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懋仁:共同富裕的第一要点是共同
前不久,在我一直很喜欢看的电视政论节目中,发现了一些不太准确的观点。这个节目当时讨论的是共同富裕的问题。在我看来,所谓共同富裕,第一要点是在于共同,第二要点才是在于富裕。解决共同富裕的问题,针对的就是现实在存在的贫富两极分化。这个问题在当下里确实非常重要,也是人们最为关注的一个重大问题。
在这期节目里,有一位嘉宾,他说,共同富裕,在收入分配上要不断提高,这当然很重要。但除了收入分配不断提高以外,更要让人民有幸福感。这就有点让人搞不懂了。他所谓的共同富裕是较高的收入再加上有幸福感。不知道这位嘉宾的这个观点是否可以压缩为一个逻辑命题:较高的收入加上幸福感,才是共同富裕。不知道这样的压缩后的命题是不是准确地反映了那位嘉宾的观点。不过,根据他的原话,我以为,这个压缩过的命题,并没有违背他对这个观点的论述。而这个压缩过的命题,表述的就是:收入较高+幸福感=共同富裕。
在这个命题里面,缺少一个最重要的因素,就是实现共同富裕的手段或者方式。如果只是要收入分配较高,而完全不提及实现收入分配较高的方式,那么这样的高收入的实现过程与共同富裕到底是什么关系?那位嘉宾在这个观点的提出上对共同二字只字未提。这不免让人产生疑惑。也就是说,这位嘉宾根本就没有说到共同富裕的根本上。
那位嘉宾在我看来,有一点没有太弄明白。共同富裕,其第一要点既不是富裕,也不是他所谓的幸福感,而是共同。是共同来达到富裕的目的。
当年,元稹有诗:贫贱夫妻百事哀。用他的逻辑,贫穷是没有幸福感的。这也没有错。不过,至少这也告诉我们,人们感觉是否幸福,是否富裕还是贫穷都不是决定性因素,至多是有点相关性因素。
新中国建立之初,广大受苦受穷的劳苦大众翻身得解放,做了国家的主人。那时人们,或者说大多数人们的幸福感是很大的。而那时的中国人民普遍都还很穷。但是压迫人们的三座大山被推翻了,人们内在的生产力得到了解放。这样的幸福感难道会因为当时的贫穷而不可能存在吗?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提出另一个命题,即,有幸福感并不一定需要有多么富裕。那么这个新命题能不能成立呢?从现实中看,这个新命题是完全可以成立的。一对青年恋人,刚刚走上社会,走上工作岗位。这样的一对恋人,如果不是富家子弟,那么他们目前的状况一定不是很富裕。但是如果两人有共同的志向,有共同的爱好,而且他们的相爱就是建立在比较单纯的感情基础之上,这样的一对恋人会没有幸福感吗?至少从这样一种情况说来,幸福感与是否富裕似乎没有太过直接的关系。富裕对幸福感来说是充分条件,而不是必要条件。
在这里提出这个问题,不是要在贫穷、富裕以及幸福之间的关系上咬文嚼字。我想要说的是,共同富裕主要解决人们的收入分配上,首要解决的就是收入是否真正实现公平的问题。公平公正的较高收入才能带来共同富裕。抛开公平公正这个最关键的因素,而只谈所谓幸福感,这在讨论共同富裕的大课题上,是有点本末倒置了。
如何解决分配上的公平公正,这期节目谈到了一些某地的具体做法。这些具体做法因地制宜,有强烈的针对性,也确实解决了当地的一些具体的问题,这都是值得赞赏的。只是在观众提问环节中,有观众问,你们这个地方的具体做法所形成的经验,如何向其他地方推广?你们的经验到底在哪些方面具有推广的普遍性?我以为,这位观众所提出的问题是指出了一个关键的问题。在一个地方在工作中形成一定程度经验的时候,必然就会提到是否具有普遍性的问题。
不知道是否是节目时间上过于短暂的关系,这期节目在如何解决分配关系上的公平公正没有提出具体的观点,甚至几乎都没有在共同这个要点上展开对问题的讨论。准确地说,分配上是否公平公正,是否能够达到共同富裕,关键是在生产方式上是否提出了能在分配上得以公平公正的必要条件。可能有很多人从来没有注意到这个必要条件。而这个必要条件就是生产方式上的公有制关系。
社会主义经济的公有制,是解决分配上公平公正的关键要素。没有生产方式上的公有制,再怎么在分配上要力争避免贫富两极分化,都是非常困难的,甚至是不可能的。马克思主义的一个基本观点就是:生产决定分配。什么样的生产方式,决定着什么样的分配方式。资本主义私有制的生产方式,无论如何也不可能导致分配上的公平公正。
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现在还允许而且还需要一定程度私有制关系的存在。这是客观事实。我们所走的共同富裕的道路,在目前,还不可能搞所谓公有制的一刀切。但是,在现有的状态上,我们完全可以一点一点地、逐步地不断扩大社会主义公有制的盘子。这其中既包括着国有经济,也包括着地方国有经济,还包括更为广大的集体所有制经济。公有制经济的盘子做大了,那么就为实现共同富裕创造了更好的条件,打下了更为坚实的基础。
现在存在一个长期的而且是相当严重的误解,似乎一提到公有制,就一定是大锅饭,一定是平均主义。且不说,中国社会主义革命与建设几十年来,真正存在所谓大锅饭和平均主义的时间其实很短,并不是中国公有制经济的基本事实。然而,在非公有制企业中,老板与员工的想法是很难取得完全一致的。老板要的是利润,员工要的是生存。要利润就要降低成本,不少私营企业老板对员工的工资收入是非常敏感的。这二者之间要达成一致非常困难。
然而,在公有制经济中,情况就完全不同的。例如,公有制企业可以让员工在很大范围内持有股份。这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员工作为企业主人的身份,实施作为企业主人的职能。在农业集体经济中,每个集体经济成员既是其中的劳动者,同时也是集体经济的股东。企业的劳动者与企业的主人翁实现了真正的统一。而在目前的私营企业中,有多少员工能够持有企业的股份?即使有,那也只是少数高层,不可能是大多数员工。
不断发展与做大公有制经济,对实现共同富裕具有普遍性的意义。我提到的这期节目中,有位嘉宾说,那些在农村中做出成绩的地区,都有一个很有能力的带头人。这种带头人,有心胸,有远见,有担当、有能力。但是,根据这位嘉宾的说法,如果在当地找不到这样的带头人,是不是这个地方就做不到实现共同富裕?显然这个观点是站不住脚的。如果我们认真考察起来,这些有作为的带头人,都是当地党支部的负责人。他们之所以能够展现他们的才干,就是因为在党组织的支持,有党员群众的带头参与,党员们与群众的密切结合,才会创造出如此辉煌的成绩。
没有党组织的领导,没有广大党员团结在党组织的周围,形成有战斗力的战斗堡垒,那么只有一两年所谓能人又能起多大的作用?有了坚强有力的党的组织和党的领导,以及由党的组织领办的农业集体经济,就一定会产生出那种有担当、有远见、有心胸、有能力的能人。而且这样的人并不只会出现一个两个,而是一大批。
这样的党组织领导群众开创共同富裕的事业,就是因为他们走的是农业集体化道路。没有党组织的领导,就不可能产生农业集体经济;没有农业集体经济,农村就不可能走上共同富裕的道路。这样一个逻辑链条,是不能缺少任何一个环节的。
中国已经消灭了绝对贫困,正在走向共同富裕。这就像民主革命已经取得了胜利,但那只是万里长征走完了第一步。中国的社会主义革命以及中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建设则可能还要比消灭绝对贫困更为艰难,需要更加努力的艰苦的奋斗。我们对此不但有坚强的决心,更有争取更大胜利的意志和信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