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建民:社会主义公有制与人们的利己心矛盾吗?
在《国企改革论丛(23):国企改革长期不能成功的原因是什么?(2)》一文之后,泓鲲企业管理咨询发表评论说:“提出问题,但是不能解决问题,公有还是私有,说到底还是人的利己心和利他心矛盾,人大多数时候是利己心驱使的,少数的时候是利他心驱使的,这也是公有制为啥很难持续的根本原因,也是私有制为什么会导致两级分化的不可避免的原因,这也就构成了资本主义也是一个螺旋式上升的趋势,不到生产力达到相当高的水平,不到物质条件达到非常高的水平,这对矛盾是不能解决的,我吃不饱怎么会给其他人吃饱,我吃不好怎么会给别人吃好呢,其实道理还是很简单的”。
人大多数时候是利己心驱使的,少数的时候是利他心驱使的,这与公有制矛盾吗?
回答是否定的。因为公有制,社会主义公有制它是实现按劳分配的公有制,是体现劳动所有权的公有制。
一,真正的社会主义公有制,恰恰是体现个人利益的所有制形式。
当我们说到社会主义公有制时,你首先想到的是什么?譬如说到国家所有制或全民所有制,你是不是首先想到的是国有企业或全民所有制企业的盈利归国家或归全民所有?如果你这样想公有制,那你就错了,因为你陷入了资产阶级的框框里。
在《共产党宣言》第二部分,马克思恩格斯明确指出,共产主义革命需要做到两个决裂:“共产主义革命就是要同传统的所有制关系实行最彻底的决裂;毫不奇怪,它在自己的发展进程中要同传统的观念实行最彻底的决裂。”什么是传统的观念:那就就是与资本主义私有制相适应的观念:包括生产力观念;生产主体观念;权利观念;制度观念;文化观念等等。其中“谁所有谁受益”这一观点就是与资产阶级私有制相适应的产权观念,这就是传统的观念。因此,当我们考虑社会主义所有制时,就必须从这种产权观念中解放出来,转变到与公有制相适应的观念上来,转变到劳动所有的观念上来。
对于社会主义,邓小平指出其本质要求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实现共同富裕。这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就是通过生产资料公有制和按劳分配来实现的。社会主义所以要实现生产资料公有制,正是为了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因此,当我们考虑社会主义所有制时,当我们考虑社会主义公有制问题时,我们的出发点应该是“谁劳动谁受益”的劳权观念,而不是产权观念。
马克思的社会主义,通常我们所说的科学社会主义,重点是什么?长期以来,理论界都把生产资料公有制当作主要的探讨对象。这在事实上是违背马克思的原意的。
什么是社会主义所有制?
在《资本论》第一卷,马克思是这样说明的:
“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产生的资本主义占有方式,从而资本主义私有制,是对个人的、以自己劳动为基础的私有制的第一个否定。但资本主义生产由于自然过程的必然性,造成了对自身的否定。这是否定的否定。这种否定不是重新建立私有制,而是在资本主义时代的成就的基础上,也就是说,在协作和对土地及靠劳动本身生产的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的基础上,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资本论》第一卷第832页)。
在这里,马克思明确地给我们指明了社会主义所有制的基本特征:
第一,不是重新建立私有制;
第二,是在协作和共同占有生产资料基础上;
第三,是重新立个人所有制。
在这里告诉我们,1,社会主义革命的目的不是重新恢复封建社会的小私有制形式;2,社会主义所有制一种个人所有制;3,社会生产是由生产资料和生产劳动两个方面构成的。既然社会主义这种个人所有制是以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为基础的。那这里的个人所有制,就只能是生产劳动的个人所有制,就是劳动者劳动投入的个体所有制了。
我们知道,马克思恩格斯把资本主义所有制叫做资产阶级所有制或资产阶级私有制。为什么可以把资本主义所有制称为资产阶级所有制或资产阶级私有制呢?
因为在资本主义条件下,劳动者与其生产条件相分离,他只占有自己的劳动力。因此,劳动力与生产资料的结合是通过劳动力商品化来实现的,即通过劳动者把自己劳动力作为商品出卖来实现的。当劳动者在市场上出卖劳动力之后,进入生产过程之时,劳动力的使用就归资方所有,因此,在资本主义条件下的生产资料和生产劳动都是属于资产者所有的。因此,资本主义所有制可以称为资产阶级所有制或资产阶级私有制。
正因为资本主义条件下,劳动力的商品化,客观上消去了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生产主体地位,因此,资本主义生产过程所体现的是资产者利益要求的过程,即体现资产所有者对资产所有权的利益要求的过程。因此,资本主义生产的重点是财产增殖,而资本主义制度所体现的是资产者对财产增殖的利益要求。因此,资本主义制度的重点就是体现资产者对个人利益的要求一一即对资产所有权的利益要求。
而从上面的引用可以看出,在马克思对社会主义所有制的定义中,社会主义所有制的重点并不是如我们习惯性想象的那样,是生产资料公有制,而是劳动者的个体所有制。这与大多数人对社会主义所有制的理解是不一样的。
除了在《资本论》第一卷中马克思提出的社会主义所有制定义之外,我们可以再读一读《哥达纲领批判》一书。这本书中马克思谈的主要是按劳分配,也就是劳动者个体所有制内容的具体展开。
为什么社会主义要实现按劳分配呢?
因为社会主义实现了生产资料公有制,但没有改变生活消费的个体性。因此,作为劳动力的生产和再生产仍然具有个体的性质。在这种情况下,为了反映生产过程中劳动者投入劳动量的差别,并在管理上和分配上把这种差别体现出来,因此,社会主义就必须采用按劳分配来体现生活消费的个体性的特点,必须采用按劳分配来体现以生活个体性为基础的劳动者对劳动所有权的利益要求。
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实现一方面消灭了人格化的资产所有者,从而使劳动者成为唯一的生产主体;另一方面又消除了人们在资产所有方面的差别,从而使社会主义生产过程的差别主要表现为劳动所有方面的差别,因此,使体现劳动者对劳动所有权的利益要求成为必然。从这个角度看,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功能和作用,就在于消去了资产者在生产过程中的主体地位,就在于消除了产权赖以生存的基础。因此,社会主义生产资料公有制的意义,在于它是消灭资产所有权、实现劳动所有权的基本形式。
在《哥达纲领批判》一书中,马克思详细分析了在公有制条件下的劳动者的行为方式:那就是利用公共的生产资料,通过自己为社会提供的劳动换取相应份额的消费价值量,以满足自己的消费需要。
从社会主义实践看,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企业,如果它所建立的是劳权制度,那么,这种企业形式所体现的确是劳动者的个体所有制:
以土地为公有制的承包户,按照“补偿消耗的、交够国家的、留足集体的、余下都是自己的”的分配模式进行分配。这种个体经营形式,以土地为公有制的基础上的个体经营方式,它所体现的就是劳动者的个人所有制:利用公有的土地,通过自己的劳动取得消费品或消费价值来满足自己的需要。
生产队是公有制基础之上的集体经营方式。由于是集体劳动,因此生产队要采用工分制,在生产过程展开的同时对劳动者投入生产过程中的劳动量进行计量;到年终时根据劳动者的工分累计总量占集体工分总量的比例,来进行生产队集体成果的分配。在这里,以工分为形式的按劳分配制度,较好地体现了劳动者劳动投入的个体性质,满足了劳动者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利益要求。
当我们谈到社会主义时,自然要谈到生产资料公有制,而一谈到公有制自然就离不开按劳分配。而公有制存在的意义,就在于为按劳分配的实现提供前提条件。而社会主义所以要实现按劳分配,就是为了体现劳动者的个体差别和个人利益。也就是说,社会主义本来就是体现个体利益要求的生产方式,只是它所体现不是少数人的个体利益要求,而是绝大多数人的利益要求,它体现的不是资产者的个体利益要求,而是劳动者的个体利益要求。
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公有制企业与私有制企业,都是体现个人利益的生产方式和基本制度。两者的区别在于:社会主义和公有制所体现的是劳动者的个人利益要求,而资本主义和私有制所体现的是资产者的个人利益要求;社会主义和公有制所体现的是绝大多数人的个人利益要求,而资本主义和私有制所体现的是少数人的个人利益要求;社会主义和公有制所体现的是劳动者对劳动所有权的利益要求,资本主义或私有制所体现的是资产者对资产所有权的利益要求。
二“公有制为啥很难持续”?
从上面的分析我们不难看出,社会主义所有制或社会主义公有制本来就是体现个人利益的生产方式和社会制度,而且不是体现少数人的个人利益,而是体现绝大多数人利益的生产方式和基本制度。
但是,为什么在实践中公有制很难持续呢?
原因其实并不复杂。首先是如上面所分析的那样,人们对社会主义公有制缺乏正确认识,特别是走不出传统观念束缚的人,辨别不清社会主义公有制与其它公有制模式的真正区别。
第一,十月革命胜利之后,苏联在列宁和斯大林的领导下建立了产权公有制模式。这种模式并不是社会主义所有制本身的公有制模式,而是由于社会主义的暴力革命在经济落后的国家取得了胜利,因为缺乏建立社会主义生产方式的生产力基础,因而这些国家在建立社会主义生产方式之前,有一个快速实现工业化的过程。因此,以苏联为代表的、取得了暴力革命胜利之后的社会主义国家因为其经济落后,社会主义革命进程事实上就多出了一个过渡阶段,即从暴力革命胜利到建立社会主义生产方式之间的过渡阶段。苏联模式的公有制,即产权公有制模式,只是适合这一过渡阶段的过渡经济模式。但是,包括苏联人在内的许多人把这种与产权制度相结合的苏联模式当作了社会主义生产模式。从而形成了一个苏联模式的误区。
苏联模式的产权公有制经济是以国家为主体的公有制经济模式。这种模式的存在是为了快速实现工业化而进行资金积累的需要。这种模式既然是过渡经济模式,是仅仅适用于社会主义过渡阶段时的经济模式。一旦这些国家实现了工业化,那么,这种过渡经济模式就必须需要过渡到真正的社会主义生产模式一一即劳权公有制模式。
但是,包括苏联人在内的许多人都把这种过渡时期的公有制经济模式当作了社会主义生产方式本身,因而走不出产权的误区,既不能总结苏联模式的教训,又不能明了区别于这种过渡经济模式的社会主义生产模式应该是什么样的公有制模式。
以苏联为代表各社会主义国家在实现工业化之后,必然存在一个经济改革的问题。这种改革本来是促使社会生产方式从过渡经济模式向真正的社会主义生产方式转变。但是,由于在理论上不能清算传统社会主义理论的错误,特别不能冲破传统的产权观念,因而在改革的过程中并没有能够真正认识苏联模式的错误所在,更不能用适合社会主义公有制基本特点的基本制度取代产权公有制模式的基本制度。
第二,从十月革命以来的社会主义实践中,不仅产生了苏联模式的产权公有制经济模式,而且在我国农业社会主义实践中产生了以生产队模式为代表的劳权公有制模式。这种模式由于真正实现了按劳分配,而且建立了体现劳动所有权的管理体制,因而它是真正的社会主义生产模式。
但是,同样由于人们在认识上不能冲破传统的产权观念,因而,即使是面对真正的社会主义生产模式,即实现了按劳分配的公有制生产模式,但人们仍然不能真正进入对社会主义生产方式的认识。
社会主义要让劳动者当家做主。劳动者当家做主,在经济上无非就是要建立以劳动者为主体的经济制度。但是,时到今日,理论界竞然未能形成劳动所有者或主体劳动者的观念,至今对社会主义生产主体一一劳动者缺乏明确的理论认识。这不能不说是一种悲哀。
社会主义要实现按劳分配。按劳分配,顾名思义,就是要体现劳动者的劳动投入的个体性,从而能够体现“谁劳动谁受益”的劳动所有权。然而,时到今日,理论界竞然没有形成劳权所有权的基本概念和明确从今认识。
由此可见,社会主义在实践发生重大挫折,主要问题是在实践中和在理论上,没有与传统的观念中解放出来。在对社会主义公有制的认识过程中,我们的许多人没有着眼于其“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的角度去理解,从而没有了解社会主义实现公有制事实上就是为消灭产权,体现劳动者对劳动所有权利益要求的本质。
三,明确了社会主义公有制的性质和特点,就会发现社会主义公有制恰恰是体现绝大多数人利己心的生产方式。
十月革命以来,在社会主义实践中产生的公有制至少有以下三种:
1,作为社会主义国家过渡时期的公有制经济模式一一产权公有制模式。这种模式性质上是半资本主义(产权制度)和半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它只是适合从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时期,只是满足为实现工业化而快速积累资金的需要,因而它是以国家为主体的公有制模式。
2,社会主义国家在改革过程中继续保存的产权公有制模式,这种模式在社会主义国家实现工业化之后,就从一种适应模式转变为一种病态模式。
3,实现了按劳分配的公有制模式一一劳权公有制模式。这是真正实现了劳动投入个体所有制的公有制模式。这种模式在生产资料公有制消灭了人格化的资产者、消除了人们在资产所有方面的差别的条件下,由于建立了劳权制度,因而体现了公有制条件下大家对劳动所有权的利益要求,这就是马克思所讲的个体所有制,即以生活消费个体性为基础之上的劳动投入的个体所有制。
由此可见,真正的社会主义公有制或实现了按劳分配的公有制,就是体现了最广大的劳动者的利己心的所有制形式。
也就是说,不是社会主义和公有制没有体现人们的利己心,而是许多人把过渡模式的公有制或病态形式的公有制模式,当作了社会主义公有制,因而得出了错误的认识。
四,与工分制相结合的公有制经济模式,就是体现广大劳动者利己心的现实模式。
工分制是与股份制相对应的按劳分配制度。
如果说股份制体现了劳动力商品化条件下,资产者对资产个体性的利益要求,那么,工分制体现了生产资料公有制公有化条件下,劳动者对劳动个体性的利益要求。
注意,股份制和工分制两者都体现个体利益要求或利己心的制度形式,区别在于股份制是以资产者一一股东为主体,体现的是资产个体性的利益要求;而工分制是以劳动者一一员工为主体,体现的是劳动个体性的利益要求。
譬如同样一个企业,在采用股份制条件下,股东大会是这个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企业的一切重大事务;企业的生产成果按照股东的股份所占的比例进行分配。在这种企业,股东(资产者)凭借投入的资产量(股份多少)说话。这里的关键是它满足了股东“按资分配、多股多利”的核心要求。
在采用工分制条件下,员工大会是这个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企业的一切重大事务;企业生产成果按照员工的工分所占的比例进行分配。这种企业员工(劳动者)按照投入的劳动量(工分多少)说话。这里的关键是它满足了员工“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核心要求。
通过对比我们不难发现,以公有制为基础的工分制和以私有制为基础的股份制都是体现了人们利己心的基本制度,区别只是,股份制仅仅是体现了企业资产所有者(股东)的利己心,而工分制则是体现了企业劳动所有者(所有员工)的利己心。
当我们真正弄清社会主义公有制与其它公有制的区别(即实行按劳分配的劳权公有制)时,就会发现,它是比资本主义制度更能体现人们利己心的社会生产方式或基本制度。
【文/钟建民,本文为作者投稿,作者公众号:钟建民的理论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