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才能解救农民于破产的“十字路口”呢?大寨方案了解一下
导 语
当农民有了土地,有了生产资料,他们往往又要向富裕中农、新富农的方向奋斗,走上剥削别人的老路。所以他们既希望组织起来,以免破产;又羡慕个人发财致富的地富生活。这种两重心理的相互作用,就构成了“十字路口”经济的基本矛盾和特点。怎么样才能解救农民于破产的“十字路口”呢?且看陈永贵是怎么做的!
本文节选自张怀英《大寨·陈永贵!--我的思考与回忆》中的两个章节。张怀英(1925~2005),安徽阜阳孔氏乡丁峪村人。“七七事变”后参加抗日工作。1944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53年担任中共昔阳县委书记。他和陈永贵1946年相识,到陈永贵1986年去世,保持了40年的战斗友谊。
一
试办初级社
从土改结束到1952年试办初级农业合作社以前,一部分农村由于党内革命成功、不求再进的思想严重,放弃了对广大群众的思想教育,放弃了对“组织起来”的领导,两级分化日益严重。
合作化运动以前,昔阳县曾经对全县269个村庄搞了一次调查,情况大体分为三类:第一类是阶级分化明显的,总共有45个村,占16.7%。在这类村中,翻身农民重新沦为贫雇农的占5%以上,同时还有一大部分农民开始走下坡路;第二类是一般化的,总共有140个村,占52%。这类村由于党支部没有放弃对农民的领导,多数农民走上了组织起来的道路,阶级分化一般不严重,翻身农民重新沦为贫雇家的只占2-5%;第三类是党支部领导坚强,领导农民走上了组织起来的道路,所以没有阶级分化。这类村有83个,占31%。
土改后重新沦为贫雇农的原因很多。据对西南沟、桃渠两个村的36户失去土地的农户进行调查,直接原因有七种:
一是土改后基础薄弱,劳力畜力不强,不善经营,从而入不敷出,属这一类的户数最多,占到30%;
二是遭受天灾人祸等无法抗拒的因素,被迫出卖土地的占19%;
三是从事商业亏本赔钱的占17%;
四是生产资金不足,收入逐年下降的占3%;
五是二流子、懒汉等不劳动、坐吃山空的占6%;
六是怕共产而出卖土地的占11%;
七是移居他乡的占14%。
从这些数字中可以看出,出卖土地的农户中,大约有86%的农民是在“十字路口”的经济发展中趋于破产的。在土地私有的制度下,土地从来都是农民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失去了这个基础,就要被剥削、被压迫,就不能很好地生存,广大贫苦农民世世代代饱尝了没有土地而受剥削、受压迫的痛苦。所以,当他们的土地得而复失的时候,是多么希望有一个办法,把他们从“十字路口”的迷途中解救出来,走向光明大道。这条光明大道就是共产党向农民指出的农业合作化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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