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新华:发展农村集体经济是实现农民共同富裕的根本途径
【简新华武汉大学经济发展研究中心教授】
【摘要】农民实现共同富裕难度更大、任务更艰巨,是一个长期过程,必然要经过先解决温饱问题,然后逐步消除绝对贫困、相对贫困等若干发展阶段,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必须发展农村经济、做大做好“蛋糕”,完善分配制度、切好分好“蛋糕”,全社会反哺“三农”,根本途径是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因为其它的农村经济形式和经营方式都不可能实现农民的共同富裕;新发展阶段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面临领导班子建设、经营亏损、产业选择和优化等三大困难问题,发展的主要途径应该是,建立和保持一个廉洁能干的领导班子、有效防范以权谋私和贪污腐败,尽可能避免和合理应对集体经济经营可能出现的亏损、防止破产倒闭,正确选择和及时调整优化集体经营的产业及其结构。
陈锡文同志在《农业经济问题》2022年第5期发表的文章《充分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共同富裕中的作用》中明确指出,“农村改革以来,对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本身的改革完善、对于如何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实力问题,应该说研究得很不够;在制定支持农村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时,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关注也不够,某种程度上可以说,用在促进其他经营主体发展上的精力和所付出的代价,要比用在集体经济组织上的大得多,”“在我国已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之际,更多地关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身的改革发展,使其在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促进农民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方面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应当是新时代赋予农村改革发展的重大课题。”笔者深感,作为改革开放以来长期参与农村政策研究和制定的著名专家型管理者,发表这样的论述是发人深省的,提出的课题也非常需要深入探讨。迄今为止,虽然不断在讲要发展农村集体经济,但是往往就是一种原则性要求,缺乏对农村集体经济的现状和面临的困难问题的实事求是的深入分析,尤其是没有提出有针对性的切实有效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具体措施。本文为了弥补这种不足,力图进一步说明农村集体经济与农民共同富裕的相互关系,初步分析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现状和面临的主要困难问题,提出新时代新发展阶段切实有效发展农村集体经济、扎实推进农民共同富裕的对策建议。
一、农民共同富裕的特殊性和艰巨性
所谓共同富裕应该是指所有人的合理需要都得到充分满足的生活状况[1]。众所周知,共同富裕是人类的美好生活向往,任何人都希望过上富裕的生活,都不愿意生活贫穷,并且人们还要求平等,不愿意接受贫富差别的存在,尤其是不能容忍贫富高低悬殊、两极分化状况的出现。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早就提出共同富裕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马克思和恩格斯曾经多次指出,在未来社会“生产将以所有人的富裕为目的”[2],恩格斯还明确指出,社会主义社会能够“使社会生产力及其成果不断增长,足以保证每一个人的一切合理的需要在越来越大的程度上得到满足”[3] 习近平同志强调,“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我们说的共同富裕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人民群众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富裕,不是少数人的富裕,也不是整齐划一的平均主义。”[4] 显而易见,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当然包括农民的共同富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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