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能落户”中国应统一,不能搞“分裂”

2024-10-10
作者: 道一人 来源: 红歌会网

  中国地域辽阔,各地差异悬殊,虽说是统一的国度,共产党统一的领导,实行统一的法度,但是具体方面各地仍有不少差别,这都是可以理解的,可以接受的;但是应该把握怎样的“度”?这在法制层面自有安排,而在现实中,在实践中,这个“度”远没有把握好。

  特别如居民的“户籍”或流动管理,各地差异一旦超越了“度”,那么这个国家看似统一,但会在国民心理烙下深深的阴影和不信任,造成对国家法制的不信任,对国家的存在不亚于一场“分裂”。

  有的城市为吸引人才,对特殊人才制订特殊标准可以落户,虽然这不是一项普遍标准,但是中国人有“人才”情结,还是认了――我不是人才,可哪天好运砸中我孩子头,这不也是学习的动力,家长毕生的努力不也是为了让孩子摆脱自己的命运,有些人虽然为城市建设贡献了小半生,清洁清扫了城市的每一条街每一条道,但是终也成不了城市居民;

  有些城市为奖励对国家有特殊贡献者,可以奖励落户,中国人也认了,因为“落户”在国民观念中已被看作某种奖项――特别象“北上广”这类大城市特大型城市。事实上“特殊贡献”早已被泛化,我就看到有城市鼓励“纳税大户”落户,有时俩城市为争一“纳税大户”,非得同一上级城市出来调停。这在中国是当然。

  这些都是中国人认的,都在中国人认知的“度”内,毕竟国家这么大,不比拉脱维亚这类巴掌大地方,法律是死的,人是活得――事实上我们国家允许地方政府制订地方法。可度内度外是否还有更高一层规则呢?在统一的宪法框架内的更高规则?

  我看到不少城市将“购房”当作落户条件,比如成都日前公布《关于实施合法产权住房人员落户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将“购房”当作落户条件,在征求意见呢。

  将“购房”当作落户条件,我看过了“度”,这不就是用钱购买落户权?不就在用落户权调节房市?不就非常赤裸裸?

  中国的房地产市场及其政策为国人诟病不断,看不到前途,事实上已经“崩盘”,“救市”声不断――仿近日股市故事在房市再演一把;真要如此,我看依然“低迷->救市->疯狂->抑制->低迷”老套路,聪明的办法都已用过,走不出“循环”。

  为什么会这样?

  就终极看,“市场”与“干预”的平衡点一直没找到。

  虽然就哲学而言这是个普遍律,不独房市,在袜子、鞋帽、油条、煎饼果子等等之类亦有“市场”与“干预”问题,但在房市尤为突出。因为房市涉巨大利益,房市在中国成了事实上的金融,中央十多年前就指出房市去金融化――明确告示“房子是用来住的!”,但是仍未得到纠正。

  因为涉巨大的利益,具体就表现在,一旦低迷“救市”声就会出现――“购房落户”不就是。“救市”声淹没了人的理性,因为“救市”缓和了一些不利,但是最终的后果往往是前期一系列调整政策趋于无效、作废,甚至还不如当初“不管不问”,于是依然走不出“低迷->救市->疯狂->抑制->低迷”,中央告示不知哪年哪月见效?

  是的,终极上这是“市场”与“干预”的平衡点没找到,但他背后涉巨大的利益。但是这种利益可以用金钱去摆平吗?

  金钱不能万能!这个道理幼儿园都知道,但落实到某个“点”你能做到吗?在户籍问题上你能做到吗?

  用落户解决一下目前的房市低迷,可这个是饮鸩止渴,他破坏了巨大的公平,从长效看这是个糟糕的办法――甚至还不如直接用货币购买落户权。

  就技术或哲学看,“房市”就象巨大的齿轮箱,“落户”政策也许该齿轮箱的一个螺丝螺帽,也许是整个建筑和地基的螺丝螺帽,你不明白其中的结构关系来拧动这颗螺丝螺帽,或许改善了齿轮箱的状态,但也可能破坏了整个建筑或地基。

  泛泛而言这个道理谁都懂,可是一旦落实在“房市”与“落户”的关系上,你真懂了吗?“户籍”涉巨大的国民认同,他不同于一般的政府管理手段,“户籍”可以金钱买卖或变相金钱关系,那就会造成国民的认同障碍,他的祸害不亚于国家的“分裂”――有钱人可以住在城市,没钱人只能住在城市边缘。

  你真的不懂还是假装不懂?是否巨大的利益牵涉其中?是否资本利益要挟国家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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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我看法,咱还是好好说话,是成都人,那就主张《关于实施合法产权住房人员落户的通知》让他作废吧!

  【文/道一人,红歌会网专栏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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