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国小农”该如何再组织乡村资源?

2024-08-22 1130 1
作者: 胡靖 来源: 食物天地人

  导 语

  在四十余年的农村改革中,新自由主义清晰的产权界定,尽管激发了小农的私利热情,但同时也将农村的整体与团结肢解殆尽。作者认为,农村发展需要以“村”为单位,以一种整体化的态度将农业资源、农业文明整合进乡村振兴的进程。在这一过程中,村集体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面对“大国小农”这样的既定国情,发展村集体领导下的混合经济是一种可行的办法。
       作者对乡村的历史、细节、故事娓娓道来,对农村的深厚感情跃然纸上。

  作者|胡靖(华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三农”与城镇化研究所,主要从事粮食安全、城市化问题和农地制度变迁研究)

  责编|侯泉

  后台编辑|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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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片来源:ChatGPT

  中国农村的改革从1979年以后,一直在探索、徘徊。是走向极端的私有产权改革,或者走美国大农场之路,还是继续保留一定社会主义性质的“集体经济”?这种争论从政策到理论,从理论到政策,一直未形成共识。在四十多年漫长的改革过程中,现代制度理论、产权理论显然一直是主导。改革希望从中寻找到能够适应市场化、资本化的路径,最后与发达国家看齐,实现农业的现代化。但是改革的过程一直跌宕起伏,并未获得预期的成功。甚至还一度出现过严重的粮食产量下降(1999~2003),以致政府不得不“问题导向”,重新干预粮食的生产过程。

  以新自由主义思想为基础的现代产权理论的逻辑是,改革就是“产权明晰”的过程,“产权明晰”就是“私有化”、“股份化”的过程。“私有化”的过程,必然会不断产生农户的激励和效率,从而推动资源的最佳配置和农业增长。由此,第一轮改革的“联产承包权”,在1984年以后逐渐演变成为脱离村集体“发包”的“承包经营权”,标志就是“承包期”统一延长15年。

  2006年完成的农村税费改革,切断了村集体与承包户在承包期内的最后一丝“税费”的关联,由此“承包经营权”演变成为一种与村集体完全无关的“财产权”或“用益物权”。2018年,全国大多数的农村地区基本完成了以农户为单位的土地“承包权”的“确权颁证”。由此,建国以后的全国数百万个农业生产单位、资源单位(生产队或自然村),终于彻底改革成为2.01亿户(农业部2016数据)的“小农户”的生产单位、资源单位。

  政府对这种乡村发展单位的细碎化趋势予以默认,中国实际上又重新成为“小农户”的汪洋大海。2020年在广东梅州平远县,一个肖姓农户的承包权证显示,他家总“承包”面积(包括山地)只有7.3亩,但细分为22块。这说明目前的“小农户”不仅土地规模小,而且土地的细碎、分散,可能比建国前的“小农”还要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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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农经济没有出路,乡村振兴必须走集体经济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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