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列宁有没有低估官僚主义的问题


  当马克思和恩格斯分析巴黎公社的经验时,他们对于将来可能兴起的官僚主义的威胁,似乎只有一半的认识,但是,他们花很大的功夫来强调公社为保证社会革命不使官僚权力再生所作的措施。他们强调指出,公社已经采取很多可供将来社会主义改造作为典型和模范的预防措施:它在普选中产生,并且设立了被选举出来的文职人员。他们当中的每一个人都可以在选民的要求之下随时被罢免。公社取消常备军,并代之以武装的人民;它也设立了公务员不能领取比一般工人多的薪水的原则。这应该已经取消了官僚集团的一切特权。换句话说,公社树立了一个在国家一旦成立时就会开始消亡典例。列宁在十月革命仅仅几周前,还特别努力要恢复马克思有关国家、社会主义以及官僚主义的这部分当时几乎已经被忘光了的教训;这并不是一件偶然的事。他用一个有名的警句来表达他对国家的概念:在社会主义社会中,甚或在无产阶级专政中,管理应该变成简单的事务,从而让每一个厨师都有能力管理国家事务。

  斯大林带来的痛苦经验,很容易便可以看出古典马克思主义的代表人物,实际上已经极端地低估官僚主义的问题。之所以如此的理由有两点。马克思主义学派的原始创建者们,并不真想事先描绘社会主义革命后涌现出来的社会。另外一个是心理方面的理由。他们不得不以发生在1848年,他们亲身经历过的伟大革命经验作为典型来看将来的革命。1848年的革命至少曾经多多少少地同时扩及整个欧洲,在它刚刚取得胜利之后,将有相对较大保障。既然很少有社会紧张关系,那就很不可能有国内斗争;既然没有干涉战争,那就不需要再建常备军,而这些乃是官僚主义化的重要因素。他们也假设,至少在高度工业化社会的西欧,工人阶级中的一个相当可观的部分会给革命政府提供强力的大众支援。他们也相信,一旦欧洲工人阶级的大多数已经赢得革命,它仍然会对革命保持信心和忠诚。这一点再加上既存的民主传统,将为反对官僚机器的复活或者新的官僚机器的形成,提供最强力的保证。

  马克思和恩格斯把物质富饶作为社会主义革命的先决条件和存在理由,他们对国家有一种矛盾的态度。一方面,他们根据一个深刻而且现实的历史分析,深信只要国家还没有被取消,一切革命都将遭受挫败——这种马克思主义和无政府主义相同;而另一方面,他们又深信社会主义革命需要一个为它自己的目的服务的国家,以便粉碎、破坏旧的资本主义制度,并创建它自己的国家机器来这作无产阶级专政。但是,那个机器有史以来第一次不代表特权少数的利益,而代表勤苦大众——社会财富的真正生产者。“国家真正作为整个社会的代表所采取的第一个行动”——对于生产资料的占有——“同时也是它作为国家采取的最后一个独立行动。”从那时起,国家对社会关系的干涉,就变成是多余的事情了。对人的统治被对事物的管理所取代。国家的政治功能消失;剩下来的只是对于生产过程的指挥。国家不可能像无政府主义者所想像的那样在一夜之间取消掉;它将慢慢地“消亡”。

  俄国革命的现实,在任何个别的方面,都和古典马克思主义的假设相反。它并不跟随1848年的典型,它不是整个欧洲的剧变;它孤孤单单地保留在一个国家里面。它发生在一个无产阶级占极少数,而这少数集团在世界大战、革命和内战当中又经历了阶级解体的国家里面。它又是一个极度落后、贫穷不堪的国家,在那里,革命政府立即面对的问题,不是建造社会主义制度,而是创建任何现代化文明生活所由生的第一批先决条件。所有这些至少产生了两种政治发展,而无可避免地导致官僚主义的再生。

  在1920年代的早期几年当中,俄国社会包括工人、农民、资产阶级、地主和贵族在内的一切阶级,在政治上、道德上以及知识上,若不是已经被摧毁,就是全然筋疲力尽。经过充满着世界大战、革命、内战以及工业破坏的十年磨难之后,没有一个社会阶级有能力坚持己见。剩下来的只有布尔什维克党机器,它就在整个社会之上建立了官僚主义霸权。官僚主义史无前例地似乎变成既全能、又无所不在了。如果是在资本主义制度中,我们知道官僚的势力必然会在有产者阶级的势力中找到平衡力;但是在这里,我们看不到这种约束和限制。官僚现在是整个国家资源的管理者;以前,它显得更加独立、更加分离、而且确实被摆在社会之上。

  正因为生产资料已经从私有变成公有,管理国家经济的责任落到组织者的肩上,因此,组织者和被组织者之间的区分取得更多而不是更少的重要性。新社会还没有在自己的基础上得到发展,但是,它正从资本主义空中涌现出来,而且仍然带有资本主义的一切胎记。要各取所需,它在经济上、道德上和知识上都还不够成熟;而只要每一个人都还按劳取酬,官僚便仍然是有特权的集团。不管苏联领导人当前使用着什么样的假马克思主义术语,今日的苏联社会和社会主义仍然离得很远——它只不过是已经在从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道路上刚刚踏出第一步而已。

  官僚和工人之间的紧张关系,根植于脑力工作和体力劳动的分裂。今日苏联社会可以由任何厨师来管理(虽然各种厨师都试图要这么做)的说法,偏偏就是不符事实。实践证明无法建立并维持巴黎公社所宣称的原则,而这个原则被马克思主义用来保证不使官僚兴起,并在十月革命的前夕又被列宁所赞美。根据这个原则,官员的薪水不能多于一般工人的工资。这个原则隐含着一个真正的平均主义的社会——而这正是马克思及其信徒在思想上的重要矛盾的部分。显然地,不管公务员的功能多高都不能领取比一般工人工资来得多的薪水的说法,和在社会主义的低级阶段因为仍然有着“资产阶级法权”印记、期待“分配平等”是空想的说法,不可能调和。在后革命的俄国国家,既然有它的贫困和生产力的未成熟发展,对于报酬的你争我夺,注定是激烈而且残忍的;加以,因为资本主义是在渴望平均主义的鼓舞之下被取消的,不平等乃显得更加令人厌恶、更加令人震惊。它也是如深渊一样低水平的生存上面的不平等,或者毋宁是生存水平线下的不平等。

  工人和官僚同样需要趋向社会主义的过渡。只要工人大众仍然是好几个世纪的压制和无知所遗留下来的知识贫乏阶级;生产过程和管理就必将落在公务员的肩上。从另一个方面来说,在一个真正的后资本主义社会中,工人构成基本的社会阶级,社会主义是工人而不是官僚的事。官员和工人之间的动态平衡,可以在国家的权威和大众对国家的控制中找到对应物(counterpart)。这也将给中央集权原则和分权原则之间的必要平衡提供保证。我们在俄国所看到的是一个全然的不平衡。客观历史的环境和主观的不同利益,使得这个平衡大大地、决定性的偏向官僚主义那边。我们在1956年的匈牙利和波兰所看到的,是对于这个——斯大林主义——事态的反动,那时,平衡从原来的一个极端跑到另一个极端,工人则对官僚主义从事热情、暴乱,而且盲动的反判,这个反叛无疑地可以从他们的经验和悲惨得到辩护,但是,它结果也导致严重而危险的不平衡。(百韬网络刘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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