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贵生:也谈“事物本质”与“社会主义的本质”
也谈“事物本质”与“社会主义的本质”
——与程恩富、董金明同志商榷
笔者最近写了一篇关于社会主义本质的文章《从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概念的起源和发展谈社会主义的本质》。中心是强调社会主义是一种经济和政治制度。其核心和本质在经济关系方面首先是生产资料的公有制。在生产资料的公有制基础上,社会主义的政治本质是无产阶级专政、意识形态的本质是马克思主义的思想意识占主导地位,批判了当今社会流行的单纯从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角度界定“社会主义本质”的错误观念。文章在部分红色网站发表后几天,又从昆仑策网读到原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院长程恩富同志与另一同志董金明合写的文章《社会主义本质内涵的丰富和发展》(见昆仑策网2024年11月29日,以下简称“程文”)。因研究的是同一问题,自然非常感兴趣。但读后,却有不同见解。今再谈社会主义的本质问题,并与程、董二同志商榷。
如何认识马克思主义的“事物的本质”理论?
程文为了论证社会主义的本质理论,首先阐发了马克思主义关于“事物的本质”理论的基本观点。程文讲了三点内容。
第一,马克思主义关于认识事物本质的过程是无止境的过程。
程文认为,“科学的理论是对客观事物的本质及其发展规律性认识。对任何理论的本质的认识把握是难以穷极的,不可能一蹴而就,这也是真理的相对性的内在规定。随着实践的推进和时代的发展,以及客观事物的变化,理论的本质内涵也会随之扩容和深化,”“马克思主义理论之所以能够占据真理的制高点,能够反映和揭示客观事物和社会实践发展的内在本质及其变化规律,就在于其能够在与时俱进中丰富和发展自身的理论内涵。”
马克思主义认为事物的本质是具有层次的。
程文引列宁《哲学笔记》的论述说明,事物的本质不是单一的,而是多方面的,多层次的。“事物的本质是具有层次性的,既具有最本质的特征,又具有一般的本质特征”“又是随着实践的深入而不断丰富和发展的。”且有引用毛泽东的话说明“在共同的本质中蕴含着特殊的本质,还有许多尚待深入研究的本质。”
第三,社会主义的本质内涵也会在实践中不断丰富。
程文引用马克思的话,“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推论出人们认识“社会主义的本质内涵也会随着社会主义的建设和发展不断丰富。”
在程文概括的马克思主义辩证法或者说认识论的本质理论基础上,笔者再简单高度概括实质就是两点内容:一是强调对事物本质的认识是发展的、无止境的过程。二就是事物的本质理论是多方面的、分层次的。不能简单归结为一种本质。(程文中的第三点实际就是第一点内容)这两点内容,笔者完全赞同。但程文中遗漏了马克思主义关于“事物本质”理论还有三点主要内容:一是本质与现象的区别,不能把事物本质表现出来的外部现象当作事物的本质,混淆本质和现象的区别。二是不能孤立地认识事物的本质。揭示事物的本质,实际是通过揭示事物与它最相似、最邻近的事物的根本区别来认识事物的本质。三是在承认“事物的本质”的多层次、多方面的同时,还存在主要本质与非主要本质的区别,或者说一级本质和二级本质区别。用程文中的语言表述就是“最本质特征”和“一般本质特征”的区别。不能把不同的本质并列起来或毫无主次之分。不完整全面地讲清楚马克思主义的本质理论,就无法讲清楚科学社会主义的真正本质究竟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