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论人类社会“生产力”发展的“社会性”、“社会阶级性”和“社会灵魂性”问题
再论人类社会“生产力”发展的
“社会性”、“社会阶级性”和“社会灵魂性”问题
教传福
2024年7月19日再整理稿
如何正确认识人类社会“生产力”发展的“社会性”、“社会阶级性”和“社会灵魂性”问题,这也同样是一个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极为重大的、极为重要的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笔者曾多次写过文章,来谈这个问题。本文是在《论“实事求是”、“一分为二”的总结改革开放40年》的长篇文章论述这个问题的基础上,再次整理成此“简论”和“短文”,以供全党同志和各方面的读者参考。
人类社会的“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究竟具不具有“社会性”、“社会阶级性”和“社会灵魂性”?——或者说,人类社会的“生产力”,究竟具不具有“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这样的“双重属性”呢?
下面,就让我们来进一步地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来再次地谈谈“这个问题”。
我们中国共产党人要“建设社会主义”,“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发展生产力是‘第一要务’”,“发展是硬道理”。这应该在理论上是和马克思与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讲的“无产阶级在夺取政权后,在劳动人民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基础上”,要“尽可能地发展生产力的总量”,“以满足全社会人们的共同需求”,是一样的。但是,在我们今天中国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实行的改革开放中”,“我们应该如何更加注重的是”,或者说“更应该注重、更应该摆在首位的是”,“发展什么样的生产力或什么性质的生产力”呢?——即我们中国共产党“坚持搞【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主要是应该更加注重发展【社会主义性质的生产力】”,还是“主要更应该注重发展【资本主义性质的生产力】”呢?——即我们是“更应该注重培育和发展【社会主义性质的市场主体】”,还是“更应该注重培育和发展【资本主义性质的市场主体】”呢?
在这里,我们就有一个必须正确认识人类社会的“生产力”的“双重属性”——即“生产力”的“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的“统一”的问题!——特别是“生产力”的“社会性”、“社会阶级性”即“社会灵魂性”的问题!——这乃是马克思主义的或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一个“极其重要的基本原理”、“科学原理”的“重大问题”!
即它的本质就是,“在什么生产资料所有制下发展的生产力”,就是“什么性质的生产力”!——即“在私人资本主义垄断私有制下及其股份制下发展的生产力”,就是“资本主义性质的生产力”!——只有“在社会主义公有制下、社会主义国有制即全民所有制下发展的生产力”,才是“社会主义性质的生产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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