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恩富等:按劳分配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决定性分配方式
把握与运用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的五种分配方式
高建昆 程恩富
摘要:扎实推动共同富裕,要全面系统地发挥分配的功能和作用。在我国现阶段国民收入分配体系中,广义的基本分配方式主要包括:起决定作用的“劳主多辅”分配方式、起辅助作用的“国家法策”方式、起调节作用的“物价变动”方式、起胀缩作用的“资本市场”方式以及起微补作用的“捐赠穷弱”方式。这五种分配方式的内涵包括通常所说的“三次分配”,但更加完整客观。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应以政治经济学的理论创新精神,全方位地认识和阐述分配的各种方式,扎实地整体推进共同富裕。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扎实推动共同富裕,“要发挥分配的功能和作用”。①在我国现阶段国民收入分配体系中,广义的基本分配方式(通常说的分配原则也是分配方式)主要包括五种:起决定作用的“劳主多辅”(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分配方式、起辅助作用的“国家法策”方式、起调节作用的“物价变动”方式、起胀缩作用的“资本市场”方式以及起微补作用的“捐赠穷弱”方式。这五种分配方式②的内涵包括一般所说的“三次分配”,但更加完整客观。其中,除了“国家法策”纯属国家调节和分配方式之外,其他四种分配方式主要属于市场行为和市场调节,但也包含政府不同程度地参与和治理的行为。这种政府调节行为属于政府调节手段,总体上均属于政府参与的国民收入分配体系中的分配方式。因此,全面系统地发挥分配在扎实推动共同富裕中的功能和作用,有必要系统阐释五种分配方式发挥作用的内在机理,并探索运用好五种分配方式来推动共同富裕的实践要义。
一、起决定作用的“劳主多辅”分配方式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有利于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有利于实现效率和公平有机统一”。③从国民收入分配层次看,在企业进行的“第一次分配”体系中,按劳分配为主、多种分配方式为辅(简称“劳主多辅”)是我国现阶段生产经营单位内部层次的基本分配方式,在国民收入分配体系中起决定性作用。其中,占主体地位的按劳分配制度在扎实推动共同富裕中处于主方式的地位。
(一)按劳分配在推动共同富裕中的主方式作用
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按劳分配制度在分配领域的主体地位对于扎实推动共同富裕具有直接决定性意义。
首先,按劳分配原则是消除不劳而获和直接推动劳动致富的分配机制,从而能够直接推动共同富裕。在国家及时科学调控经济社会发展的条件下,劳动致富主要通过在公有制经济单位贯彻按劳分配原则来实现。马克思提出:“在一个集体的、以生产资料公有为基础的社会中……每一个生产者,在作了各项扣除以后,从社会领回的,正好是他给予社会的。他给予社会的,就是他个人的劳动量”,“扣除多少,应当根据现有的物资和力量来确定,部分地应当根据概率计算来确定”。④在我国现阶段各类公有制经济的分配中,在进行各项必要扣除后,按劳分配原则将每个劳动者在生产中的实际劳动贡献(即劳动的数量和质量)作为分配劳动产品的基本依据,消除了劳动产品分配的剥削性质,从而在初次分配层面直接体现了劳动者之间的平等关系。因此,按劳分配原则既能消除平均主义,充分促进劳动致富,又能有效防止因生产资料的占有差异导致的贫富分化,从而为扎实推动共同富裕奠定坚实的分配制度基础。
评论功能已恢复开放,请理性发表高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