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铭:关于供销社的看法


  媒体上热议,中国供销社重出江湖,又红火起来了。许多同志为此很兴奋。大约三四年前,我写过强调供销社重要性的文章。供销社相当于古代的“常平仓”。不过,新中国的粮食购销体系对应于古代的常平仓,供销社是常平仓的扩张版。供销社、粮站、百货公司、肉联厂等国营商业体系,构成中国商业系统,各系统既相对独立又相互配合。在国营全民所有制经济和公有制性质的集体所有制经济占国民经济主导地位地条件下,庞大健全的国营商业体系,确保了人民政权控制了食、衣、住、行、药、医、学、文艺等诸多领域的大宗商品的定价权,保证了人民群众的生活,保障了国家工农业各行业生产和科技、教育、医疗、基建、交通、卫生、文化等事业按比例生产、建设和发展,支撑了人民政权动员人力物力、突出重点建设、军事准备、军事行动的能力,让人民政权有几乎无限的能力从事抗美援朝、平息暴乱、援越抗法、援越抗美、支援第三世界民族独立和解放运动、打破新旧殖民主义主导的世界旧秩序,同时,国内还有足够的人力物力进行工业化、扫盲、水利、交通、卫生、科技、教育等建设。

  从货币角度看,供销社为代表的国营商业体系,有如下具体功能:

  一是确保了人民币在国内经济领域的支付权、结算权,也和其他公有制经济一起确保了人民币的发行权,防止了其他货币、黄金白银的商业流通,确保了人民政权可以依靠货币发行和流通控制为手段,来动员人力物力,科学分配行业劳动力,平衡各行业的利益分配,确保社会建设和人民群众的基本福利都共同发展和提高,保证社会主义制度的落实。

  二是庞大健全的国营商业体系,确保了人民政权的定价权,这个极其重要。定价权,让人民政权可以以调节物价为手段,调节经济运行,突出重点发展的领域、工程、技术。

  三是国营的强大的商业体系,抑制了私有资本商业体系的形成,防止了大资本的形成,也抑制了大资本对政权动员能力的潜在侵害。如果供销社体系一如既往地强大,并随着经济的发展而发展壮大,则中国根本不会形成京东、淘宝、阿里、拼多多、滴滴这类私有商业大鳄,外来的沃尔玛、嘉乐福等商业大鳄在中国也无法立足,当然也无法控制中国物价,因为,它们有强大的供销社体系这个竞争对手,而供销社体系所提供的物美价廉的丰富的商品,让这些商业大鳄无利可图。

  四是政权因为控制了大部分商品的定价权,就可以凭借定价权,通过抬高和压低不同商品的价格,确保相应行业劳动者利益基本平等,抑制贫富分化,现实共同富裕,消除贫困,消除行业利益、地域利益不平衡。

  五是国营公有制商业体系,从信用角度看,是保证货币信用的关键手段;从货币循环的角度看,也是政权回收所发行货币的关键手段。

  六为争取人民币在对外贸易上的结算、支付权,提供了前提。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中国特价极其稳定,这超出了西方经济学理解能力,他们搞不明白,为什么会这样,但显然,却让他们不得不相信,人民币的信用是极其稳固的,从而愿意接受人民币结算、支付,愿意把他们手上的人民币储存在中国银行的账户上。二是统一的商业体系,便于政权领导,防止个体企业在定价、结算问题上被外国大型商业体系各个击破,进而确保了在对外贸易中人民币的计价、结算、支付权,保证了中国企业讨价还价的优势。

  七是请注意,政权通过垄断性商业体系调控物价,有一个前提,即大部分的商品必须是公有制或者集体所有制生产的。如果私有经济规模达到一定程度,由于私有资本的谋利性,自然会抗拒政权的定价权。如果私有商业体系强大到一定程度,会排斥人民币的结算和支付权,损害人民币的流通。但尽管如此,商业体系掌握在政权手中,就可以凭借其定价权,抑制私有资本操控物价。

  以上是供销社商业体系的好处。

  据此,我们应该看到,商业体系,也有很强的政权性质,是政权动员能力的重要支柱,是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并非只有经济性质。

  但,今天的供销社,恐怕和大家印象中的传统的供销社不一样。原因在于,我注意到,这个供销社体系是由所谓五大国有银行投资,才发展起来的。正是五大银行的这个投资,让我对这个新兴的供销社产生了怀疑。

  五大国有银行,前段时间勾结华尔街金融资本(法国金融资本,我认为并不独立,很可能也属于华尔街金融资本。如果法国在金融上独立自主,法国的实力不会是今天这个样子。),建立了五个超级大型理财产品公司,再联想到这五大国有银行曾经被马粑子以极小的诱饵收编。这充分说明,它们已经具备了很强的买办性。它们不再是维护中国人民利益的银行,他们也以赢利为目标,并且由于已经股份化、外资参股,甚至在金融市场化、开放金融、取消在华外资金融机构业务范围限制、投资额度限制、持股比例限制这些政策之下,这五大银行很可能被外资控股。那么,为了确保利益,为了给外资分红,这样的银行,必然以赢利为主要目标。

  甚至,这个供销社体系,有可能掌握在外资手中。

  这就破坏了供销社体系的初衷。

  由于庞大的、垄断性的商业体系,掌握着相当程度的定价权,尤其在国营工业体系破碎的情况下,分散的工业企业、农业生产,在定价权上均无法与这个商业体系对抗。在逐利的情况下,这个商业大鳄必然抬高进入这个商业体系的门槛,压低采购价、抬高出售价,既压榨工农业企业和小生产者,又压榨消费者。自然不会发挥调节物价、确保行业利益、确保群众基本生活福利的作用,自然不会支撑国家动员能力,相反,还会起反作用。

  正确的做法,应该是由财政扶植国营公有制商业体系,排队银行的参与,发展壮大供销社体系,并且,供销社体系也不必追逐利润,不必“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相关开支由财政拨款,“亏损”由财政补贴。因为其赢利所得,无非是减少了工农业企业和农民的收入,或者增加了普通消费者的开支,未必就利于社会利益分配的合理化。

  但是,现实情况是,这个供销社体系是由带买办性质的、股份化、外资化了的五大银行投资发展起来的,而并非是由财政扶持发展起来的。这性质就不同了,问题可能很严重。

  我很担心,这个供销社体系可能会演变成中国工农业企业和农民的一场商业灾难!但愿我的担忧是多余的。

  【文/吴铭,红歌会网专栏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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