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与刘永佶教授商榷


  今日看到了《“苏联模式”的“生产资料公有制”的缺陷与历史意义》(科社共运动态+,2024年10月22日)一文。文章中刘永佶深度剖析苏联模式生产资料公有制缺陷与历史意义。文章认为,苏联模式误解了马克思“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的基本理念,将其归结于“消费品”的个人所有制。

  文章认为:“马克思说的‘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是对资本私有制的否定,即对资本家购买工人劳动力使用权、支配工人劳动生产归资本家所有的剩余价值的制度的否定,并依据劳动价值论,规定劳动者拥有其劳动生产的全部产品价值的个人所有权,以劳动者个人所有权为基本权利的权利体系,就是‘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

  对此,本人不能同意这个观点,在此与刘永佶教授商榷。

  在头条上有位网友谈到了马克思“重建个人所有制”的理解问题(觉者39852023-04-01 09:00)。他谈到:

  “马克思讲的重建个人所有制,是指在‘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的基础上,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这里的个人所有制指的是生活资料的个人所有,而不是生产资料的个人所有。马克思是在讲‘否定之否定’规律时提到的这个概念。马克思认为资本主义私有制是对劳动者个人私有制的一种否定,而在生产资料公有制基础上重建生活资料个人所有制,又是对资本主义私有制的否定,是否定之否定。可能是马克思预见到了将来会有人恶意歪曲他的理论,所以在此特别强调:‘这种否定不是重新建立私有制,而是在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的基础上,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

  这个理解是基本正确的。

  要全面理解马克思的“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及“自由人联合体”等说法,我们需要把马克思关于社会主义所有制的其它论述联系起来看。

  在《共产党宣言》第二部分中,马克思恩格斯明确指出“在资产阶级社会里,活的劳动只是增殖已经积累起来的劳动的一种手段。在共产主义社会里,已经积累起来的劳动只是扩大、丰富和提高工人的生活的一种手段”。这里的共产主义社会,也是我们今天所说的科学社会主义的社会。

  在这两句话中,马克思恩格斯告诉我们,在取代资本主义的社会主义中,工人或劳动者已经是社会生产的主体,而生产的目的是为了满足工人或劳动者的消费需要。因此,在社会主义社会,“已经积累起来的劳动”即生产资料,已经成为满足工人或劳动者消费需要的手段或工具。也就是说,社会主义公有的生产资料,已经只具有手段性质,劳动者是作为主体存在了。

  如果说,资本主义社会是资本雇佣劳动,那么,社会主义就是工本雇佣资产。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社会的劳资关系颠倒过来了,已经相反了。

  在我其它的文章中,讨论公有制时我反复强调的,我国国有企业与西方国家的国有企业的性质区别。原因就在这里。

  而在著名的《哥达纲领批判》中,马克思分析了作为社会主义生产主体的劳动者的特点:“内容和形式都改变了,因为在改变了的环境下,除了自己的劳动,谁都不能提供其实任何东西,另一方面,除了个人消费资料,没有任何东西可以成为个人的财产。”

  一方面是具有自己的劳动,另一方面是存在着消费需要。这就是劳动者作为生产主体的特点。在这里,马克思告诉了我们什么呢?那就是劳动者是以劳动所有者的身份出现的。是以劳动所有者的身份作为生产主体出现的。

  那么,作为劳动所有者的权利要求又是什么呢?

  同样在《哥达纲领批判》一书中,马克思告诉我们“生产者的权利是和他们的劳动成比例的;平等就在于以同一尺度一一劳动一一来计量”。

  劳动所有者的权利是什么权利呢?就是劳动所有权。

  为什么社会主义生产过程中的权利要求表现为劳动所有权,而不是资产所有权?

  一方面,因为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实现,大家在资产所有方面是无差别的。至少在同一种公有制面前,人们在资产所有方面是没有差别的。

  另一方面,由于生活消费个体性,大家在劳动所有方面是有差别的。能不能反映这种差别并在分配上体现出来,决定着社会生产能不能正常进行。因此,在社会主义生产过程中起作用的是劳动所有权,而所谓的资产所有权已经失去了意义。

  劳动者的生活消费是个体性的,这种个体性决定了劳动投入的个体性,从而决定了按劳分配的必然性。因此,社会主义生产所要体现的是什么呢?从所有制上来说,就是生产劳动的个体所有制。所谓按劳分配,也就是生产劳动个体所有制在分配制度上的体现。

  为什么我把社会主义生产方式称为消费价值的生产方式呢?道理也在这里。既然社会主义生产是以劳动者为主体,而劳动者,作为生产主体的劳动所有者,其利益要求是满足自己的消费需要,那么,社会主义生产的实质就是消费价值(或消费资料)的生产。

  在前面讨论到股份制改革问题时,我曾说,产权学者不懂公有制。这是因为如果站在产权的立场上,用资产所有的观点来理解公有制,就永远都弄不明白,社会主义实现生产资料公有制实质只是为了体现劳动所有权的需要,社会主义生产资料公有制实质只是劳权的实现形式。

  而且也不仅仅是产权经济学者,就是那些老资格的马克思主义研究者,甚至也没有弄清马克思的“重建个人所有制”是怎么会事。原因就在于,他们至今还没有从传统社会主义理论的误区走出来。以苏联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编写的《政治经济学教科书》为代表的政治经济学理论,特别是其中的社会主义经济理论,是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产权制度”的苏联模式的实践为基础形成的。而这种模式实质只是社会主义国家从暴力革命胜利到建立社会主义生产方式一一消费价值生产方式之间的过渡阶段的过渡经济模式。因此,传统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实质,只是社会主义国家适用于过渡阶段的经济理论。但苏联人,首先是斯大林过早地把只是进入到过渡阶段的公有制经济模式,即产权公有制经济模式宣布为社会主义生产模式,从而形成了一个误区,即认为社会主义也必须按照“谁所有谁经营”的产权原则建立经济体制。这是苏联等社会主义国家即使进行改革也难以走出的误区,也是这些国家走向灭亡的根源所在。这也是许多人认为公有制不符合人性的理由所在。因为当一个企业把国家或集体利益作为经营的目标时,自然需要全体员工有为集体而工作的大公无私精神。

  而如果是真正的社会主义生产方式,即实现了按劳分配的公有制经济中,劳动者自然是为个人的利益而工作。而且是比资本主义生产更能体现人性的经济形式。

  现在我们把实现工分制的生产队模式与实现股份制的企业进行一个对比,两种企业制度是如何体现个人所有制的:

  在股份制企业,我们如果把每个股东投入企业的股份除以企业的股份总数,那么就得到个别股东的占股比。把这个占股比乘以企业用于股利分配的总额,就得到这个股东的个人收入。在这里,股份制体现资产个人所有的实质是非常明显的。在实现工分制的生产队,我们如果把某个社员的工分累计数除以生产队工分总量,就得到这个社员的工分比。把这个工分比乘以生产队用于个人消费价值分配的总量,就得到社员个人的劳动收入。工分制体现个人所有的实质也是非常明显的。

  通过以上对比,我们发现,工分制和股份制一样,都是体现个人所有制的分配形式,区别只是:股份制是按照资产者(股东)投入的资产量进行个人收入分配,其分配的内容是剩余价值;工分制是按照劳动者(社员)投入的劳动量进行个人收入分配,其分配的内容是消费价值;股份制所体现的只是企业股东的个人资产投入量的差别,满足的是少数人的利益要求,工分制所体现的是企业全体员工个人劳动投入量的差别,满足的是企业所有员工的利益要求。

  从这里我们看出,工分制比股份制更体现人性,公有制比私有制更体现人性。因为私有制只是体现了少数资产所有者的利益要求,而公有制则体现了全体劳动者的利益要求。因此,公有制经济,实现按劳分配的公有制经济,是比按资分配的私有制更有人性的经济形式。同样的分配方式,但股份制则是产生两极分化的分配方式,而工分制却是产生共同富裕的分配方式。

  为什么人民公社的生产队时期,在以人力和畜力为基础有农业生产力水平上,夫妻两个劳动力可以养活一个七、八口之家,而经过四、五十年发展,已经到了互联网时代,社会生产力水平已经有了很大发展的今天,人们不敢或不愿意生二胎,连两个孩子的生活费用都难以承受?原因就在于采用工分制的生产队模式所体现的是社员的个人所有制;而采用股份制的现代的工商企业所体现的是股东或老板的个人所有制。

  如果我们把马克思恩格斯对公有制、按劳分配、劳动者特点的分析等论述孤立地看,这“重建个人所有制”似乎与生产资料公有制是自相矛盾的。但如果把这相关的多个方面的论述结合起来看,那么就很容易弄明白了,为什么马克思把社会主义所有制称为“重建个人所有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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