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生产力、社会生产力和社会主义生产力一一对话王今朝


  有许多网友读了《论社会主义生产力基本特点及发展要求》一文发表之后,可能会感到诧异。因为在传统的政治经济学话语体系中,几乎没有听到或看到过“社会生产力”、“社会主义生产力”,“劳动所有者”、“劳动所有权”等这样的经济范畴。日常说得最多的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更多听到的是“生产力发展水平”“生产力不同层次”,没有人谈到“生产力结构特征”,更没有听说“生产力发展要求”还有“自然要求”和“社会要求”之说。还有人觉得,在马克思恩格斯的著作中,好象也没有这样的提法或论述。

  另外,近期读到了王今朝教授的论文《王今朝:对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及其关系的本体论再认识》一文,其中对生产关系与生产力相适应原理的进行了探讨。而其中对生产力的解读,我认为王教授把生产力的范畴限定在生产力发展水平的范围之内,而且用生产函数来表达生产力的做法,完全不适用于政治经济学对生产力的理解和研究。

  签于以上两个方面的原因,在此我想就生产力、社会生产力和社会主义生产力问题作一个论述。

  一

  生产力与社会生产力是相通用的,生产力只是“社会生产力”的简称。它是指在现实社会生产中发生实际作用、能够生产使用价值的力量的总和,它不仅是一个社会范畴,而且也是一个经济范畴,不仅包含人和自然的关系,而且包含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经济大辞典》第15页。张跃庆张念宏主编;海洋出版社1992年8月出版)。

  马克思说过:“人们在生产中不仅仅影响自然界,而且也相互影响。他们如果不以一定方式结合起来共同活动和互相交换其活动,便不能进行生产。为了进行生产,人们便发生一定的联系和关系;只有这些社会联系和社会关系的范围内,才会有他们对自然界的关系,才会有生产”(《雇佣劳动与资本》。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二卷指出:“不论生产的社会影响如何,劳动者和生产资料始终是生产的因素。但是,二者在彼此分离的情况下只在可能性上是生产因素。凡要进行生产,就必须使它们结合起来”,“实行这种结合的特殊方式和方法,使社会结构区分为各个不同时期”,“在当前考察的场合,自由工人和他的生产资料的分离,是既定的出发点,并且我们已经看到,二者在资本家手中是怎样和在什么样的条件下结合起来的一一就是作为他的资本的生产的存在方式结合起来的”(《马恩全集》第24卷第44页)。

  从这里我们看到,现实中的生产力,都是社会生产力,即都是与一定生产关系结合在一起的生产力。而且在这里,马克思明确地告诉了我们,资本主义生产力的基本特征,即资本主义生产力是作为资本家“资本的生产方式结合起来的”;在《共产党宣言》则更明确地指出,“在资产阶级社会里,活的劳动只是增殖已经积累起来的劳动的一种手段”,在这里把资本主义生产力的基本特征讲得是非常直白:那就是生产资料居于支配地位,生产劳动只是生产资料增殖的辅助手段而已,处于被动从属的地位。从这里我们可以明显地看出,在马克思那里,生产力、社会生产力和资本主义生产力的范畴是非常明确的。

  遵从马克思恩格斯对资本主义社会生产力的分析和研究方法,根据社会主义生产力形成的客观条件和历史前提,形成社会主义生产力的基本范畴,这是很自然的事情。

  二

  有网友对资本主义生产力和社会主义生产力的观念提出了反对意见,他说:“劳动者在进行生产劳动中,是没有阶级性的。如那个富士康公司,招工生产手机,电脑。无论是在什么国家,是在中国,在美国,还是在印度等等,工人的安排,生产工序,流水线等等都是一样的。没有什么性质的变化。中国人可以到美国去打工,美国人也可以在中国找工作,没有什么区别。可见在生产过程中的劳动者是没有什么阶级性的。中国的工人,美国的工人。在工厂里是一样的。而且经常的是干一样的活。”“然后我们再说生产资料。即劳动工具与原材料。就更谈不上阶级性了。日本的机床,汽车,美国的电脑,手机。到中国来,其本身是没有任何变化的。如果我们说日本的机床,汽车是资本主义的机床,到了中国就变成了社会主义的机床。美国的手机,在美国是资本主义手机,到中国就变成了社会主义手机能这样说吗?显然是不能机床无论是在日本,还是在中国,其本身的结构变化发生任何变化的。可见生产工具本身也是没有任何阶级性的。”

  很显然,这位网友是从使用价值的角度来看待社会生产,因而他觉得生产力没有阶级社会性的区别。但是,政治经济学意义上的生产力,更重要的是从价值角度来考察的。

  在商品经济条件下,财富的形式表现为价值,而不是使用价值。在资本主义所有制条件下,劳动力与生产资料的结合是通过劳动力的商品化实现的。因此,在资本主义生产过程中,劳动力价值或价格处于不变的状态,生产过程表现为生产资料价值量的增殖变化。它所满足的是资产者(资本家或股东)对资产所有权的利益要求。我们把这种物支配人的生产力,即形成剩余价值的生产力叫做资本主义生产力,把生产资料受益的要求,称为资本主义生产力发展的社会要求。反过来,在社会主义所有制条件下,由于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实现,客观上消灭了人格化的资产者,消除了人们在占有资产方面的差别,因此,劳动力与生产资料的结合是通过有酬劳动相结合的,其生产过程表现为公有的生产资料价值量不变,生产过程表现为消费价值量的变化。我们把这种人支配物的生产力,即形成消费价值的生产力叫做社会主义生产力。

  同样的企业,生产同样的商品,甚至取得的销售收入也相同。但是,在资本主义所有制条件下的生产成果与社会主义所有制条件下的生产成果是不相同的:资本主义条件下的生产成果,表现为剩余价值,而社会主义条件下的生产成果表现为消费价值。剩余价值是老板的收入,是资本家或股东少数人的收益,而消费价值是劳动者的收益,是全体企业员工的收益。所谓的社会生产力,就是指明是剩余价值生产力还是消费价值生产力。这就是资本主义生产力和社会主义生产力的涵义所在。

  在某种社会生产方式中的生产力,从使用价值角度来考察,它是物质财富的生产力,是物质生产力;从价值形成的角度看,它是满足某种社会主体利益要求的生产力,是社会生产力。

  看到这里,不知道大家对生产力的社会性质,还有没有疑问呢?

  我们再举个例子来说明吧:譬如同样是加班,华为的员工可能不比许多私企少,但却很少有人会指责华为不守劳动法,而且也没有听说华为员工因为加班而有所抱怨。为什么啊?原因很简单,因为华为员工有参加分红的权利,华为的收入是随着华为业绩增长而增长的,它的分配制度是按员工的贡献来确定你的薪酬的,华为员工的加班是为自己而加班,是自愿的加班;其它的私企呢?员工的工资是基本固定的,工资水平只是市场劳动力价格的水平。工资及其它人工费用是与企业的生产成果成反比关系的。因此,同样是企业生产力,但由于其生产力结构(劳动力与生产资料的相互关系)特征的不同,必然造成了生产力社会性质的区别。

  三

  在以往所有的政治经济学教书中,对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范畴的涵义,几乎都是把两者分开来解释的。譬如,先提出“生产力是人们征服自然、改善自然的能力”这样一个定义,然后是说明生产力构成因素等等。然后再说明什么是生产关系。这种形而上学的解读方式,使人们把生产力与生产关系当作了两个独立的东西。因而,一说到生产力,人们习惯性地把它理解为那些物质产品的制造能力。这是传统政治经济学理论的一个误区之一。

  我国老一辈革命家,著名的哲学家张闻天先生有一篇论文《关于生产关系两重性问题》(《经济研究》1979年第10期),是一篇专门探讨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相互矛盾、这种矛盾内在于生产关系的论文,大家可以读一读,对深刻理解生产力及生产关系的基本范畴会有很大的帮助。

  说到这里,我们又不得不涉及辩证法和认识论问题。在理解和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时候,我们必然涉及到一般与个别的关系问题,涉及到抽象和具体的关系问题。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是探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这种特殊形态中形成的一般原理。而当我们运用这些基本原理时,我们仍需要从我们面对的社会主义条件下的生产方式的特殊性,需要我们从社会主义生产方式的基本特点出发来认识社会主义生产力的基本特点及其发展要求,而不要用抽象的概念来代替对现实生产力的认识。归纳起来,还是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这样的基本法则。也就是说,我们认识社会主义生产力的基本特点及发展要求,不是根据本本上的原理或理论来进行推演,而是要从现实的社会主义生产方式出发,来探讨具体的生产力相比于资本主义生产力不同的特点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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