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初次分配中三种不同的收益分配方式

2023-10-15
作者: 盼铁成钢 来源: 红歌会网

  按资分配——资本主义社会(以资为本的市场经济)历史条件下,在“社会扣除”之后,初次分配中,(马克思主义剩余价值理论所揭示的)资本(要素)独占收益——(当今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中国仍在因袭着的、必然导致两极分化的、资本剥削劳动的)等量资本获取等量收益(剩余价值、利润)的收益分配方式。

  按劳分配——社会主义社会(以劳为本、非市场经济,即建立在商品生产、商品交换消亡基础之上的)历史条件下,在“社会扣除”之后,初次分配中,劳动(要素)独占收益——(并非当今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中国就可以且能够实行的)等量劳动获取等量(消费品)收益[已经消灭了剥削、资本(要素)不再参与收益分配]的收益分配方式。

  劳动(要素)参与收益分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变以资为本的市场经济向以劳为本的非市场经济过渡的)历史条件下,在“社会扣除”之后,初次分配中,劳资共享收益,且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逐步消灭剥削——逐步提高劳动(要素)所得占比直至全部归劳动(要素)所得,逐步削减资本(要素)所得直至最终消除资本(要素)所得的收益分配方式。

  剥削,分配不公且必然导致两极分化的历史现象。消灭剥削,是一个历史过程,一个只能逐步消灭的历史过程。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不搞两极分化的共同富裕之路,必须创建与自身所处历史阶段相适应的、能逐步消灭剥削的初次分配收益分配方式。

  中国还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还处于并将长期处于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历史阶段,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离以劳为本的非市场经济还有很长很长的路要走的历史阶段,处于并将长期处于还不能在初次分配中实行按劳分配(因而也无所谓为不为主)的历史阶段。

  劳动(要素)参与收益分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变以资为本的市场经济向以劳为本的非市场经济过渡的)历史条件下,在“社会扣除”之后,初次分配中,劳资共享收益且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逐步提高劳动(要素)所得占比直至全部归劳动(要素)享有,逐步削减资本(要素)所得直至最终消除资本(要素)所得的收益分配方式。

  劳动(要素)参与收益分配。新的收益分配论,从理论上填补了初次分配中的收益分配方式由按资分配向按劳分配过渡的空白,是中国共产党人历经艰辛探索取得的成果。

  劳动(要素)参与收益分配。新的、逐步消灭剥削的收益分配方式,亟待应用于初次分配实践、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历史阶段的初次分配相适应的收益分配方式。

  【文/盼铁成钢,本文为作者投稿】

「 支持红色网站!」

红歌会网

感谢您的支持与鼓励!
您的打赏将用于红歌会网日常运行与维护。
帮助我们办好网站,宣传红色文化。
传播正能量,促进公平正义!

×
赞赏备注
确认赞赏

评论(共1条)

在『红歌会App』中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