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前三十年是工人阶级剥削农民吗?

2023-11-12 3015 7
作者: 井冈山观心 来源: 井冈山观心1921公众号

  新中国前三十年是工人阶级剥削农民吗?

  有人对伟大的新中国前三十年的发展极力否定,更有所谓的经济专家、三农专家说新中国前三十年是工人阶级对农民的剥削,并以农村农民与城市工人生活水平做对比来佐证该观点。

  什么是剥削?

  剥削是一个阶级无偿占有另一个阶级的劳动。

  如果新中国前三十年工人剥削了农民,那么工人与农民的产出比一定要小于工人与农民的消费比。

  如果工人与农民的产出比为1,工人与农民的消费比大于1 ,那就说明工人占有了农民的劳动成果;反之则不存在剥削。

  那么,新中国前三十年的工人阶级占有农民阶级的劳动成果了吗?

  笔者根据国家统计局《新中国六十五年统计资料汇编1949-2014 》、《建国三十年国民经济统计提要》整理了城镇、乡村人均产出,农业人口与非农业人口人均产出,城镇与农村消费支出等数据,并以此作为分析。

  1.工人与农民消费比

  消费比通过如下数据体现:

  城镇与农村消费水平(绝对元)比=城镇居民消费水平(绝对元)÷农村居民消费水平(绝对元)

  城镇与农村消费水平(指数)比=城镇居民消费水平(指数)÷农村居民消费水平(指数)

  从表中的数据可以看到,从1952年到2013年,城镇居民消费水平一直高于农村消费水平。无论是按照消费金额(绝对元)还是按照消费指数比较,工人都高于农民。为更直观,笔者绘制了柱状图。(蓝色为新中国新中国1976年以前,绿色为尚未改开的1977-1978,红色为改开后知道2013年)

  从该图可以看到,新中国前三十年工农消费水平比,总体上要低于改开后,上世纪80年代,工农消费水平差距缩小。但从1991年开始,差距急剧扩大。

  如果按照“新中国前三十年工人剥削了农民”的理论,那么从1991年开始工人对农民的剥削反而是加重了。

  新中国前三十年,工人、农民所创造的“剩余价值”都交给了人民——通过积累来发展人民工业——对,是人民工业——因为这时候是公有制,所以这一切“剩余价值”最后都交给了人民。

  2.新中国前三十年工、农产出比

  新中国前三十年工农总产值、工业产值、农业产值以及人口构成(如下表):

  新中国前三十年工人、农民人均产值,工农人均产值比(如下表)。

  该比值,笔者用了两个口径对比(下表):

  1、城镇人口与乡村人口人均产值比=城镇人口人均产值÷乡村人口人均产值

  2、非农业人口与农业人口人均产值比=非农业人口人均产值÷农业人口人均产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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