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街村制度模式为什么是社会主义公有制模式?
10月26是,我发了《论南街村制度模式的性质和特征》(原创 钟之说 钟建民的理论思考2024年10月26日07:09江苏)一文。此文的基本观点是:“南街村由于由农业村发展成为了工业村为主体的经济体,而且又处于市场经济条件下,因而采用的不再是原来的劳权制度模式,而是形成了类似苏联模式的产权制度外壳包裹的劳动实体,其实质分配制度依然满足的是劳动者的消费需要,因而本质上它一种消费价值生产方式。”认为“南街村体制与人民公社相同的是土地和生产资料同样是集体所有。区别是其分配主要采用工资+福利分配的基本方式,而且福利分配占到了整个利益分配的70%。”“这里的福利分配事实上就是按劳分配中的公共需要方面的分配。在按劳分配的生产结果分配模式中,除了‘补偿消耗的’之外,另外两个部分就是满足劳动者公共需要部分和个人需要部分。南街村在分配比例上,相比于人民公社时期,现在在公共需要分配的比例已经大幅增加了,成为了主要方面,而个体需要的分配满足只占了30%,这是按需分配方面的份额占了主要地位。它的分配性质事实上变成了按需要分配为主了。而这恰恰是人民公社时期按劳分配方式发展的必然结果。这种分配模式的发展,对消除集体成员的私心杂念是最有效的途径。”
今日浏览公众号时,看到了《再讨论南街村模式及其意义》(作者:雷骏,黑与白读书会2024年11月01日16:41河北)一文。文章针对我在上文的观点进行反驳。雷文认为:“南街村本质上还是资本主义集体经济,不应该‘拔高’为社会主义集体经济”,认为“资本主义完全可以产生“生产资料归集体所有”的组织形式,但是这种形式不过是资本主义的基本特征“生产资料归私人所有”的补充罢了。也就是说资本主义也可以产生“公有制”,但是这种公有制不过是私有制的额外补充”,“南街村在市场经济下完全只能进行商品生产,连具备产品生产的可能性都没有,更遑论做到毛主席提出‘扩大产品生产范畴,扩大按需分配范畴’的任务。”由此否定了南街村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模式的看法。
在这里,涉及到两个基本问题。这两个基本问题弄清了,那南街村制度模式的性质也就弄清了。
一,什么是社会主义生产方式?
在《共产党宣言》第二部分,马克思恩格斯明确告诉我们:“在资产阶级社会里,活的劳动只是增殖已经积累起来的劳动的一种手段。在共产主义社会里,已经积累起来的劳动只是扩大、丰富和提高工人生活的一种手段”(对《共产党宣言》中的共产主义社会,我们可以把它作为科学社会主义或劳动阶级社会的同义词来理解,以下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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