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主席“治懒”有方:“过去二十二年出了多少懒汉?我就没有见过几个懒汉”
中华民族有两大美德:勤劳和勇敢。
自古以来,人们都崇尚勤俭,鄙夷懒惰。
古人从历览前贤国与家中得出了一条结论:成由勤俭破由奢。
虽然有这样的舆论导向,但也不能否认,懒惰的陋习也始终存在着,在一定的历史时期,它甚至还较为普遍。
毛主席年轻在湖南长沙第一师范读书时,有一次跟同学谈论国家大事,说起国民思想问题,他很忧心地说:
“现在国民性惰,虚伪相崇,奴隶性成,思想狭隘,安得国人有大哲学革命家,大伦理革命家,如俄之托尔斯泰其人,以洗涤国民之旧思想,开发其新思想。”
对于国民“性惰”的问题,毛主席从小就深恶痛绝,改造这一国民陋习,也是他的一大志向。
1913年10月至12月间,毛主席在湖南省立第四师范读书时记的“讲堂录”里,记录了一些他对于懒惰的看法,其中能够感受到他对于这一陋习的厌恶之情。他在11月1日关于“修身”的课堂记录中写道:
“人情多耽安佚而惮劳苦,懒惰为万恶之渊薮。人而懒惰,农则废其田畴,工则废其规矩,商贾则废其所鬻,士则废其所学。业既废矣,无以为生,而杀身亡家乃随之。国而懒惰,始则不进,继则退行,继则衰弱,终则灭亡。可畏哉!故曰懒惰万恶之渊薮也。”
他提出“奋斗”之说:夫以五千之卒,敌十万之军,策罢乏之兵,当新羁之马,如此而欲图存,非奋斗不可。
他提出“朝气”之说:少年须有朝气,否则暮气中之。暮气之来,乘疏懈之隙也,故曰怠惰者,生之坟墓。
他提出“勤务”主张:勤务之益,一以医偷惰,一以药文弱。有地板之室,不应用帚扫,致扬尘,必以布揩之。
1922年5月1日,为纪念“五一”劳动节,毛主席在湖南长沙《大公报》发表文章《更宜注意的问题》,他提出应当注意的劳工三件事,一是生存权,二是劳动权,三是劳动全收权,其中对于劳工的劳动权,他指出:
“一个人在十八以上六十以下有气有力的时候,除开他自己发懒不做工可以让他饿死不算数外,在理都应该把工给他们做,工人就有种要求做工的权利。若是工人有力而社会无事可以买他的力事实上工人不得不‘赋闲’时,社会就应该本着罪不在工人的理由而给与他们平常的工资,这就是劳动权。”
大革命时期,国民党右派对于风起云涌的农民革命运动进行污蔑和打压称之为痞子运动,惰农运动,新生的共产党内右倾机会主义者对国民党右派的所做所为采取了迁就和纵容的态度,对农民运动的积极意义认识不足,不敢支持,不敢接近。毛主席历经三十二天时间深入农民运动中进行考察,写出了《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用雄辩的事实驳斥了对农民运动的不实之词,他得出了这样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