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锡良发出呼吁:法律底线不能破
【推荐者语】最近几日,海南一个新政策引一石激起千层浪,引发不少网友质疑。
海南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措施中指出,营造公平公正法治环境。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对民营企业家涉案人员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判实刑的不判实刑,能不继续羁押的及时予以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根据民营企业的需求,引导律师行业开展服务民营企业免费“法治体检”活动,指导公证、司法鉴定机构畅通民营企业法律服务绿色通道,对符合规定条件的缓减公证、司法鉴定和仲裁费用。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从轻、减轻或不予行政处罚。
“能不捕的不捕”的这种说法一度引起舆论聚焦热议。不过,据宋文申文章《“能不捕的不捕”受质疑,海南憋屈:非我首创》介绍,这样的说法并不是海南首创,而是2019年最高检就已经公开发声。
知名爱国学者、时评人孙锡良对此发表评论文章称,法律的适用原则是什么?是人人平等。如果讲平等,何必要出特别条款?他说:几十年来,我们一直在担忧信仰缺失问题。大家只能寄望法律这一底线不要再越过,它是最低安全标准的守护者。故此,他发出呼吁:法律底线不能破!
以下是孙锡良文章(部分修订):
最近几天,不少地方都在盛传“对涉案某某家能不捕的就不捕”,更具体内容是:***负责人涉嫌经营犯罪的,能不捕的就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判实刑的不判。
因为反弹声音较大,就有人出来解释,说这个“不捕”不是大家想象中的那个不捕,这个“不诉”也不是大家想象中的那个不诉,总之不是搞特权。
然而,需要解释吗?解释有效吗?不需要解释,解释也不可能有效果。
法律的适用原则是什么?是人人平等。如果讲平等,何必要出特别条款?
如果有人滥法,那就处理滥法的人,如果不存在滥用法律,何必区分“能捕的捕”与“能不捕的不捕”?“能”与“不能”之间谁说了算?
若说平等,能否出台以下规定:
对普通百姓,尤其是生活困难的百姓,因为谋生所迫涉嫌犯罪的,能不捕的就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判实刑的就不判。
如果能出台这样的规定,我就基本认同前面那个原则。
几十年来,我们一直在担忧信仰缺失问题。大家只能寄望法律这一底线不要再越过,它是最低安全标准的守护者,如果这一条红线没了,就等于是信仰绝对真空的出现。
前些日子,我有两次谈依法治企,对任何性质的实体都不抱成见,不应歧视任何守法经营者,只希望用法律规范我所生存的大环境公平。
然而,我越来越担心,不敢谈公私事小,连违法犯罪也不敢谈了,那就真的不是我个人的痛苦了,更不是我个人的危机,我可以不说话。但是,这又怎么样?一只蚂蚁而已,踩没了我,就没有蚂蚁了吗?
晚上一合眼,我会反省自己,美国,西方,团结地称霸世界,是很可恶,但转念一想,它们不也是在捍卫某个信仰吗?俄罗斯,冒着被孤立的风险开启冲突,不也是在捍卫自己国家的主权信仰吗?都在费钱费人的顶牛,没有一股精神是顶不住的。
如果,钱成为唯一能稳住人心的信仰,那我基本可以断定,当大风险来临的时候,在信仰的绝对真空环境里不会找到愿意抵挡风险的强硬力量,钱不可能成为那种力量,钱永远只能是女性的化装品和玻璃尿酸,它既挡不住炮弹,更挡不住有真实精神信仰的那帮人。
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大家知道这种疗法不好。治标,不治本,大家也知道不好。只顾眼前,不顾长远,大家同样知道不好。
可是,一边谈守住底线的重要性,却在法律这条最低的底线问题上出现了松动,让信仰出现再一次可能的大塌陷,合适否?
信仰真空,意味着风险充盈,两者是竞争性的,当风险大到一定程度时,被刻意放大保护起来的那部分人绝对不可能是勇敢御敌的人,而只会是逃跑或者观望的人。
一个人,有些钱,有些能力,从外面呆一阵子再回来,竟成了数百万平方公里地图上的风向标?他一动,似乎能让像他整个类型的人都吃下定心丸,这种冲击力不比台风弱。
我不担心这数据那数据下降,世界上有很多地方比我们差,但都和谐安逸得很。
我不担心外敌有多咄咄逼人,俄国不也能以一敌几十吗?
我担心的是人走到信仰绝对真空带,它自身的破坏力高于龙卷风破坏力。
第一桶金,不管黄色还是黑色。第二桶,第N桶,还是不管黄黑?
注册制时代,没有法律做底线,真不知道谁来守护群众?
如果明天我会失声,但只要今天还在,我就要讲一句:
法律底线不能破!
嘴张不张没关系,眼明不明也没关系,心必须得明,底层人永远是中华大地的守根者,至死坚信这一真理。
【文/孙锡良,红歌会网专栏学者,独立时评人。本文修订发布,完整版请前往孙锡良公众号“孙锡良B”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