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罗河上的惨案》杀人很多,但未必给人血腥感;形成对照的是…
标题用了省略号,本想说的是“我们有些电影虽不见血腥镜头,可隐隐的一股内在‘血腥’、‘暴戾’”,于是标题变成《<尼罗河上的惨案>杀人很多,但未必给人血腥感;形成对照的是,我们有些电影虽不见血腥镜头,可隐隐的一股内在‘血腥’、‘暴戾’》,这样就呼应了昨天发表的《关于中国内战的电影,让这么多美女出镜合适吗》。可这样一来超过30字,论坛规定不行的。
这个看法由来已久,并形成了我网络写作的一大主题,参加红坛前我以“五岁男孩现象”系列写,想到一点写一点,每遇一点社会热点就联系写一点。
你看到过“五岁男孩现象”吗?一个五岁男孩将妹妹从楼梯推下去,可他一点恐惧都没有,直到妹妹惨叫声声,他才惊呆,或许就此一辈子印刻在骨髓。对他来说就象把一个玩具娃娃推下楼。
五岁男孩是无罪的,无辜的,爸妈毒打一顿,自己都锥心的疼,后悔死了,因为他的智力还未发育完成,他还无法辨别游戏与真实。作为一种事例极偶然,爸妈没看护好,怪爸妈自己,深深的自责一辈子吧,可是作为一种现象,作为一种文化现象,这在我们社会却不少见,其实很普遍,所以我要将他作为一种现象去写,当作一种文化现象去写。
比如经常有学校霸凌,几个学生围住一个凌辱,甚至还是同班同学,甚至几个少女围住另一个少女,甚至用烟头烫脸颊――而这些少女已懂得每天化妆进校门了,脸上抹的香香滑滑的。对这类霸凌现象,我有一个管教建议,也用烟头烫他一下――不要致命部位,可以是手、脚等非要害部位;还有一个建议,要让这些霸凌者听到某种恐惧声、恐怖声、惨叫声、惊叫声……,反正可以一辈子让他记住的情景。
可这种教育是不合法的,我也就网络写写,表达某种观念而已。
人:由动物演化而来,是一种特殊动物,他或多或少保留某种动物“兽性”,某些宗教文化对这类“兽性”加以宗教人文解释――比如佛学上的“魔”、“恶魔”之类;人与人之间的差别很大,有时比人与猿猴之间还大――这句话中文网流传很广,我查了下最早源头可能来自海克尔,他可能是作为解剖学家表达过作为解剖学上的含义,这里我“郢书燕说”一下:不通过某种手段或途径,生物人可能没法进化到社会人,生物意义上也许很像个“人”,比如他(或她)某些智力也许很正常,甚至很超常――比如“四个圆相切作一条辅助线”,但在社会意义上,他却仍停留在兽类阶段,不经类似“惊吓”和“恐惧”过程,他(或她)永远无法进化成熟;社会面上他(或她)会对这类“兽性”加以掩饰,但难以根除,稍有疏漏就会显现本性,有些人确实需要“惊吓”去教育,否则他(或她)一辈子不会成熟。
我说的“有些人”很可能包括我们有些导演(不包括有些审查者,事实上很多情况下实权来自他们;我知晓有些审查者,年“推荐”美女至少十个,“录取”几达100%),用“用劣质艺人扮演领袖人物,这什么性质?”晓之以理,对他就象“死都不怕,奈何以死惧之!”我们民族内战这样的切肤之痛,分裂延续七十多年还不得其解;为了这个政权的建立,这么多烈士死去,当然也有这么多“敌人”或“阶级敌人”死去――然而他们毕竟是我们的同族同胞,并且其中很多很可能血亲同胞,他们绝大多数都是命运的弱者,他们听由命运的摆布,他们昨晚还曾吃在一锅,还曾挥手不久见,今天却在战场互为对手…,你却这么多美女在旁调笑轻慢,何异于五岁男孩将妹妹从楼梯推下去?何异于用烟头烫同班弱势同学?你到底是智力未曾长熟还是其他什么原因?
怎么办?怎么办?不要道一人那种“惊吓”教育法,但亦要达到文中所表达的到那种想法,那种意思,那种意境,那种效果,怎么办?怎么办?有何途径?你也来想想办法。
【文/道一人,红歌会网专栏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