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平:新型集体化村发展壮大的启示


  【编者按】本文为2022年7月12日何平同志在《国杰大讲堂》会上的发言,题为《新型集体化村发展壮大的启示》。作者指出,新型集体经济首先是集体经济,而不是私有经济。新型集体经济只是经营管理形式不同于人民公社时期的集体经济,并非变换集体经济的概念。作者通过不同模式的对比分析表明:只有集体所有制,才能体现农民群众当家作主的地位;只有乡村自治,才能体现乡村的自主权。乡村自治下的集体所有制来自农村实践,来自农民首创,来自农村党组织的引领,值得广大机关干部认真学习和总结。现经作者授权,全文发布如下,以供研究参考。

  农村改革后出现了一个令人惊喜的现象,个别农村组织农民开创新型集体化道路,不仅不存在三农问题,而且实现就地发展壮大的同时,实行了教育免费、住房免费、医疗免费、养老免费,日常所需多项免费的分配制度。显然,当家庭经营下的农村普遍陷入困境时,这些新型集体化村出现了令人向往的景象。这一现象不仅打破了美国著名国际战略家布热津斯基在《大失败——20世纪共产主义的兴亡》书中的断言,而且促使越来越多的人对集体经济产生浓厚的兴趣。同时,这一现象促使我不断思考,并获得以下启示。

  一、破解三农问题势必重新认识家庭承包制及农村集体化道路

  公有制建立以后,最重要的问题就是管理问题,也就是人与人的关系问题。人民群众如果不能参与管理,而只是处在一种被领导被管理的状态,就不但使官僚主义得不到遏制,而且政治上的社会主义方向和经济上的公有制基础也难以得到保证。

  事实上,人民公社的问题就是管理问题。如:集体化进程过急,农业学大寨教条化,农业生产统得过死,农民活动管得过紧,基本建设耗费过多,劳动时间过长,任务粮指标过高等。这势必挫伤农民的积极性,甚至导致一些地方的农民产生抵触情绪。出现这些问题的主要因素是管理体制和机制上的不足,突出体现在公社领导成员几乎都是国家干部,并且都是上级组织提名任免。这样的体制和机制分明是政府管治,而不是乡村自治。政府管治突出体现政府的决策及官员的意志,因而不利于充分体现农民群众当家作主的权利,容易滋生官僚主义。以刘庄为例,1958年“大跃进”期间,公社开会布置并派人坐镇指挥各村“小麦高产放卫星”,要求挖地三尺,每亩上粪100车、下种150公斤,实现亩产小麦7.5万公斤。当时,工作组就住在刘庄,三天两头催办。没法子,史来贺勉强同意搞3亩地进行试验,结果3亩“卫星田”平均亩产仅130公斤,连种子都没打够。由于刘庄坚持只种3亩,没有造成大的损失。从这个例子不难看出,以往人民公社时期,刘庄的管理凭借中国村魂史来贺的地位,也未能完全摆脱官僚主义的影响,对于广大农村而言,就没有刘庄那么幸运了。另外,从许多资料可以看出毛主席最早发现了人民公社的官僚主义问题。如:1960年3月23日下午,毛主席在停靠天津的专列上同河北省负责人刘子厚等人谈到人民公社问题时说:“官僚主义者,就是不同群众商量,还有打人、骂人、强迫命令。”(《毛泽东年谱》第四卷356-357页)我想,毛主席和周总理提名农民身份的陈永贵担任国务院副总理,很大程度上与人民公社时期的官僚主义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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