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问谢小宛:人民公社是按劳分配还是平均分配?
近日浏览头条,看到了谢小宛的名为《乌托邦的南街村是空想的产物》的视频。打开后,谢小宛便说人民公社为什么失败问题。在这里他谈到了人民公社有两个弊端:一是平均主义分配,一是自给自足。对此,我想再问谢小宛:
人民公社是平均分配还是按劳分配?
对于人民公社的头三年,因为处于探索阶段,而且经受了挫折。我们即以1962年之后经过了“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核算体制调整之后的人民公社为对象,看一看,以生产队为基础核算单位的集体经济到底是按劳分配还是平均分配。
人民公社虽然已经离我们已经有了四十多年时间,但是,有一个事实大家还是清楚的,那就是搞得好的生产队,不仅能吃饱饭,生产队的每个工值可以达到0.70-0.80元甚至一元以上,而搞的不好的生产队呢,严重的则需要外出讨饭。这说明了什么呢?说明生产队与生产队之间是没有大锅饭吃的。这队与队之间不存在什么平均主义。东队搞得好,人家年终分配,一个强劳力可以拿个2-3百元,西队搞得差,你同样的强劳力年终只能分个几十元,你也只能望着,有谁来可怜你,给你平均?
我们再来看生产队内部分配,采用的是工分分配制度。记工或者按照劳动时间记工,或者是按照完成的任务数量记工,或者按照劳动状态的某个综合指标进行记工。你是多做多工,少做少工。年终,则按照每个社员的工分累计量和每工的工值计算个人收入。张三做了450工,工值如果是0.80元,那他的收入就是360元;而如果李四只是做了300工,那你的收入就是240元。收入多的人与收入少的人会平均吗?不会。因此,在生产队劳动力多的户,分配会多得现金,而如果是劳动力少的户而人口又多的,其收入不足心抵扣分得粮食的费用,就会形成超支,是需要用现金来买粮的。在生产队,只有一种人是可以照顾的,那就是没有子女的五保户,其它人都要靠工分吃饭。而工分是要你去争的。工分收入不同于工资收入。工分只是代表你为集体投入了多少劳动量,从而在年终分配时,你的工分积累占有什么样的份额,从而由此确定你在集体生产成果中所占有的比例。因此,在平时的集体劳动中,你是要去争:即使你不想比别人多,但你也要做到平均数的工分,否则,你以后参与年终收入分配的系数就会减少。因此,在按照时间记工的情况下,你要投入足够多的劳动时间,按劳动数量记工时,你要尽量做得比别人多,或至少不比别人少。因此,在具体的劳动场景中,例如挑灰、挖排水沟等讲定额的劳动过程中,社员干活是你追我赶的。一堆灰,假如100担的数量,10个人挑,平均每个人是10担。因而你至少要挑完10担灰,才做到自己的本份。因此,挑灰大家会争先怕后,那种川流不息的情景,不处于那个环境中,是想象不出来的。因此,常常是干一早上的活,大家都是干得满头大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