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宝贵:改革纪检监察体制的思路
内容提要:
这篇论文研究提出了改革纪检监察体制的四个思路:改革纪检监察领导体制、改革纪检监察“双规”留置体制、改革纪检监察办理“双规”留置案件体制、改革纪检监察奖惩体制。论文入选中国社科院第十五届中国廉政研究论坛交流论文,获得陕西省改革发展研究会献礼二十大优秀调研成果优秀奖。
改革纪检监察体制的思路
张宝贵
我研究廉政建设30多年,深知搞好廉政建设的根本问题是要建立一个比较完善地让纪检监察对象不愿贪污腐败、不能贪污腐败和不敢贪污腐败的纪检监察体制。
1989年,我同陕西省长安县纪委侯一民书记合作撰文,在《西安纪检》杂志发表了《关于改革纪纪检监察体制的建议》。
2012年12月,我提出《关于改进健全惩治腐败监督制度的建议》。
2014年11月,我提出《关于惩治贿选村官的建议》。
2017年11月,我再次提出《关于改革纪检监察领导体制的建议》。
2019年9月,我提出《关于向省市县乡派驻纪检组的建议》。
现在,我将30多年研究改革纪检监察体制的思路整理成文,同专家学者权威商榷,供参考。
改革纪检监察领导体制
上世纪五十年代初以来实行的纪委受同级党委领导、监察局受同级政府领导的纪检监督领导体制,为开展反腐败斗争、促进干部队伍廉政建设、保障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做出了历史性的贡献。
但是,这种纪委受同级党委领导、监察局受同级政府领导的监督机制弊端越来越凸显:纪委领导由同级党委任命受同级党委领导,怎能有力监督同级党委尤其是监督党委的一二把手?监察局领导由同级党委提名人大任命受同级政府领导,政府的一号首长又是党委的副书记,怎能有力监督同级政府尤其是监督政府的一二把手?
这种“儿媳监督婆婆”的监督领导机制,导致纪委、监察局纪检监察职能弱化,导致纪委、监察局对同级领导班子尤其是一二把手的监督形同虚设。
党的十八大后,党中央铁腕反腐,取得了决定性的成果深得党心军心民心。纪检监察领导制度有所改变,纪委领导由党委征求上级纪委意见和上级党委组织部共同考察后任命,纪委书记兼任监察局局长,纪委监察局联合办公。纪委监察局纪检监察职能得到强化,在反腐败中发挥了较好的职能作用。
但是,一些腐败分子顶风作案、新发案件、窝案、边贪腐边升迁、尤其是有的地区部门系统党政一把手腐败案件频发和众多腐败分子离位、换岗、退休后才原形毕露的状况告诫我们:
现行纪检监察领导体制“儿媳监督婆婆”的状况仍然没有根本改观,很难对同级领导班子尤其是对党政一二把手进行有效监督;
评论功能已恢复开放,请理性发表高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