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沙野大使掀起的风波与“文明型国家”
近日卢沙野掀起的国际风波持续发酵,也传递到国内,国内有一股不小的声音,要他回来,撤销他的外交官资格,说他不具备外交官专业素质,给国家惹了祸!
卢沙野是中国驻法国大使,近日参加一档法国电视节目访谈时说了些什么,闯了祸;这里我不便引述原话,因为访谈话题太长太杂,我就引述一下其中的意思。
卢沙野认为:前苏联是个主权国家,其主权和边界是由“二战”后复杂的国际条约主要是“开罗-雅尔塔宣言”保障的,苏联是联邦制国家,各联邦实体不具“开罗-雅尔塔宣言”地位,而是由苏联国内法确立;91年苏联解体并通过“阿拉木图宣言”,从原苏联独立出来的11个加盟共和国加入“独联体”( 不包括波罗的海3国和格鲁吉亚);2018年4月12日,“独联体”创始成员国的乌克兰退出“独联体”。于是触发了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阿拉木图宣言”是否具有国际法地位?抑或苏联国内法的延续?第二个问题,乌克兰退出“独联体”一刻起,是否需要新的国际法来保障新的国际秩序?
第一个问题容易回答,不考虑形式,就实质而言具有“国际法”地位,至少各国都以“国内法”的形式保证了他具有国际法地位,不然的话哪怕做一笔生意买卖都做不成,何况联合国也以各种其他决议或形式保证了他具有国际法地位;第二个问题就难了,何况不仅仅退出“独联体”,而是意图加入“北约”,完全动摇了“阿拉木图宣言”基础――哪怕他形式到实质就是一个国际条约,这一刻起也名存实亡了。
卢大使的访谈录可以浓缩为以上两个问题的回答,这与中国政府的立场比较暗合――对于俄乌冲突的立场是:保持中立,坚持主权不可侵犯,但是起因复杂,特别指“北约”不能持续东扩;对于克里米亚归属立场是:认为主权不可侵犯,但又认为存在“复杂的历史经纬”。
这个“复杂的历史经纬”,既包括苏联解体的仓促,虽然有“阿拉木图宣言”但遗留了许多烂尾,也包括苏联时期赫鲁晓夫将克里米亚从俄联邦转移到乌克兰联邦、解体后克里米亚公民投票决定,乌克兰作为“独联体”创始成员国到退出,再到意图加入“北约”以至旧有国际体系瓦解;更追溯到历史,克里米亚大部分时间归属沙俄帝国――甚至连乌克兰本身也长期归属沙俄。
于是这个追溯来追溯去就割不断、理还乱,最理智的办法,那只有坐下来谈,目前谁也拿不出各方公认的具有类似“开罗-雅尔塔宣言”权威的国际法,应该坐下来谈。
中国对俄乌战争及克里米亚归属的态度,经常被指“和稀泥”,一方面坚持“主权不可侵犯”,一会儿又说“存在复杂的历史经纬”。这次卢沙野的说法清晰多了,他没有判克里米亚到底归谁,但是立场清晰多了;中国政府48小时内马上声明:这只是卢大使接受法国电视台的个人采访,不是中国政府立场,中国政府的立场没有改变――也就刚才细说的俄乌战争立场和克里米亚归属的立场。
高级官员说话不代表政府,只代表他个人,这在西方普遍认可接受的观念,在中国恐怕难以接受的――至少就民俗难以接受的,这次就接受一次吧!自己的规矩自己打破,人在难堪时不得不改变,也算一次小小的“融入西方”吧。
一次外交事故?中国外交史上罕见的外交事故?
我看有点过了,不符合实际,我甚至认为卢沙野的个人访谈与中国政府的立场有点“暗合”,此前一直被指“和稀泥”,这次倒好,借这次事件清晰化,很可能“坏事变好事”,只不过要忍得住这段时间劈头盖脸的尴尬。事实上依中国人的行事风格,面向国际社会的电视台采访这么大的动静,又是在法国这样的西方领袖之地,卢沙野的讲话不可能不经国内审查,他的讲话稿必经多层筛看;另则,“和稀泥”只是面对公开舆论,在私下外交场合一定谈过多次,肯定是默契的,包括对美国、德法欧洲大国、俄罗斯和乌克兰,一定是不止一次表达过卢大使类似的意思,这是肯定的,不然何以成大国,何以展开斡旋;再则几日前最高领导与乌克兰正式通话,都预示了“中国将正式下场”,此时抛出卢大使访谈,我看一路阳谋算计,何来“事故”之说。还有静观几日“风波”,好像局限在媒体界,外交方面好像波罗地海三国激烈些,其他各列强好像早就“默认”,当事国法国总统马克龙也只表示“卢大使语言不当”――我看例行公事而已。
问题是忍得住这段尴尬日子,办法多的是,既然一路阳谋算计,这也一定算进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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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住!甩过去,说另件事。
近几年史学界和哲学界一个很火很热门的一个名词“文明型国家”,这个名词经常与一个人关联,他是大名鼎鼎的张维为。
我追溯了一下,这个名词最早的渊源来自汉学家马丁﹒拉克(或马丁﹒雅克),他对应两个英文名词,“Civilization-state”和“Civilizational State”,你怎么翻译都行,翻译成“文明体国家”也行。他在一本名为《中国政治的精神》书中提出了一个著名观点:中国是一个伪装成民族国家的文明,并在另一本书《当中国统治世界》明确提出了“文明国家”概念,后来再经张维为引用和发挥,成了当今红得发紫的“文明型国家”。
这个名词的大致含义是:西方国家大都以民族为实体(或载体),以民族和宗教为载体形成的国家,因此也可称为“民族国家”,而中国则不是,中国是漫长岁月中融合了众多不同民族、不同宗教而形成;虽然当今大多数“民族国家”也都是多民族和多宗教,并且日益去宗教化,但就历史的演化道路看,“民族国家”与“文明型国家”确实迥然有别――今天欧洲有四十多个国家,而同体量的中国就是一个实体。
这个概念的背后逻辑,就是站在欧洲看中国,没有这个逻辑,中国人是不理解的:国家就是国家,历史长短而已,人种有别而已,说话南腔北调而已,风俗各异而已,你有“民族”我也有,容纳多寡而已,怎么还会“民族国家”与“文明型国家”之异呢?确实,站在欧洲人视角,他是个重要区别。
我今天引用这个名词或术语,忽然想起另件事,卢大使掀起的那股大风波引起的,必须搞个明白的。
当今欧洲四十多个国家,每个国家的诞生或消亡,必然都有国际法规定,双边的,或者第三方或多方担保的,他至少有“形式”上的法律框架;这种“形式”上的连绵延续与国家实体的消亡诞生同步同调,“国家”俨然就是因“规定”而来――比如追溯欧洲历史沿革:古罗马分裂成东西俩罗马,西罗马又继续一分为二为法兰克和查理曼,继而查理曼再一分为三,东罗马步西罗马后尘,也分分合合。历经两千多年,今天四十多个欧洲国家就这么来的;他的源头追溯到古罗马,而每一步分分合合必有国际法这么一种“形式”规定,“国家”俨然就是这个“规定”而来。
反观中国或中国历史,虽也有“檀渊之盟”、“宋辽之约”诸如此类,那只是用来约束两国权利义务的――比如边界划分、岁币岁贡、口岸贸易等等,与国家这个实体的形成无关,中国人对于“国家”或“国”的观念完全来自“自然而然”――比如“国”就是放大了的“家”,“家”又是什么?屋檐下有个“豕”就是家,理解不了就去读读汉字造字法,再高深一点读读《周易》,那里面自然的“势”、“位”、“时”、“事”,再到人伦的“心”、“性”、“情”一路演绎下来,他就告诉你“家”是怎么来的,“国”是怎么来的,没有“国家实体来自条约规定”观念。
有人爱拿封建欧洲与春秋战国时代的封建做对比,他们有多么的相似性,但以今天的话题,他们差别太大了,是本根上的差别,直接规定了他们后来一系列。春秋战国时期各国打来打去、争来争去,最后也都以“条约”来罢息,但他完全与后来的“檀渊之盟”、“宋辽之约”一样,都是用来约束两国权利义务的,与国家实体的产生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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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把这两件事联系起来,把卢沙野引起的风波与“文明型国家”联系在一起,意在“突出”――突出欧洲人的思维习惯,为卢沙野点个赞,卢沙野其实是入乡随俗,与欧洲人说话就要随欧洲人思维习惯,欧洲人非常强调国际法这么个“形式”,国际法哪儿有漏洞就去哪儿补,至少也得有个“形式”;
我们这儿强调“实质大于形式”,他们那儿强调“形式大于实质”――在这儿中西方是两类“不可通约”的文明,而卢沙野用西方人思维与西方人对话,看上去“捅了娄子”,实际上“长痛不如短痛”,老是这么俄乌问题上“和稀泥”不是个长远策略,要有个清晰的主见,不如这次借“风波”和盘托出,长痛不如短痛,过了一段尴尬期,中国在俄乌之间走的路可能通了。
【文/道一人,红歌会网专栏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