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楼市新政:取消限购、限售,认房不认贷

2023-09-05 448 0
作者: 记者 来源: 观察者网

  辽宁沈阳市房产局9月4日发布《关于进一步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通知》:

  各区县(市)房产、自然资源、税务、公积金中心管理部(分中心),相关市直部门,在沈金融机构:

  为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取消限制性购售政策

  取消二环内限购政策,取消住房销售限制年限规定,满足居民购房需求。(责任部门:市房产局、市自然资源局)

  二、优化住房信贷政策

  (一)认房不认贷。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名下在本市无住房的,购买商品住房的首付款,按不低于购买首套住房的最低比例执行,不再区分是否有住房贷款(含商业性住房贷款和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以及住房贷款是否还清,住房贷款利率享受购买首套住房的利率。

  (二)降低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要求。对于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调整为不低于20%,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调整为不低于30%。银行机构结合本机构经营状况、客户风险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每笔贷款的具体首付比例和利率水平。

  三、提供公积金支持政策

  (一)支持沈阳市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贷款。高层次人才和经认定的其他符合条件人才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在沈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贷款限额最高可放宽到当期贷款最高限额的1.5-4倍。其中,高层次A、B、C类人才和D类人才贷款限额倍数分别为4倍、3倍、2倍和1.5倍。当期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单方缴存,最高60万元;夫妻双方缴存,最高80万元;家庭成员3人以上缴存,最高100万元。

  (二)支持二孩或三孩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已生育二孩或三孩,且孩子未满18周岁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贷款限额可放宽到当期最高贷款额度的1.3倍。当期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单方缴存,最高60万元;夫妻双方缴存,最高80万元;家庭成员3人以上缴存,最高100万元。

  (三)支持新市民、青年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在沈就业的毕业5年以内大中专以上学历的新市民、青年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贷款限额最高可放宽到当期最高贷款额度的1.2倍。当期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单方缴存,最高60万元;夫妻双方缴存,最高80万元;家庭成员3人以上缴存,最高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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