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营企业是否应当被鼓励
写在前面:
私有制作为特定的历史的产物,其本身的存在用发展的眼光来看,是必然会走向灭亡的。但由于令其发展的思想的根基已然扎根于太多人的脑海里了,成了人们思考问题的既定基础,所以私有制的消亡在现阶段就很难做到自我消亡,它也不看做到自我消亡。私营企业作为私有制的产物,它的经济运行逻辑自然是扎根于私之上的。它的发展壮大其实就是私有制的经济形势的外化,同私有制本体一样,私营企业的退场也不会是主动退场的。只发展经济而不批判政治是很难去肃清经济问题的。所以如果我们想破解私营企业,只依靠所谓生产力的发展是必不够的,我们更需要去破除的是资本主义的政治逻辑。所以这需要的是一种主动的力量,需要"批判的武器"与“武器的批判"两结合。这篇文章的写作,也正是打算从政治经济学的角度进行一个简单的清算。
——拒忧居士
私营企业的复活逻辑以及支持其展发的逻辑在一般情况下,我们完很难从三大改造后截至八十年代初以前去寻找的,因为那时候私企数量弱小到几乎可以完全忽略不计。(因为根据统计数据,个体工商户在1976年至1979年间的纳税额仅占总额的0.7%)所以我在这做了四个时期的划分:“清未至建国前,建国后至三大改语前,八十年代开始至新时代前,新时代启至今。当然,由于资料、学识有限,这四个时期可能并不会涵盖全部。只能选择具有代表性的观点来谈。
首先是从第一个时期整理出的“资本中性论”和“私营企业主的社会担当论”。我们先来看所谓的资本中性论。根据费维恺的《剑桥中华民国史》检出:"所谓商人剥削农民的观点,没有理论根据,没有事实根据。资本家剥削农民、工人完全是一种阶级之论,与经济的实际演进背道而驰。而这一论断的产生源于费维恺的考察:“三分之二的商品是在地方集市上交易,而这种交易行为直接书动了中国腹地农业的生产。”也就是说这一观点认为商人剥削农民的观点是一种无稽之谈,没有办法去进行证明。为了弄楚这个问题,我们就需要去寻找我国农业和商业开始发展的历史截点。也就是去解答一个问题:“没有商业的农业发展是什么样的。”
我们先来看农业。根据目前官方较主流的说法,它大致产生于距今约一万年的新石器时代。而根据考古的发现,在玉蟾岩遗址中(距今约1.4万年~1.8万年)发现了世界上最早的人工栽培稻标本,这一发现从某种程度上说已然可以撼动前者的正确性了。不过限于篇幅,我不再做过多赘述。(同时我也不是搞农业的,虽然看了点东西,但是精力有限,我也很难在短时间内速成)大致清楚一个时间点即可。而商业,据《中国史稿》的记载,大约产生于夏朝中期的商部落,而据《周易》记载,燧人氏有“日中为市,交易而退”的易货贸易。如果按《周易》说法,商业距今大约为一万年,几与农业时间等同。而职业商人的出现,可能在夏朝中期。
当我们找到了这两个时间截点,我们就可以划分出两个时间段:无职业商人时期农业的发展和职业商人产生后农业的发展。为什么这么分在这里做个解释:因为在早期人类活动之中,由于个人需求的不同,产生了以物易物的简单交换方式。这时候交换市场尚未成熟,私有者们可以看作是抽象的商人,但他们并不以经商为生。后来伴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可交易商品种类得到了增加,而人的需求也因此得以多样化,以物易物越来越难以被在更新更复杂的交换中得以实践,因而产生了一般等价物,伴随着地域面积的开拓,长距离的交换使商人这一专业职业得以出现,而此时出现的才是职业商人。在第一个时间段内的发展依的是生产力的进步其中包括组织形式的改进(部落)和生产工具的革新(石器)。而职业商人的出现促进了农物的流通这一时期的农业发展确实得利于商业的发展。如果此时我们将商业抽出农业,那么农业会不会继续发展下去?答案显而易见。那么发展速度是否会下降?答案是肯定的。这些分析其实就是细化地处理了维恺的结论。但是通过以上分析我们会发现一个问题,那就是剥离政治的纯经济分析无法推翻一个政治经济学概念——剥削。在费维恺的结论中,促进农业发展的商业资本是纯中性的,他不带有任何的一点偏袒属性或者说政治属性。但是在政治经济学中资本这一概念从来不是中性的,它产生的条件中就存在剥削的因素。既然费维恺先生提到了商品贸易,揪出了商人,那么问题来了:商人如果不剥削农民,资本家不剥削工人,他们该如何在农产品、工业品的贸易中谋利呢?他们做了什么事能与工农收入差距拉开那么大呢?我们不否认商业发展确实可以促进农业发展,但这些商业资本的流入无非是推动改进生产工具、改良土壤等进程。但这与剥削完全是两码事,就好比涨工资是改善你的生活,但你996的工作所得实际上只获得了955的工资。实际付出与收获不成正比这就则被剥削。既然已经写到这了,我们不妨多说一点,也方便我们去理解剥削一词。
早年我在写《竞争下的危机》一文时,就提到过一个工农业资本家让渡剩余价值的理论,借这篇文章,我们可以进行一个较详细的讨论。
商人是与市场进行对接的,这点母庸质疑,除此外他与生产源也做了相应对接,以便能让市场存在,有商品可销。农民毫无疑问,在“生产者→(中间商)→市场→消费者”这一流通环节中,在对应语境里,扮演着生产者的身份。那么此时,他生产的农作物量,我们假定为单位1,农作物的成本价为x克,此时市场售价为y。如果此时商人按市场价y元去收单位1的农作物,那么商人早晚要饿死,农民会越变越富;反之如果商人以x元收了单位1的农作物,那么饿死的就会是农民。事实是并没有出现商人或农民集体饿死的情况,所以此时,我们需要加入两个新项“农民的劳动价a元,商人的劳动价b元,"那么在理想情况下,我们会得到市场售价y=x+a+b+运杂费。在这个公式之下,x、y和运杂费都是已知的,而a和b,往往显的扑朔迷离,a怎么算?如果接时间计算,农民并没有日工资月工资一说,给付他们报酬的是商人。同理,b的算式也很总结,因为商业谋利的本质是投机,与股票证券交易几无两样,结付他们报酬的市场。己知的市场价y,取决于市场规律。它的确定,大多数时侯是由市场话动的是近的环节的参与者决定的。对于商人来说,他可以有农民垫背,市场价高,利润大,但在农民的收购价上极难体现,反倒明清时期,饿死不少农民。举个例子,明末米价比明初翻了20倍(从0.5文钱一斤不到涨到20文钱)饿死了百姓,穷死了农民,最后富了谁?清朝末商“米市都居米厂台,砌成的石净无埃。”但这一切均与寻常农民毫无关系。也就是说农民更勤劳了,推进农业生产被推进了,贫富差距却更大了。你要是说这里面没一点剥削存在,没一点压迫因素,我是不信的。所以,如我前面所言,经济的发展,农业生产的进步无法否定剥削的存在。因为前者是实践的直接产物,后者是制度的结果。
接下来,我们再看“社会担当论”。关于这一论断,首推的典型人物,即是实业救国的张謇。毫无疑问,在那个动乱的时代,这位老先生也确实担负起了他的责任。在私有制的前提下,给予制度支持的往往是私人资本并且私人资本也只能在私有制下活动。特殊的历史时期,老先生救国有功,但是剥削有罪,可不剥例又没法扩大生产,又无法救国,这就是历史的矛盾。在过往的尘烟中,我们吸取了教训,新中国成立后,我们有大庆、大寨等一系列工农精神,这应是一个劳动人民的国家,一个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该有的面貌。也许同企业家精神一般,他们背后都闪耀着爱国的光辉,但是企业家精神受限于其本身立场,永远做不到制度上的破而后立,就像当年孙逸仙先生一般,他并没有能力创造第二个俄国。关于企业家的社会担当论,企业家精神的推崇,实际上反映出的是一个制度的政治面貌。当一股势力无法被忽视时,我们才会选择与之进行交谈;而当这股势力在某些要害方面产生极大的影响时,我们与之交谈才会显的颇有不安。现在我们见到的企业家精神,背后的逻辑也是如此了。提倡这种精神,倒有些“剥前有功”的意味了。
或许那些民族企业家里大是有善人的,但他们很难负起解放的重担。在市场竞争之中,他们不扩大生产,不获得更多资本,终究会垮掉的。也许他们可以让员工轻松些,但前提是自己的收益是正向的,这其中存在的是多少的问题,换言之,受限于阶级的局限,他们的行善也只是局限于阶级分化下的行善。企业家让工人们跪着乞求恩赐,而有些有良心的允许工人们跪着舒服点,在他们眼里工人们好像就是站起来了,实际上整个无产阶级还是跪着的。没有普遍的解放就不会有个人的解放,更何况他们还是跪着的。与其让他们舒服的跪着,不如去引导他们自觉的站起来,这个需要的还是先进的思想的引导。但是这个先进的思想,却因为不符合新时代,而背扣上了落后的政治帽子。在与历史背道而驰的人的眼里,每个前进的人都在后退。
所以,这里有一个尚待解决的问题出现了:为什么我们一定要市场经济,让市场来控制人呢?这个问题留下思考,不在本篇的解答范畴之内。
在第二个时期中,最经典的莫过于某位刘姓同志的论断,即“过早的消灭资本主义是错误的。”这位同志的发言与今日许多砖家的理论几手是一样的,也就是说我们必须把资本主义发展好了,才能过渡到社会主义,所以冒进不对,私企要回来,市场经济也要回来,私有制更要回来。不这样,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可能都过不去。
我的评价是四个字:简直荒谬!
这属于是用死的马克思去反对马克思主义。马克思在他的著作中曾清晰的写到:“他一定要把我关于西欧资本主义起源的历史概述彻底变成一般发展道路的历史哲学理论,一切民族,不管他们所处的历史环境如何,都注定要走这条路,我要请他原谅。他这样做会结我过多的荣誉,同时也会我过多的侮辱。”可见,发展进入社会主义的道路并非是一定是要完整的经历资本主义的。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发展的工业、农业的速度毫不迅色于改开后的步伐。正如列宁所言那般:“既然建立社会主义需要有一定的文化水平(虽然谁也说不出这个一定的“文化水平”究竟是什么样的,因为这在各个西欧国家都是不同的),我们为什么不能首先用革命手段取得达到这个一定水平的前提,然后在工农政权和苏维埃制度的基础上赶上别国人民呢?”在毛主席去世后,他留下的是一个建有较完整工业体系的世界第五大工业化国家,世界上唯一的一个既无内债也无外债的社会主义国家。试问,三十年来他凭什么能带领这原来一直在落后挨打的国家取得如此成就?他依靠的是谁,谁就最有发言权,时至今日,具有发言权的他们似乎成为了渐被压迫和剥削的群体,这无疑是一种悲哀。当工农代表人数被一削再削,人代会渐成为老爷会的时候,哪怕是封建君主掌握了生杀大权,也很难再做到自上而下的扭转乾坤了。
第三个时期,我于上一篇"国企的悲歌"中已经有了大量的论述,在此我只想再做一些追加。
这个时期的特殊性在于,它介于过渡的一个转折期。这一时期在我看来属于是洗脑期的开端,是一场篡改国人思想的序章。将阶级斗争掩盖,转而提出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这实际上就是将革命为了谁,建设为了谁的问题埋起来,它希望人们忘记这个问题,它只希望人们看见国家在变的富强,却不希望人们看见国家到处都是吸血鬼并且人民在流血。
关于三大差别,我在这里可以做一个简单的小叙,而资产阶级法权我打算另外独立成文,因为可写内容很多。这三大差别是资本主义社会所具有的社会现象:工农剪刀差,城乡对立,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互相存在对立,包含但不限于权利、报酬等方面。如果想要进入社会主义,这三大差别是必须予以消除的,消除手段即:“打破城乡对立,消灭收入不对等的问题,农业支持工业,工业反哺农业;将知识分子劳动化,劳动人民知识化,彻底摒弃本本主义,将理论与实践做到高度的结合。”这些都是前人所留下的经验,很多时候都有借鉴意义。但是机械复刻前人的路而不结合当下实际是很容易走弯路的。现在我们国家同样在致力于做这些事情,例如脱贫攻坚,再比如说大力发展职业教育,不止一次提到了要将理论与生产实践相结合。这么看似乎没有任何地方的偏差,但是问题从不在于如何实践,马克思同志的实践与我们所经常提到的实践是不一样的。我们所谓的实践无非是做某事,而马克思的实践却是为何做某事,即实践的逻辑。做一件事的背后逻辑是极其重要的,它是灵魂式的统帅。消除三大差别,它的主帅究竟应该是思政主场还是经济主场?我们不能说既要思政又要经济,它们都很重要。但是这么说实际上是反马克思主义的。主要矛盾只有一个,谁最重要?现在我们一味的强调都重要,那么很多人就会犯糊涂,两手一起抓,结果抓出了个怪物。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我们现在的经济基础是大杂烩,脱贫攻坚要求动员地方,地方呢?多半是经济挂帅了,经济挂了帅,依靠了私人资本,一动员,先不说中小型私企能不能扛起重担,就说那些所谓的“先富”能不能真正意义上带动“后富”?答案是并不能,因为差别就是他们带来的(农民工大量入城,农村空心化等问题)。就像当年欧美资本主义发展一样,带来就业的同时又带了失业,是不可能完全解决这个问题的。再如今年,各省又出现了大量的返贫人口,脱贫攻坚战是一场持久战,它是不可能几年内就打完的。在一个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里,工农的财富早年是积累给了国家,政府来解决你的就业问题,政府负责给你工作,这时候国企就会越来越壮大,人民才会越来越依赖于国家,而一旦人民的生活为私人资本所掌控以后,恨国党将会是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他们讨厌压迫着的情绪全发泄了国家,他们批评国家并不是希望国家变好而是希望它快速灭亡,然后呢?就没有然后了,他们只会向美西方叩首效忠,沦为附庸。(在这里我再做一个声明,我的文章也会批评政府,但是言论自由,我有批评它的权利,因为它做的确实不对。但这并不意味我反党反人民反社会,不爱国。鲁迅先生也批评国家国人,你能给他扣上不爱国不爱人民的帽子吗?只要有一个坚定的立场,善意的批评是有益的,这种批评不曾试图毁灭一个国家,它也不会去崇洋媚外,它坚持的是一个马克思主义者的立场,这一立场将会伴随着批评而恒久存在,直到存在的问题被彻底解决。)
言归正传,在第二个时期“按劳分配”这个问题也被提了出来。这个问题很要害,它究竟是不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分配方式?如果它不是,那么问题又出在哪里?
问题在于概念偷换,徒有其表。用我前面的话来说就是用死的马克思去反对马克思主义。我们知道,按劳分配,它句我们透露出的是一个公平的信号。他应当是公平的。但是公平二字它有极强的阶级性,不同阶级的人对于平有不同的定义。就好比孔孟的公平是民与官之间的不公平,要为“大人隐,为圣人隐,为君子隐。”而资本家及其走狗们的眼里,996就很公平,它是福报,吃多少苦,有多少福。但很显然,这些都不是公平的。明确这点后我们再回到按劳分配。我们所讲的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下的按劳分配,那么当年马克思提按劳分配时他想到会存在市场这一概念了吗?我们不妨去看看原文,去重一下《哥达纲领批判》在其中有这么一段经典论述:“在一个集体的、以共同占有生产资料为基础的社会里,生产者并不交换自己的产品,耗费在产品生产上的劳动,在这也不表现为这些产品的价值,不表现为它们所具有的某种物的属性,因为这时和资本主义社会相反,个人的劳动不再经过迁回曲折的道路,而是直接地作为怒劳动的构成部分存在着。于是“劳动所得”这个由于含意模糊就是现在也不能接受的用语,便失去了任何意义。”也就是说,没有再经迂回曲折的道路的个人劳动成了社会总劳动的一部分,它以社会劳动的身份存在着,也就是说工资一论,已经在此被否掉了。一个被否掉的市场经济学概念为什么又能死而复生呢?为什么它存在着却又能进行“公平”的“按劳分配”呢?还是公平的阶级性的问题。我们现下见到的是“生产资料的私有制”而真正意义上的按劳分配的前提是:“物质的生产条件是劳动者自己的集体财产,也就是生产资料单一的公有制。
第四个时期是非常魔幻的。现在大致进入了第二个阶段,即“小站练兵”阶段。左手瓜子右手枪子。听话给瓜子,不听话就是枪子。这一时期鉴于比较敏感,我们长话短说,细节在后序章节再做分别处理。关于这一时期的两个阶段的划分倒不是进入新时代的分法,而是写到这里,脑子一热的分法。在第一阶段,大概在2023上半年前。到处都是维护私企的声音,国家文件亦是如此。甚至某些地方出现了对民营企业家能不捕不捕能不诉不诉的话。2023年3月28日,发改委召开专家座谈会,就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等深入研讨、听取意见建议。同年,网信办要鼓励打击网上恶意损害企业和企业家形象声誉,各地诸如“当好店小二”“把企业家当自家人”“以一城之名,向企业家致敬之类的献媚之声不绝入耳。但是下半年,又对暴雷的恒大,乱站队的富士康重拳出击,同时惩办腐败。当然,最大的变天应该是阿里巴巴,大家有兴趣可以了解一下。
总之,现在再回顾这几十年的历史,真的风暴似乎是要到了。私企是不是在被捧杀,不久的将来也许就会有答案,现在让我们重新回归标题之问:“私企是否应被鼓励?”这其实是很不应该的,正如前面时期的总结结论那般,它最终带来的私人资本,会制造剥削,弱化意识形态,污染党性原则。这是极危险的信号,幸而国家目前已在遏制这个势头了。
但是,敌人的敌人未必是朋友,官僚和私人资本起冲突,二虎相斗必有一伤,也许,制席回归,会成为可能。很希望再次看见红旗再次染红神州大地。
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
【文/拒忧居士,本文为作者投稿红歌会网的原创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