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文茂:关于恩格斯对杜林“经济公社”的若干批判摘录


  列宁曾经说过:“《反杜林论》和《共产党宣言》一样,都是每个觉悟工人必读的书藉。”这是因为,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 对杜林的假社会主义进行了系统的批判,并且在这种批判中划清了真假马克思主义和真假社会主义的原则界线。其中对杜林经济公社的批判,对于指导我们分析今天的市场决定一切的现实问题仍有重大的理论指导意义。这里摘录一些恩格斯的论断,供大家学习参考。

  为了反对和修正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社会主义,杜林把他的社会主义说成是建立在“普遍的公平原则”基础上的,由许多“经济公社”组成的联邦,即他认为的理想的“共同社会”。这经“经济公社”按资本主义的方式进行生产,按“公平的原则”进行分配,用货币在公社之间和公社与成员之间进行商品交换,允许个人积累和继承财富。用现在流行的说法是,这些经济公社都是在“市场经济体制”中运行的独立的市场主体,在价值规律的调节下,从事着商品生产、流通和货币交换。所以,公社之间、公社与它的社员之间以及每个成员之间也都是市场竞争关系。

  恩格斯说:“杜林的社会主义是依照资本主义的模式想象出来的,是挂着社会主义招牌的资本主义。如果杜林的社会主义真能实现,那末它将在金触寡头的控制下,为他们的钱袋勇敢地竭尽全力地工作。”

  1、对杜林经济学的批判,恩格斯指出:

  “我们在前面已经看到,杜林的经济学归结为这样一个命题: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很好,可以继续存在,但是资本主义的分配方式很坏,一定得消失。现在我们看出,杜林先生的“共同社会”不过是这一命题在幻想中的实现。事实表明:杜林先生对资本主义社会的生产方式(就其本身来说)几乎根本没有提出任何指责,他要保持旧的分工的一切基本方面,所以对他的经济公社内部的生产,也差不多连一个字也说不出来。的确,生产是同确凿事实打交道的一个领域,所以在这个领域内,“合理的幻想”只能给自己的自由心灵以极小的飞翔空间,因为出丑的危险太大了。分配就不同了,据杜林先生的意见,分配是和生产根本没有联系的,在他看来,分配不是由生产来决定,而是由纯粹的意志行为来决定的——分配是他的“社会炼金术”的注定的场地。”

  (《反杜林论》单行本,第294页,下同)

  2、由于杜林先生认为他的经济公社在生产领域中要继续实行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所以恩格斯指出:

  “由此可见,在经过变更的社会制度中,价值的决定原则和尺度以及产品借以进行交换的比例的决定原则和尺度,不但没有丧失,而且第一次恰如其分地得到了。”(单行本,第295页)

  这就是把建立价值规律起决定性作用的市场经济直接拿过来做为社会主义的生产方式 ,于是有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概念。

  3、 恩格斯继续揭露杜林的这种经济公社是怎样来进行经营的。

  “我们假定。杜林先生的一切假设都完全实现了;因而我们假定,经济公社因每个社员每天做六小时工,而付给他们以同样体现六个工作小时的货币量,比如说12马克。同样,我们假定,价格确切地与价值相符合,就是说,根据我们的前提,他仅仅包含原料费、机器耗损、劳动资料的消耗和所付的工资。一个拥有100个工作社员的经济公社,每天生产价值为1200马克的商品,一年以300个工作日计算,生产36万马克的商品,公社与同样的数目付给社员,每个社员每日就获得12马克,或每年获得3600马克,他们随意处置自己的所得。在一年之末,甚至在100年之末,这个公社并没有比开始时富裕一些。如果公社不愿动用他的生产资料的基金,那么在这个时期内,他就根本无法适当地增添杜林先生的消费。积累完全被遗忘了。更坏的是:因为积累是社会的必需,而货币的保存是积累的适当的形式,所以经济公社的组织就直接要求社员去进行私人的积累,因而就导致它自身的崩溃。”(单行本,第296---297页)

  4、 这样,杜林先生的经济公社就陷入了一种自身矛盾之中。要么,公社自身没有公共积累,所以它永不能发展壮大。要么,是公社社员进行私人积累,结果是公社必然要崩溃。所以,恩格斯继续指出:

  “或者公社把这件事情处理得更简单。每个社员劳动六小时,公社付给每个人以少于六小时的劳动(比如说四个工作小时)的产品,就是说,每天不是付12马克,而只付8马克,但是商品的价格照旧。在这种情况下,公社就直接地公开地做了他在前一情况下隐蔽地转弯抹角地企图做的事情;它按纯粹资本主义的方式付给社员以低于社员所生产的物品的价值,而社员只能从公社买得的那些商品却要按照全部价值来计算,这样就造成每年总计12万马克的马克思所说的剩余价值。所以经济公社要获得后备基金,就只有暴露自己是最广阔的共产主义基础上的“高贵的”实物工资制。”(单行本,第297页)

  5、恩格斯总结说:

  “这样,二者必居其一:或者是经济公社以“等量劳动和等量劳动”相交换,在这种情况下,能够积累基金来维持和扩大生产的,就不是公社,而是私人。或者是它要造成这种基金,在这种情况下,他就不能以“等量劳动和等量劳动”相交换。”(单行本,弟298页)

  6、在分析了杜林先生的经济公社的交换内容以后,恩格斯又对它的交换形式进行了分析,指出由于杜林先生的劳动券也可以有货币的职能,最终又会导致公社之间的分化。所以,恩格斯进一步指出:

  “在他的世界中,每个人都可以任意处置自己的金钱。因此,他无法阻止下面这样的事情发生:一些人积蓄起一小部分钱财,而另一些人靠所得的工资不够维持生活。他们甚至使这种事情成为不可避免的,因为他们明确地承认家庭的共同财产的继承权,从而就进一步产生父母养育儿女的义务。但是这样一来,等量消费就有了一个巨大的裂痕。独身者用它每天8马克或12马克的工资可以过得舒适而愉快,可是家有8个未成年小孩儿的鳏夫用这么多工资却只能免强度日。但是另一方面,公社不加任何考虑地接受金钱的支付,于是就提供一种可能,不通过自己的劳动而通过其他途径去获得这些金钱。没有臭味儿。公社不知道它是从哪里来的。但是,这样就造成了一切的条件,使以前只能只起劳动券作用的金属货币开始执行真正的货币职能了。现在,出现了一方面贮藏货币,而另一方面产生债务的机会和动机,货币需要者像货币贮藏者借债。借得的货币被公社用来支付生产资料,从而又成为目前社会中那样的货币,即人的劳动的社会体现、劳动的真实尺度、一般的流通手段。世界上的一切“法律和行政规范”对他都无能为力,就像对乘法表或水的化学组成无能为力一样。因为货币贮藏者能够迫使货币需要者支付利息,所以高利贷也和这种执行货币职能的金属货币一起恢复起来了。”(单行本,第299---300页)

  7、在分析了经济公社在微观上面临的内在矛盾之后,恩格斯进一步指出了经济公社在宏观的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演变趋势:

  “直到现在,我们只是观察了在杜林的经济公社所管辖的领域内保存金属货币这件事的影响。但是在这一领域以外,其余的罪恶世界当时还是一切照老样子进行。在世界市场上,金银仍然是世界货币、一般的购买手段和支付手段、财富的绝对的社会体现。和贵金属的这种特性一起,在个别的经济公社社员面前,出现了贮藏货币、发财致富和放高利贷的新的动机,即对公社和在公社范围以外自由而独立行动并在世界市场上变卖个人所积累的财富的动机。高利贷者变成借助流通手段来做生意的商人,变成银行家,变成流通手段和世界货币的支配者,因而变成生产的支配者和生产资料的支配者,虽然这些生产资料在许多年内名义上还是经济公社和商业公社的财产。因此,变成了银行家的货币贮藏者和高利贷者,也就是经济公社和商业公社本身的主人。杜林先生的“共同社会”,实际上是和其他社会主义者的模糊观念根本不同的。他除了重新产生金融巨头以外,再没有其他目的;如果他真的成立起来并支持下去,那么他将在金融巨头的控制下,并且为他们的钱袋勇敢地竭尽全力地工作。他的唯一的出路,也许就在于货币贮藏者借助他们的世界货币尽快地——从公社溜之大吉。”(单行本,第300页)

  8、关于商品生产和货币交换的进一步发展,为什么一定会导致资本主义,恩格斯指出:

  “如果生产商品的社会把商品本身所固有的价值形式进一步发展为货币形式,那末还隐藏在价值中的各种萌芽就显露出来了。最先的和最重要的结果是商品形式的普遍化。甚至以前直接为自己消费而生产出来的物品,也被货币强加上商品的形式而卷入交换之中。于是商品形式和货币就侵入那些为生产而直接结合起来的社会组织的内部经济生活中,它们逐一破坏这个社会组织的各种纽带,而把它分解为一群群私有生产者。最初,正如在印度所看到的,货币使个人的耕种代替了公社的耕种;后来,货币以最后的分割取消了还实行定期重分的耕地公有制(例如在摩塞尔流域的农户公社中,在俄国的村社中也开始出现);最后,货币促成了余留下来的公有森林和牧场的分配。无论促进这一过程的还有什么其他基于生产发展的原因,货币始终是其中影响公社的最有力的手段。如果杜林的经济公社能实现的话,货币也必将以同样的自然必然性,不顾一切“法律和行政规范”而使它解体。”(单行本,第306---307页)

  9、恩格斯最后总结说:

  “价值规律正是商品生产的基本规律,从而也就是商品生产的最高形式即资本主义生产的基本规律。在目前的社会中,它以经济规律在私人生产者的社会里唯一能为自己开辟道路的那种方式,既作为存在于事物和关系中的、不以生产者的愿望或努力为转移的、盲目地起作用的自然规律来为自己开辟道路。杜林先生把这一规律提升他的经济公社的基本规律,并且要求公社完全自觉地实施这个规律,这样,他就使现存社会的基本规律成为他的幻想社会的基本规律。他要现存的社会,但不要它的弊病。他和蒲鲁东完全在同一个基地上进行活动。像蒲鲁东一样,他想消除由于商品生产向资本主义生产的发展而产生的弊病,办法是利用商品生产的基本规律去反对这些弊病,而这些弊病正是由这一规律的作用产生的。像蒲鲁东一样,他想以幻想的结果来消灭价值规律的现实结果。”(单行本第308页)

  10、恩格斯给我们的几点启示

  是我们今天的价值规律决定一切的市场经济体制比杜林先生的经济公社更高明吗?难道恩格斯对杜林的批判错了?或者是今天我国的某些马克思主义者们真的发展了马克思主义?超越了恩格斯?还是背离了马克思主义而继承了蒲鲁东和杜林们的衣钵,继续对马克思主义进行着修正?

  在建设社会主义的理论问题上,存在着两种反马克思主义的倾向,而且几乎是主流理论界的通病。

  一个是离开生产方式讲分配问题。这是恩格斯早已批臭的蒲鲁东主义或杜林的假社会主义。其本质是不反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只想在分配方式上修修补补,化解社会矛盾。如欧州的民主社会主义之类。

  另一个是离开经济基础讲社会主义,否定经济基础中所有制关系的决定性作用。似乎上层建筑(包括政党)能够不受经济基础的制约也可以决定一切,甚至以此做为是否社会主义的根本标志。其实,毛主席早就讲过,没有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社会主义就只能是个空名。

  回顾历史,在世界共产主义运动史中,在大国中真长期搞过社会主义建设实践的领袖,只有斯大林和毛泽东。斯大林晚年留下了《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一书,是对苏联模式的理论总结。在此基础上,赫鲁晓夫们都后退了,修正了。只有毛主席在斯大林的基础上,在中国新的实践中,对苏联社会主义实践从理论上进行了正面的总结和提升。所以,凡是不研究斯大林的《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不研究毛主席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和斯大林这本著作的谈话笔记,企图把斯大林和毛泽东关于社会主义建设理论淡化掉的所有“创新”,其实只不过是赫鲁晓夫和第二国际修正主义在新时期的故技重演。

  我们不要忘记恩格斯一百多年前的警告:“如果杜林的社会主义真能实现,那么,它将在金融寡头的控制下,为他们的钱袋勇敢地竭尽全力地工作。”

  我们今天倒底是在谁的控制下,为哪些金融寡头的钱袋“竭尽全力”地工作?

  挣脱?还是妥协?这是个问题。

  张文茂

  2021--06--18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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