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低收入人群约有9亿,“提低”应是政府主攻方向
经济观察报 记者 田进 10月,各省份陆续发布前三季度GDP数据,浙江、河北、海南三地统计局均提及居民增收存在压力。9月2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意见》提出,促进劳动报酬合理增长。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加强对企业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指导,完善劳动者工资决定、合理增长、支付保障机制等举措。
在这一背景下,如何促进居民工资增长正在受到越来越多的人关注。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在近十年GDP增速起伏过程中,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与GDP增速基本保持一致。2014年至2019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扣除价格因素)均在5.8%及以上,2020年、2022年此数据增速分别为2.1%、2.9%,今年前三季度为4.9%。
国家统计局曾提出,2017年中等收入群体已超过4亿人。据浙江大学共享与发展研究院院长李实估算,截至目前,未达到中等收入标准的人群数量约占全国总人口的65%,即低收入人群约有9亿人。并且,这9亿人群的收入也存在较大差距,一部分群体的收入接近中等收入水平,而另外一部分群体则处于相对贫困状态。
在这样的背景下,应该如何促进居民工资收入增长,政府在促进居民工资增长方面应该扮演怎样的角色,缩小居民收入差距该从哪些方面出发?12月1日,就上述问题,经济观察报专访了李实。李实长期关注国内的居民收入分配问题,此前曾三次获得孙冶方经济学奖,代表作有《中国居民收入分配再研究》等。
他表示,如果政府直接干预民营企业员工的工资增长,实际上会影响市场机制发挥作用,并可能引发其他不利后果。目前来看,政府在这些方面的态度还是比较理性的。现在的关键在于使低收入人群的工资增速超过社会平均工资的增速,以此缩小整体的收入差距。
哪些因素决定工资涨幅
经济观察报:在你的调研或观察中,今年居民工资增长呈现出哪些特点?
李实:居民工资增长主要取决于经济增速与就业状态。从这两个方面分析,目前居民工资增长存在较大压力。
近年来,受疫情等因素影响,GDP增速不达预期。2024年前三季度,GDP同比增速出现波动,这直接影响了居民收入的增长。同时,今年6月至8月,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持续上升,特别是青年失业率(不包含在校生的16—24岁青年人)。尽管,近两个月,青年失业率有所回落,但整体仍处于较高水平。
经济观察报:《关于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意见》中提出了多项针对工资增长的政策举措,为何当下提升居民工资收入如此重要?
李实:政府关注工资增长,表明工资增长乏力是一个突出问题,但政府在干预居民收入增长,尤其是工资增长方面,能采取的举措非常有限。
首先,政府虽然可以直接调节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员工的工资增幅,但工资涨幅也受政府财政收入的限制。在过去政府财政收入实现两位数增长时,政府有能力提高上述两类人群的工资。但今年,由于政府财政收入增长放缓,这些群体的工资增长变得困难,一些地区的公务员甚至出现了降薪的情况。
其次,企业员工,特别是民营企业员工的工资涨幅与经济运行和企业运营状况密切相关。如果经济增长放缓,民营企业的经营状况必然会受到影响,也就很难有能力提高员工的工资。
经济观察报:近期,十余个省份发布2024年企业工资指导线。这个工资指导线能在多大程度上影响企业薪资待遇的提升?
李实:计划经济时期,政府能直接调控企业员工的工资。改革开放后,政府基本上无法直接管理民营企业的工资决定和变动。为此,20世纪90年代,政府推出了企业工资指导线,更多是用来引导企业工资的上涨水平。
在经济形势较好时,企业工资指导线起到了一定的引导作用,成为企业在提高员工工资时参考的一个指标。其次,工会也可以依据政府的工资指导线与企业就工资增长进行协商。
但是,企业工资指导线不是硬性规定,企业可以选择不参考。目前,大部分中小型企业的员工工资变动不受企业工资指导线的影响,而是更多地受企业经营状况和劳动力市场供求关系的影响。简而言之,如果劳动市场上人才供过于求,且企业经营状况不佳,企业就缺乏提高员工工资的动力。
经济观察报:近几年,部分地区开始强调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但这项制度为何难以在较大范围推广和实施?
李实:在少数大型企业中,企业工会能够利用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与企业管理层协商员工工资的涨幅。但是,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实施面临不少挑战。
在大型企业中,如果要发挥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作用,工会需要对工资决定机制和宏观经济趋势有基本的判断,同时对企业经营状况也非常了解。但目前部分工会相对缺乏独立性,往往与企业管理层立场一致。在中小企业中,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甚至难以建立。
经济观察报:近期,吉林、湖南、云南等地上调了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标准对提升居民工资收入有何影响?
李实:最低工资标准最初是从国外引入的概念,许多发达国家也都制定了这一标准。通过严格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来保障低收入人群的工资待遇,是一项国际化的做法。但是,它对提高整体工资水平和居民收入水平方面的作用是有限的。
如何制定合理的最低工资标准是一个关键问题,因为最低工资标准与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状况、劳动力市场的供求关系密切相关。通常情况下,最低工资标准提高能影响到大约5%的就业人群。这部分人群中,多数人原有的工资水平接近于上涨后的最低工资标准线。因此,建立最低工资标准可以提升他们的工资收入水平。
经济观察报:能否通过大幅度提升最低工资标准来增加更多居民的工资收入?
李实:不能将最低工资标准定得太高,否则可能会引发更多的就业问题。目前,政府对此还是比较理性的。
在许多劳动密集型或中小型企业中,有相当一部分员工的工资仅略高于最低工资标准。如果某年大幅度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并且企业严格执行这一标准,将导致劳动力成本在短时间内大幅上升。这些企业本身的利润空间有限,对成本增加的承受能力较弱,为此企业可能会首先减少员工数量,最终可能导致整体失业人群增加。
当然,如果经济处于高增长状态,且劳动力市场中企业需求持续超过人才供给,因企业倒闭而失业的员工能够在劳动力市场上迅速找到新工作,这样较大幅度地提升最低工资标准就不会造成严重的失业问题,但目前我们不具备这样的宏观背景。
因此,在制定最低工资标准时,必须综合考虑低工资人群的工资增长需求和整体的就业状况。
经济观察报:企业一般是如何决定员工工资涨幅的?
李实:在很大程度上,企业是员工工资的接受者,而非决定者。
只要劳动力市场具有流动性且相对完善,员工工资就由供求关系来决定。背后的经济学原理类似于:任何商店都无法单方面决定商品价格,如果商品定价过高,就无人购买;如果定价过低,商店就没有利润。因此,商品价格都是随行就市。企业在雇用劳动力上也同样如此,如果工人工资过高,企业无法承担员工成本;如果工资过低,工人就不愿意进入该企业工作。
“提低”应是政府缩小收入差距的主攻方向
经济观察报:与其他国家相比,近十年来中国的基尼系数显示收入差距一直较高。如何缩小居民之间的收入差距?
李实:中央政策文件多次提及,要通过“提低、扩中、调高”(提高低收入人群收入增速、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调节高收入人群的收入)三个路径来缩小收入差距,背后也有相应的政策支持。
首先,可以通过提高税收来调节高收入人群的收入,但目前这方面的政策空间有限。一方面,部分高收入人群能够跨国流动。此外,近年来受资产贬值的影响,高收入人群的绝对数量在减少;另一方面,目前能“调高”的主要政策是提高个人所得税,但国内个人所得税税率在国际上已属较高水平,提高税率的空间非常有限。
“调高”应该更多地将非工薪族的高收入人群(包括企业家、投资者或者多个房屋拥有者)纳入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范围。因此,个人所得税制度需要进一步改革。例如,个人所得税应覆盖所有人群,而不仅是工薪阶层,并且应以家庭为单位征收所得税,这是许多欧美国家采取的做法。
“扩中”是一个缓慢的过程。首先需要产业结构不断升级,创造更多高工资岗位。
因此,短期内,政府在“调高”和“扩中”方面能做得比较有限,“提低”应成为政府缩小收入差距的主攻方向。在“提低”方面,只有让低收入人群的工资增速超过社会平均工资增速,才能真正缩小收入差距。
“提低”面临的主要问题是,低收入人群规模庞大。根据我们的估算,目前未达到中等收入标准的人群占总人口的65%,即低收入人群约有9亿人。并且,这9亿人群的收入差距较大,一部分群体的收入接近中等收入水平,而另一部分则处于相对贫困状态。
因此,我们需要制定系统的政策体系,针对不同的低收入群体实施不同的帮扶政策,以解决他们的收入增长问题。例如,中国能够消除绝对贫困,主要得益于持续的经济增长和系统性的扶贫政策。通过精准扶贫,过去的贫困人口现已变成低收入人群,现在还需要进一步扶持这些群体。
经济观察报:按照收入来源,居民可支配收入包含四项。在无法直接调控工资性收入的情况下,是否可以调节其他三项居民收入涨幅?
李实:经营性收入是除工资收入之外,个人通过自主创业获得的收入,目前经营性收入还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但这种收入的增加与社会创业环境密切相关,为此政府需要改善营商环境,拓宽民营资本的投资领域和范围,为创业者提供更有利的条件,增强他们的信心。
其次,近两年财产性收入增长有限,部分省份居民财产性收入甚至出现负增长。这主要是三年疫情导致许多中等收入家庭,尤其是自主创业的中等收入家庭,资产不断贬值。房价的下跌也进一步导致许多家庭财产价值减少,因此提高财产性收入存在一定困难。
第三,转移性收入包括公共转移、私人转移两部分。在经济状况良好时,居民的转移性收入增长通常很快,也是居民收入增长的一个重要来源。
公共转移主要取决于政府的财政收入。近两年,政府仍然坚持按照原来的转移支付相关政策履行责任,但随着近两年地方财政收入承压,公共转移支付能够保持现状已经不错了,不能期望它快速增长。
私人转移则包含许多情况。其中一部分是外出务工的农民工按月给父母寄钱。如果农民工的工资增长遇到困难,私人转移性收入的增长也会受到影响。
经济观察报:在国际上,为了促进居民收入增长,有哪些举措值得我们借鉴?
李实:在发达国家,工资增长更多被认为是一个市场化的过程,且微观层面上有着健全的工资增长机制(即工会代表工人利益,与企业就工资进行谈判)。因此,除了设定最低工资标准,这些国家很少通过政策直接干预工资增长。
发达国家更多关注在初次分配后,通过再分配中的公共转移支付来帮扶那些陷入经济困难的人群。比如,许多欧洲国家都建立了对困难群体提供救济或补贴的制度。
国外的经验和教训告诉我们,如果政府强制要求民营企业提高员工工资,一些企业可能无法承受劳动成本上升的压力,导致经营困难甚至破产。除非政府有足够的财力,通过给予补贴来帮助企业解决用人成本增加的问题,不然可能会引发通货膨胀。
此外,发达国家一旦设定了最低工资标准,企业就必须严格执行。而在许多发展中国家,尽管也设定了最低工资标准,但企业并未严格执行,政府部门对此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使得最低工资标准形同虚设。为此,我们可以吸取的经验和教训是,最低工资标准不能定得太高或太低,而且必须严格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