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先义:说说“送礼”问题
送礼,在中国,属于礼尚往来,本是一种民间古来就有的传统。但是求人办事尤其是要搞定一件比较难办的事情,甚至需要有权人动用权力才能办成的事情,这时候的“送礼”可就不像传统意义上的“礼尚往来”那么简单了。一是送礼者无可奈何不情愿,二是还要讲究方式方法,弄不好就要背一个行贿的恶名。这个送礼问题其名堂就多了去了。如果弄巧成拙,那事情办不成,还可能赔本赚吆喝。
某日,在某市一朋友家中,该朋友正在忙着筹划“送礼”。只见他面前厚厚一大摞钱,都是从银行刚刚取来的崭新票子。这朋友细心地正在按照数量不等一个个装进信封,三五千的一包,万把块的一包,多者三五万的,然后分门别类装进信封,做上标记。
我不禁有几分不解,问朋友你这是干什么?该朋友说:送礼啊!我不解,说当初你打官司要送礼,如今你官司已经赢了,怎么还需要送礼?这朋友无奈摇头哀叹,说,你书呆子了不是?你不懂啊!赢了官司要执行好几千万的款项,谈何容易?每一步都需要意思意思。这个意思,可不是一个人。执法部门的局长、科长、办事员、派去执行索要款项的干警,甚至连机关那个把门的,你都要“意思”到,否则你连大院都进不去。还有更加重要的,要下派执行兑付任务的主要领导,这些大小七八个关口,哪一个都需要打点啊。一个关口有错愕,你就得继续等待。再说了,如果今天我不花这些钱,那就是赢了官司你也拿不到钱。
我一听,觉得不解,觉得现在二十大都开过了,反腐风声那么紧,不是发现一个严办一个,这些人难道还这么大胆?这朋友说,口号是这么说的,文件也是这么要求的,冠冕堂皇的话好听的很,但是今天不花这个买路钱,就没有人给你路走,就没有人去给你执行催款,官司赢了不兑现,这到哪儿都一样,是个规律。这朋友是武汉人,说到这儿,用纯正的湖北方言骂道:心里难受的很嘞,狗日的。可这个“礼”再难受还是得送。
看着这朋友无奈的模样,再看看他已经分好的一大摞信封,咋也有个三十五十万的。我说,你送了这些礼,能保证要回你那么多的欠款吗?他说,这话也是我担心的,那可真说不准。不过有一条是肯定的,如果你不送这个“礼”,注定兑现赔款是猴年马月的事情。你不知道吧,现在老百姓都怕打经济官司,打官司就得请律师,交费用,这一切都做了,还保不准官司怎么样。一处打点不到,那就可能赢了官司也要不回钱。有的律师事务所,你官司还没打,先签下合同,交一笔不小的费用,不管结果如何,这笔钱都是不退的。并且人家都是合理合法,与其如此,大多数老百姓只能忍气吞声了。
评论功能已恢复开放,请理性发表高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