果是使绝大部分国有企业被改没了,还有少数几个国有企业则被弄得公不象公,私不象私的怪胎。
社会主义公有制是以劳动所有者为主体的。那么,劳动所有者的利益要求是什么呢?人所共知,社会主义要让劳动者当家作主,要实现按劳分配。也就是说,社会主义劳动者的基本要求,就是劳动者当家作主和按劳分配的要求。劳动者当家作主和按劳分配的权利,是什么性质的权利呢?劳动者当家作主的基本内涵是“谁劳动谁管理”,性质上是劳动管理权;按劳分配的基本内涵是“谁劳动谁受益”“多劳多得”,性质上是劳动分配权。因此,劳动所有者的权利要求,也就是劳动所有权的基本要求,这种要求,在管理上体现“谁劳动谁管理”的劳动管理权,在分配上则表现为“谁劳动谁受益”的劳权分配权。
什么是社会主义公有制呢?
社会主义公有制是以劳动者为主体的生产资料公有制,作为最基本的生产关系,它是劳动所有权的实现形式。这就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基本涵义。
二,生产资料公有制实现的功能和意义。
关于在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社会中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的相互关系的区别,马克思恩格斯在著名的《共产党宣言》中实际上早就讲清楚了:“在资产阶级社会里,活的劳动只是增殖已经积累起来的劳动的一种手段。在共产主义社会里,已经积累起来的劳动只是扩大、丰富和提高工人的生活的一种手段”(马克思恩格斯《共产党宣言》第39页,人民出版社1949年出版)。这里的共产主义社会,也是我们今天所说的科学社会主义的社会或劳动阶级社会。
在这两句话中,马克思恩格斯告诉我们,在取代资本主义的社会主义中,工人或劳动者已经是社会生产的主体,而生产的目的是为了满足工人或劳动者的消费需要。因此,在社会主义社会,“已经积累起来的劳动”即生产资料,已经成为满足工人或劳动者消费需要的手段或工具。也就是说,社会主义公有的生产资料,已经只具有手段性质,劳动者是作为主体存在了。
在资本主义条件下,为什么社会生产要采用资本生产方式呢?
这是因为由于劳动者除了自己的劳动力之外一无所有,劳动者只得把自己的劳动力当作商品来实现,以便能够通过出卖劳动力来换取自己需要的生活资料。因此,在资本主义条件下的劳动者是作为劳动力所有者的身份出现的。当劳动者在市场上把自己的劳动力出卖给资方或企业之后,劳动力的使用和其它已经卖出的商品的使用一样,就是买方的事情了。因此,在进入生产过程时,劳动者的劳动已经属于资方或企业所有,他也就失去了生产主体地位,这时的劳动者与其它的生产资料一一机器或原料等生产资料一样,都只是使资产增殖的手段而已。因此,资本主义生产过程,本质就是资产者利用自己占有的资产不断地吸收劳动者的剩余劳动而使资产不断增殖的过程。资本主义所有制决定了在劳动力商品化条件下劳动者与生产资料采用雇佣劳动和资本相结合的基本关系,从而决定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必然是资本的生产方式的性质和特点。
无产阶级为什么要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呢?
因为“无产阶级只有消灭自己的现有的占有方式,从而消灭全部现存的占有方式,才能取得社会生产力。无产者没有什么自己的东西必须加以保护,他们必须摧毁至今保障和保护私有资产的一切”(马克思恩格斯《共产党宣言》第35页,人民出版社1949年出版)。无产阶级的占有方式,就是出卖劳动力换取生活资料(工资)的雇佣劳动方式,全部现存的占有方式是指由资本生产方式决定的所有占有方式,除了劳动者的雇佣劳动方式,还有就是资产者利用生产资料所有权获取剩余价值的占有方式。也就是说,社会主义革命的目的就是要消灭资本的生产方式。
那无产阶级又是如何消灭这种占有方式呢?
那就是实现生产资料公有制。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实现,事实上消灭了人格化的资产者,消除了大家在资产所有方面的差别,从而使所谓的产权失去了意义。消灭人格化的资产者,消除产权赖以生存的基础,客观上就使劳动者成为唯一的生产主体,就使劳动所有权成为决定社会生产过程的基本权利要求。
因此,社会主义实现生产资料公有制的过程,本质上就是用劳动者的生产主体地位取代资产者的生产主体地位,用劳动所有权的利益要求取代资产所有权利益要求,从而使生产资料成为满足劳动者生活需要的物质手段。
在生产资料公有化条件下,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的结合,本质上是作为劳动者工本生产方式实现的。
劳动力商品化是资产者成为成为生产主体,并采用资本生产方式的必要前提,而生产资料公有化则是劳动者成为生产主体,并采用工本生产方式的必要前提。
在初等代数中,我们要解一个二元一次方程,就必须首先去掉一个未知数,求出另一个未知数,最后才能得到方程的解。通常的做法是,我们可以采用加减消元法或代入消元法,去掉X或Y,然后再求出Y或X的值,再求出第二个未知数的值。
现实的社会生产是由生产资料和生产劳动两个方面构成的。但是作为社会生产方式的主体,却只能是某一个方面的主体:要么是生产资料所有者;要么是生产劳动所有者。在劳动力商品化条件下,客观上就消去了劳动者作为生产主体的地位,消去了劳动所有权产生的基础,因而其生产主体是资产所有者;反过来,如果实现生产资料公有化,客观它所消去的就是资产者的生产主体地位,消除的是产权生存的基础,因而其生产主体就是劳动所有者。这就是社会主义为什么要实现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原因,也是社会主义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的具体体现。
三,理解社会主义公有制要与传统的所有制观念进行最彻底的决裂。
人人都知道,社会主义要让劳动者当家做主,要实现按劳分配。但是,人们却没有形成劳动管理权的观念,没有形成劳动分配权的观念。人人都知道社会主义要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实现共同富裕,而且也知道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实现事实上也消灭了人格化的资产者,但是,人们在谈到公有制时,却总是从“谁所有谁经营”、“谁所有谁受益”的产权观念来思考问题。
由逢锦聚、洪银兴、林岗、刘伟主编的《政治经济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9月出版)认为“社会主义公有制的本质是劳动者在全社会或社会的部分范围内运用生产资料进行生产,并凭借对生产资料的所有权获得经济利益”(第298页)。这一认识显然是错误的。社会主义公有制的特点恰恰在于消除了每个人在资产所有方面的差别。虽然这时的劳动者都具有了生产资料的公共所有者的身份,但是,由于每个人在资产所有方面是无差别的,他们如何“凭借对生产资料所有权获得经济利益”呢?
在公有制条件下的劳动者是有两重身份的。作为生产资料的公共所有者,劳动者有权利用公有的生产资料,通过劳动来满足自己的生活需要。在这里,公有制的意义体现在劳动者作为生产资料的公共所有者,它可以把公有的生产资料当作满足自己生活需要的物质手段。但是,第一,由于企业劳动者无论是单个劳动者还是劳动者集体。通常并非是完整独立的生产资料公共所有者,因而,他们没有权利用公有资产来承担经营责任;第二,劳动者作为生产资料的公共所有者虽然有权使用公共资产,但他们必须在不损害公有资产(或在保值的前提下)使用公有资产。正是因为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实现使劳动者同时具有生产资料公共所有者的身份,可以利用公有资产、通过自己劳动来满足自己的生活需要,因而他们不再需要通过出卖自己的劳动力来换取生活资料。
由于公有制条件下的劳动者同时具有生产资料的公共所有者的身份,他们有权把公有的生产资料当作自己满足消费需要的物质手段,因而,这时的劳动者不再是以劳动力所有者的身份出现,而是以劳动所有者的身份出现,即他们通过为社会提供相应的劳动量获取与这种劳动相对应的产品来满足自己的消费需要。由于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劳动者依然是以生活个体性为基础的,因此,劳动者在劳动所有和消费需要方面都存在着差别,这种差别通过劳动者的劳动所有权体现出来。因此,在公有制条件下的社会生产必须采用按劳分配方式,来反映劳动者为集体和社会提供的劳动量的差别,并在分配上体现出来。
由此可见,随着社会主义革命的展开,随着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实现,一种新的社会生产方式出现,即劳动者联合起来,利用公有的生产资料,通过自己劳动获得相应的消费资料,以满足个人的和家庭的消费需要和公共需要。在这里,作为生产主体的劳动所有者的本,不是资产或资本,而是工本,是劳动价值化能力;社会的生产目的也不再是什么剩余价值,而是消费价值,而起主导作用的权利要求也不再是资产所有权,而是劳动所有权,作为社会主义生产方式的有机体的企业,也不再是一个资产实体,而只是一个劳动实体。
当我们说到社会主义时,意味着一种新的生产主体,一种新的权利要求,一种新的制度形式,一种新的生产方式和一种新的企业形式。
但是,面对这种新的生产方式,面对这种新的生产主体、权利要求和企业形式,我们的专家和学者却问题习惯或有意无意地用旧的主体观念、旧的权利观念、旧的制度观念和旧的企业观念来看待新的生产方式。
在《宣言》的第二部分,说明了如何进行社会主义革命的问题。
马克思恩格斯明确指出,共产主义革命需要做到两个决裂:“共产主义革命就是要同传统的所有制关系实行最彻底的决裂;毫不奇怪,它在自己的发展进程中要同传统的观念实行最彻底的决裂”(马克思恩格斯《共产党宣言》第35页,人民出版社1949年出版)。
什么是传统的观念:那就就是与资本主义私有制相适应的观念:包括生产力观念;生产主体观念;权利观念;企业观念、制度观念等等。
资本主义社会是资产者当家做主,也就是谁有钱谁做主;而社会主义社会是劳动者当家做主。社会主义革命必须要实现从“谁有钱谁作主”转变为“谁劳动谁作主”的观念转变。
资本主义社会实行的是按资分配,即生产成果按照投资者的资产量的多少进行收入分配,而社会主义实行的是按劳分配,即生产成果是按照劳动者的劳动量差别进行分配。社会主义革命就是要实现从“资产所有”到“劳权所有”的观念转变。
“同传统的所有制关系实行最彻底的决裂。主要是要同资本主义所有制及其关系,即资产者占有生产资料、劳动者只占有自己劳动力,从而劳动者不得把自己的劳动力当作商品来实现的生产方式进行决裂。因此,传统的所有制关系,即是资本主义所有制及其雇佣关系。社会主义革命在实践上正是要与这种所有制及关系进行最彻底的决裂。
同传统的观念进行最彻底的决裂,就是要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相适应的生产观念、主体观念、权利观念及制度观念进行最彻底的决裂。
在提出了“两个决裂”之后,马克思恩格斯根据当时的情况进一步提出了一些社会主义革命的措施,并阐明了共产党人与其它无产阶级政党的关系处理策略等。
如果我们真正弄懂了社会主义公有制的性质和特点,弄懂了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功能和作用,那就应该知道,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公有生产资料只是劳动者满足自己生活需要的物质手段,而劳动者已经是生产主体。因此,国有资产是不应该也不会以资本形式出现的;而国有企业的运行和发展的基本权利也不是什么资本所有权,而是劳动所有权。国有资产具有全国范围的整体性,它的主体是全国人民,它理应由国家的相应机构进行管理或调配,而国有企业作为独立的劳动实体,它的主体却是劳动所有者,它必须在劳动所有权的基础上运行和发展。国有劳营才是真正的社会主义生产模式。
【文/钟建民,本文为作者投稿,作者公众号:钟建民的理论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