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铭:谈谈货币回笼


  一位著名的前辈经济金融学领域的前辈谈到货币回笼问题,他说,政府通过自己的工商业体系,出售大宗商品,把流通在民间的货币回收到政府所控制的工商业体系中,这就是货币回笼。

  其实,尽管我经常和他吵,甚至语言还激烈,但我还是很敬重他。因为,他在学习,他不满足,他在斗争,他也在不断地进步。

  我赞同他的这个定义。我这里要讲的是,货币发行与货币回笼是什么关系。

  有人可能会这样认为,政府把货币回笼到自己手中,这就是政府的财富,也是下一步发行货币的依据。

  我认为这种想法是错误的。这些回笼的钱,即不是财富,也不是货币发行的依据。

  第一,政府通过自己控制的工商业出售大宗商品,把流通于私有工商业手中的货币回收到自己手中。虽然这些回收来的货币,并不是财富!没有财富性质,但这个回笼程序,极其重要,其意义之一,是政权在维护自己货币的信用。

  第二,如果不充分地回笼货币,货币就会沉淀在私有工商业手中过多,就会导致这些私有工商业利用手中的金融资本无限扩大自己的业务,“与民争利”,与国家争夺动员天下人力、物力的权利。所以,必须按照一定比例回收货币,限制私有工商业手中的货币量即限制私有金融资本,限制金融资本私有化。不过,我本人并不主张把所有货币都回收到国有工商业手中,应该允许私有者、私有工商业者持有一定量的货币。这个留在私有者手中的货币的比例(或者说私有经济的比例),我说不准多少为好,估计大约30%应该比较适当的——我对这个比例不敢肯定。

  货币回收的比例,应该就是全民所有制或者国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中所占的比例。今天,据说私有经济已经占到了国民经济的90%,那么,也就是说,货币回收比例,最多只能达到10%。余下的90%的货币将流通在私有工商业手中,如果政权取消市场准入限制,他们就可以开发资源、搞房地产、搞旅游业或者别的什么产业,与民争利,严重损害国家动员人力物力的基础和能力,本质上就是从经济金融上瓦解中央政权。

  第三,回笼来的这些货币,难道不是国家的财富吗?国家的生存发展,不是要依靠这些回收来的货币吗?不是。国家的财富,本质是指全国的人力、物力。货币只是动员天下人力物力的手段之一,并不是财富本身。国家生存、发展、强大所需要的是对天下人力物力的组织能力、动员能力,而货币发行是组织动员人力物力的重要手段。货币,对于国家来说,并不是财富本身,人力物力,才是财富。但全国的人力物力,如果不能为国家所组织、所动员,用于某些国家需要的方向和领域,也不是财富。所以,国家必须完全掌握货币发行权,以便于动员天下人力物力。

查看余下70%

「 支持红色网站!」

红歌会网

感谢您的支持与鼓励!
您的打赏将用于红歌会网日常运行与维护。
帮助我们办好网站,宣传红色文化。
传播正能量,促进公平正义!

赞赏备注

长按二维码打赏

评论(共4条)

返回文章
登录
默认表情
添加

评论功能已恢复开放,请理性发表高见!

大家都在看

热评文章
热点文章
热赞文章
4
在『红歌会App』中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